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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24歲腹痛青年之死引起的醫療糾紛!

2017年10月19日13:40分左右,一位24歲的回族青年,因為腹痛一小時來到沭陽中醫院急診外科就診。

急診外科醫生接診後,發現患者腹部體格檢查無陽性體征,心電圖也無異常,於是請急診內科會診。

急診內科醫生建議患者查腹部彩超、胃鏡,但患者因疼痛明顯減輕,於是未完善檢查,自行離院。

5個小時後,既當晚18:40,患者因腹痛加重,再次來沭陽中醫院。

急診醫生立即行上腹部CT檢查,僅提示脂肪肝,余未見明顯異常。血常規提示: WBC14.69x10?、血澱粉酶46U,遂擬「腹痛待查:急性胰腺炎?急性膽囊炎?急性胃腸炎?胃腸痙攣?其他待排 ,予以留觀並點滴治療。

在患者輸注硫酸鎂約10分鐘時,即19:32分,病情急轉直下,突發神志喪失,呼之不應,嘆息樣呼吸,頸動脈搏動消失。

發現患者病情變化後,急診醫生立即予以啟動應急反應系統,氣管插管、心肺復甦等搶救措施。

且在搶救期間組織全院多學科聯合會診,採取了該院能夠採取的所有搶救措施,但效果不佳。

10月19日21:30分,搶救無效,宣布患者死亡。

關於此事,沭陽縣中醫院的通報:《沭陽縣中醫院關於網傳死亡患者胡某某醫療糾紛情況說明》

一條24歲的生命就這樣隕落了!

一場曠日持久的醫療糾紛就這樣拉開了序幕!

多巴胺作為一名急診醫生,對於類似這樣的不幸病例有著更深刻更直觀的體會。

腹痛,是生活中極其常見的癥狀。

雖然絕大多數患者和家屬都沒有將腹痛當回事,但是作為急診醫生,我卻知道腹痛卻不是鬧肚子那麼簡單。

事實上,在腹痛這種常見癥狀的背後隱藏著許許多多的致命殺手!

業界有一句不成文的俗話,叫做:「內科怕發熱,外科怕腹痛」。

為什麼這麼說?

正是因為能夠導致發熱和腹痛的疾病太多,不僅有病情發展的可能,而且診治起來比較麻煩,需要逐一排除,更重要的是患者和家屬對可能會自己的病情認識不清。

人體是一部複雜的整體,並不是流水線上千篇一律的機器。

相同的疾病在不同患者身上可能是完全不同的疾病,相同的癥狀在不同的患者身上也完全可能是不同的疾病。

即使是同一種病、同一種癥狀,同一個患者,也會在不同的時間有著不同的表現,因為疾病有著發生發展的動態過程!

用最常見的疾病和癥狀來簡單說明:

同樣都是上腹痛,有人可能會是急性胃炎,有人可能是肺炎,有人可能是急性闌尾炎,有人也可能是急性心肌梗死。

同樣是急性心肌梗死,有人可能會有胸悶胸痛,有人可能只是上腹痛,有人可能以牙痛為首要表現,有人可能只是意識障礙。

同樣是急性闌尾炎,有人可能會有典型的轉移性右下腹痛,有人可能起初便有著明顯的麥氏點壓痛。

而這位24歲青年在腹痛發生當日13時40分因腹痛一小時就醫,當晚21時30分便在搶救無效後被宣布死亡。

因為沒有屍體解剖,所以至今也未能明確診斷。

院方給出的推測是:猝死性胰腺炎可能。

因為沒有更多的資料和細節,所以多巴胺對院方的全部診治流程、患者的具體死因無法作出更多的判斷。

但是,多巴胺想說的是:

1、

在患者死亡後,家屬多次前往醫院聚眾鬧事,嚴重影響醫療秩序。

更有甚者,家屬將普通的醫療糾紛上升到民族團結和諧的層面,打出了「維護少數民族人身權利」的口號。

難道只有少數民族的人身權利需要維護嗎?

難道是在暗示少數民族的人身權利沒有得到維護嗎?

難道如果患者死者的身份換成漢族的話,就不需要維護人身權利了嗎?

很明顯,家屬是在拿自己的民族身份來作為籌碼或賭注!

難道這沒有裹挾司法、要挾大眾的嫌疑嗎?

但是,他們卻忘記了:我們是一個法制國家,無論民族、宗教,在法律面前都是平等的!

2、

在醫院的通報中,披露了多張家屬在醫院阻礙正常醫療工作的照片,可謂證據確鑿。

但是,為什麼當地警方沒有依法及時予以阻止,反而讓此類場景一而再再而三的發生?

在患者死亡的事情上,無論醫院有沒有錯,家屬的這種做法都是違法的!

多巴胺不知道我們到底是無法可依,還是有法不依?

多巴胺也不知道如果家屬的民族是漢族的話,會不會又是另外一種結局?

事實上,這些年來,中央多部委曾經多次發文,要求保障醫療場所正常工作秩序,保護醫務人員人身安全。

3、

因為死者家屬拒絕屍體解剖,所以導致患者死亡的根本原因不得而知。院方是否應該承擔責任,應該承擔多少責任,也不能輕易下結論。

事實上,南京東南司法鑒定中心在對沭陽縣人民法院的答覆函中曾明確指出:「因胡某某死亡後未行屍體解剖及組織病理學的檢驗,故不宜具體評判醫方過錯行為與患者死亡之間的因果關係及原因力大小」。

讓人感到不解的是在無法定責的情況下,沭陽縣人民法院卻依據推斷來判定沭陽中醫院全責。

這種判決的依據何在?

這種判決又如何能夠堵住悠悠眾口?

4、

醫院成了不能死人的地方,凡是在醫院裡發生的死亡醫院都逃不了一定責任。

這句話看似非常荒謬,這些年來卻成了不爭的事實。

無論患者身患何病,無論患者病情多麼危重,無論患者在生死薄上的時日還有多少,只有死在了醫院,就意味著一場糾紛、一場官司、一場賠付。

為什麼會這樣?

有人說,這是因為人民群眾對醫學缺乏了解,認為自己花了錢就一定要看好病。

有人說,這是因為家屬對疾病不了解,對醫學期望值太高!

如果換作多巴胺說:這些只是扯淡的一方面。

最主要的原因是:人性的醜惡,誰不知道不管有沒有理,只要鬧上一鬧,總是能得到了點什麼好處的。

所謂人道主義賠償嘛。

有些部門和稀泥的工作作風助長了這些歪風邪氣!

有些葫蘆僧為了自己的工作、為了所謂的穩定,可以有法不依、甚至變相的像邪惡勢力低頭。

殊不知,即使這種所謂出於「人道主義」的賠付,也是對法律的褻瀆,也是對公平正義的猥褻,是對那些守法者的不公。

5、

逝者已矣,生者卻還要生存。

在為一條年輕生命隕落感到惋惜的同時,在為這個家庭所承受的悲痛而感到不幸的同時:

多巴胺不知道死者家屬為什麼不願意行屍檢還原真相?也不知道家屬為什麼在患者死後第二日便提出150萬的賠償,後又追加至193萬?

但是,多巴胺知道:我們活著的時候會身不由己,死了之後同樣也不能自由自在。

但,無論如何,多巴胺堅信:除了正義不會缺席之外,真相同樣也不會缺席!

但,無論如何,多巴胺堅信:任何不法的行為都會將得到法律的嚴懲,任何昧著良心要吃人的無恥行徑都將會被曝光於眾目睽睽之下。

6、

行醫之路、戰戰兢兢、如臨深淵、如履薄冰。

身披白大衣,我們應該時刻謹記:病人絕不是一個又一個器官簡單組成的個體,而是一個有血有肉、有思維、有情感的有機體。

在醫者面前,絕不只是一個又一個被病魔折磨的患者,還有一個又一個在風雨中漂泊的家庭。

在醫者的生涯中,有兩個字是切不可丟的,那就是「人」和「仁」!

醫學是一門經驗性科學,也是一門嚴謹的科學。

在診療過程中,一定要嚴謹認真。

醫者任何一次的失誤、錯誤、疏忽都有可能會給患者帶來致命的隱患,更有可能會給自己帶來巨大的影響。

最後,多巴胺想感慨的是:

人世間就是一場煉獄,真善美、假醜惡、人情冷暖、生老病死無人能逃!

雖然天下無病、人間無痛的願望無疑於癡人說夢,但是公平、正義和真相卻是維繫社會的基本準則,無論是醫者還是患者。

望逝者安息,生者安心。

醫法在線:專註醫療法律,傳播醫患聲音,期待您的關注!(投稿(諮詢):[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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