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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個偷窺沐浴、偷拿衣服的猥瑣牛郎,又回到了語文教科書

章來源嚴汣霖短史記(ID:tengxun_lishi)

今天是七夕,牛郎織女鵲橋相會的日子。

因為長期被寫入語文教科書,牛郎織女這個神話故事,在中國可謂家喻戶曉。

但這個故事中,有一處非常猥瑣的情節:為了獲得織女,在老牛的唆使下,牛郎跑去偷窺織女洗澡,偷走了她的衣裳。然後在織女洗完澡找不到衣服的時候跳出來搭訕,博得織女的好感,繼而結為婚姻。

實在是太狗血了。正常情況下,織女該怒斥牛郎是個流氓才對吧?

圖:北京市初級中學試用課本《語文》第2冊,1962年

至晚自1957年起,這個荒唐的情節就已被收入在了語文教科書之中。

但這個情節,並不是“古已有之”的東西。自秦漢而下的歷代牛郎織女故事中,都沒有這種猥瑣(而且弱智)的橋段。

古人對牽牛星和織女星的觀察,是牛郎織女故事的起源。睡虎地秦墓竹簡中,已有“牽牛以取織女”的字樣。東漢應劭的《風俗通義》裡,已出現了“織女七夕當渡河,使鵲為橋”的情節。

牛郎織女形成較為完整的故事,是在南朝。在殷芸的《小說》裡,織女是因為勤於紡織,獲天帝獎賞,才嫁給牽牛的;後來二人被逼分離,隻許一年一會,是因為織女在婚後荒廢紡織,引起天帝的震怒:

“天河之東有織女,天帝之子也。年年機杼勞役,織成雲錦天衣,容貌不暇整。帝憐其獨處,許嫁河西牽牛郎,嫁後遂廢織紝。天帝怒,責令歸河東,但使一年一度會。”

大略同期的《荊楚歲時記》裡,牽牛被迫與織女分開,是因為他欠了天帝很多錢:

“牽牛娶織女,取天帝兩萬備禮,久而不還,被驅在營室是也。”

到了唐代,傳奇流行,出現了織女無視牽牛,與人間才子夜夜相會的香豔故事。張薦的《靈怪錄》中有一篇《郭翰》,講的是織女見郭翰“姿容秀美”,於是從天而降,兩人直接“解衣共寢”。織女“夜夜皆來”,於是郭翰問她“牽牛何在?”織女答道:“陰陽變化,關渠何事!且河漢阻隔,無可複知,縱複知之,不足為慮。”——關他屁事,且隔著河呢,他不會知道,就是知道了,也無所謂。

當然,“織女與牛郎彼此相愛”仍是主流。一如宋人秦觀在《鵲橋仙》裡的詠歎——“兩情若是長久時,又豈在朝朝暮暮”。

明代時,出現了中篇小說《新刻全像牛郎織女傳》。書中說,牛郎放牧、織女紡織, 二人相遇後互有好感。在月老等人的撮合下,天帝把織女嫁給了牛郎。二人成親後沉迷夫妻生活荒廢職責,天帝大怒,又把他們拆開,分散在天河兩端。最後,牛郎、織女向天帝上書認錯,獲允每年七夕相會一次。

以上種種版本,均沒有“老牛唆使牛郎、趁織女洗澡時偷走衣裳”這樣的情節。就筆者所見史料,這個猥瑣(而且弱智)情節,最早出現在民國初年流行的京劇《天河配》裡。

該劇的大概情節是:商人張有才與兄弟傻三(也就是牛郎)同居,張妻嘎氏挑唆分居,牛郎隻分得老牛一頭。老牛囑咐牛郎去碧蓮池,奪取織女之衣。牛郎來到碧蓮池,見仙女們在蓮池內沐浴,在水中舞姿翩翩。牛郎盜走織女的衣裳。織女追上,向牛郎索衣。牛郎要求與織女婚配。織女不願,牛郎再三要求,老牛又在旁極力強調二人緣分早已天定,織女無奈,只好應允。

這是一出典型的以調戲女性、對女性進行性騷擾為賣點的低俗劇。且看劇中“織女”的台詞:

嘟!你是何方男子,私自窺探人家婦女。將我的衣服搶去,是何道理?

你若執意不將衣服還我,我便回家告知父母,定不與你甘休。

既要成婚。也須要將衣服還我。

即便同行也要穿好衣服,像這樣赤身露體,豈不被人恥笑。

如此著意渲染牛郎以衣服為砝碼、織女“赤身露體”向牛郎反覆索要衣服,自然是為了讓票賣得更好。

據張聊公《聽歌想影錄》(1941年出版)的記載,《天河配》一劇最早由王瑤卿編演,時為1917年。次年,梅蘭芳也曾演出該劇,其中還有“浴舞一場,取法於西洋之蝴蝶舞”。

圖:最早編演《天河配》的京劇演員王瑤卿

京劇《天河配》編出“老牛唆使牛郎、趁織女洗澡時偷走衣裳”這樣的情節,可能是受到了當時某些通俗小說的影響。比如,1910年上海大觀書局出版的小說《牛郎織女傳》裡,已有牛郎在天庭調戲織女而被貶下凡、後又趁織女洗澡而偷走其衣服藏起的情節。與之相較,《天河配》裡,牛郎不再是天神,被改編成了“商人張有才的兄弟傻三”,他對織女做出的種種猥瑣之事,多了老牛在背後唆使。

《天河配》裡的這種香豔情節,在民國的市井中流行了數十年——1951年,艾青在《人民日報》刊文批評“牛郎織女”題材的戲劇影片,還曾提到:“(這些戲劇影片)采取打諢湊趣的態度,迎合城市小市民的落後趣味,……還有色情台詞,等等。聽說有的甚至放映仙女沐浴的電影……”

正是在這個時期,課文《牛郎織女》誕生了。

也就是說,“老牛唆使牛郎、趁織女洗澡時偷走衣裳”這種猥瑣情節,直至民國,才因京劇的市場需要(或謂之惡趣味)而出現,又因京劇的繁榮而流傳開來。及至1950年代,這些情節被當成“古代神話”,又寫進了語文教科書

圖:連環畫《牛郎織女》中,牛郎偷盜織女衣服

1968年前後,這一猥瑣情節,曾引起部分學生和家長的抗議。有親歷者回憶:

“一天吃晚飯時聽家長聊天,說有個中學生反映初中語文課本裡《牛郎織女》一文說牛郎偷看女人洗澡,並用偷衣服的辦法迫使織女嫁給他是流氓行為。古文《愛蓮說》宣揚士大夫清高。果然,第二年的語文課本裡刪去了這兩篇文章。”

1978年前後,語文教科書恢復了課文《牛郎織女》,“老牛唆使牛郎、趁織女洗澡時偷走衣裳”這一猥瑣情節,也得到了保留。如下圖所示:

圖:1978年初中語文第三冊(使用本)

這些猥瑣情節,影響了20余屆學子。直到2001年,新審定通過的人教版語文教科書第七冊,終於將之刪除,改為牛郎去到樹林,發現包括織女在內的眾仙女在湖邊嬉戲。如下圖所示:

圖:2001年審定的初中語文第七冊,刪去了沐浴、偷衣服的情節

至此,牛郎算是短暫擺脫長達近百年的猥瑣男形象。

說“短暫擺脫”,是因為筆者發現,在2019年5月第1版的統編本小學語文五年級上冊中,那個猥瑣的牛郎,又回來了。在第三單元的第九課《牛郎織女(一)》裡,老牛再次唆使牛郎去湖邊偷取織女的衣服,然後:

“牛郎翻過右邊的那座山……他聽見有女子的笑聲,順著聲音看,果然有好些個女子在湖裡洗澡。他沿著湖邊走,沒幾步,就看見草地上放著好些衣裳,花花綠綠的,件件都那麽漂亮。裡頭果然有一件粉紅色的紗衣,他就拿起來,轉身走進樹林。”

再然後,織女洗完澡出來到處找不到衣服,牛郎拿著衣服跳了出來,兩人開始談話,互生好感,決定結婚,“手拉著手,穿過樹林,翻過山頭,回到草房”。

被人調戲騷擾,然後愛上調戲騷擾者,多麽弱智(或曰反智)的故事。

(完)

參考資料

鄧未,《元明清時期牛郎織女流變研究》,碩士論文。

顧之川,《論語文教材課文的選擇與加工》,收錄於:《顧之川語文教育論》,福建教育出版社,2013,第252頁。

艾青,《談<牛郎織女>》,人民日報1951年8月31日。

段發明,《新中國“紅色”課本研究》,知識產權出版社,2015,第50頁。

趙淮海,《一個老紅衛兵的回憶》。

現在,它們都將一一出現在這個欄目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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