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迪士尼的帝國版圖

迪士尼創始人華特·迪士尼早在 1957 年就定下未來的帝國版圖:核心是電影,周邊圍繞著電視、主題樂園、授權商品、漫畫、出版書、音樂六個 BG(事業群),每個 BG 都通過「創造內容」來賺錢,各 BG 又合縱連橫,以「內容」作為其他 BG 的子彈,擴大營收來源。

迪士尼很早就相信:內容是一門長線生意。

但迪士尼所擅長的「內容」遠不只講好一個故事那麽簡單,它還默認自己應該把建立情感連結、經營鐵杆粉絲、細致展示創意、培育觀眾參與度這些「細節」統統落實到位。

迪士尼大致經歷內容驅動、渠道驅動、內容拉升三個階段,其中:

1.內容驅動。

始自 1923 年,在此期間迪士尼創造出米老鼠、唐老鴨、白雪公主等經典兒童動漫形象,進而在世界各地興建主題公園。

2.渠道驅動。

始自 1984 年,從此迪士尼步入高速發展的二十年。1996 年它以 190 億美元收購美國廣播公司 ABC 及 ESPN 體育頻道是一個高亮節點。

這期間其收入從 16 億美元增長到 300 億,利潤從 1 億美元增至 45 億,股價也翻了近二十倍。

3.內容拉升。

始自 2005 年,此時羅伯特·艾格(Robert Iger)成為迪士尼歷史上第 8 任總裁。

從 2006 年起,他在 6 年內 3 次主導累計 157 億美元的並購 case,先後買下皮克斯、漫威、盧卡斯影業借以擴充原有的角色體系,從而將角色形象延伸到全年齡段,幫迪士尼打破以兒童和女性為目標閱聽人的天花板。

如何理解迪士尼這門逐步壯大的長線生意?

即便身處劇烈變動的娛樂業,迪士尼也一直把「內容」(或者說「故事」)放在業務核心,並且不斷利用新角色擴大閱聽人基礎。

迪士尼深信一點:觀眾接收內容的方式可能改變,但不會改變的是他們龐大的娛樂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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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多數人印象裡,迪士尼是個娛樂帝國,但它曾經(包括當下)最有價值的業務其實是有線電視。

其1996年並購得來的體育頻道 ESPN 簡直就是一台印鈔機,舉一些數字:

2011 年迪士尼淨利潤 88 億美元,有線電視業務(含 ESPN、ABC 等頻道)和影視娛樂貢獻的淨利潤分別為 61 億和 6.2 億美元,前者的淨利潤是後者的 10 倍,佔到迪士尼總淨利潤近 7 成。

再比如 :2015 年的財報數據,迪士尼有線電視業務佔其總營收和利潤近一半。

事實上,自迪士尼 1996 年收購 ABC 等電視頻道,後者始終是一頭名副其實的現金奶牛,年年都貢獻了利潤大頭。但是,其重要性在 2010 年開始逐年下滑。

原因很簡單:隨著流媒體服務的出現,觀眾注意力開始流失;有線電視的衰退意味著觀眾獲取內容的渠道正在改變,但他們的娛樂需求是不變的。

有節奏地進行大的並購,(投黑馬Tou.vc專注於文創領域的眾籌平台)一直是迪士尼突破自我的有效手段。

進入 90 年代以來,它保持著每 3~5 年進行一次較大規模並購的習慣,不急不緩,一面尋找新目標,一面也是利用間隔時間內部消化,降低新業務協同風險。

但真正幫助它補全最初版圖、並賺得大名的幾次收購都發生在前文所提及的「內容拉升」階段:2006 年 74 億美元收購皮克斯工作室、2009 年 42 億收購擁有 5000 多個超級英雄形象的漫威、2012 年 40.5 億將盧卡斯影業收入囊中,這三筆艾格力主拿下的目標,奠定了今天迪士尼能夠永續經營的基礎。

當然,艾格本人可能對此並不完全認同。他曾表示:

“大家都說我們並購這三家公司並購得好,事實不是我們買得好,而是執行得好,我們讓他們能成功進入迪士尼家族,並且持續發光發熱。以《星際大戰》為例,那並不只是買下盧卡斯影業,而是迪士尼真正接納了自己所熱愛的電影和內容。”

02

如何理解艾格所說「執行得好」?

對其主導的三次收購來抽絲剝繭慢慢分析:

皮克斯本身能夠成功實屬奇跡,它本來是美國知名導演 George Lucas 創立的電影公司 Lucas Film 旗下的電腦動畫部門,1983 年 Lucas 由於資金困擾決定忍痛割愛;恰好被當時經歷內戰、即將被趕出蘋果的賈伯斯相中,於是二者一拍即合,皮克斯得以獨立出來。

但對賈伯斯而言,他真正想做的並不是動畫,而是要將皮克斯與自己新創立的 NeXT 電腦結合起來,搶佔蘋果先機,做下個時代的個人電腦。

願景雖好,但賈伯斯也無法罔顧現實:這時的皮克斯只是個小小的工作室,最擅長且借以謀生的手段有三:向有高階特效需求的製片廠賣 PRMan 軟體、接廣告以及拍小短片。

PRMan 軟體雖好,但這東西需求太過小眾,市場不大;廣告方面雖然皮克斯創意不錯、獲獎無數,但案子太過零散,收支堪堪打平;小短片更慘,當時皮克斯還只是借此測試開發技術、展示作品,根本賺不來錢。

於是這麽個小公司連續幾年入不敷出,直到 1990 年,賈伯斯幾乎燒光了賣出蘋果股票所得的幾千萬美金,皮克斯瀕臨破產。

John Lasseter 是個對動畫製作充滿興趣的動畫師。自加州藝術學院畢業後,他選擇加入迪士尼,但因為對創意太過堅持、構想過於前衛,和當時的迪士尼高層發生爭執,於是他被趕出,輾轉來到皮克斯。

沒有了束縛,John在皮克斯主導的第一部 3D 動畫片《Luxo Jr. (頑皮跳跳燈)》順利推出。因為大獲好評,第二部短片《小錫兵》隨後順勢上線。而這部更是技驚四座,一舉拿下奧斯卡最佳動畫短片獎。

至此迪士尼才意識到錯誤,他們趕忙邀請 John 重回迪士尼。但John不為所動,而是開出條件:迪士尼必須跟皮克斯合作一部電影,否則不回去。

迪士尼無奈答應,於是有了這次合作的產物——《Toy Story(玩具總動員)》。

直到現在,雙方雖有合作之實,但高層之間其實毫無合作的情誼。

因此就在《玩具總動員》上映前,賈伯斯開始悄然準備另一件事:推動皮克斯上市。

他的想法是:如果「玩具總動員」失敗,那皮克斯就關門大吉;若是成功甚至一炮而紅,迪士尼將會發現自己培養了一個競爭對手;屆時兩家公司的合作需要重新談判,所以皮克斯必須確保拿到充足的資金,即便沒有迪士尼的支持也能獨立運作。

所幸最壞打算並未發生——因為《玩具總動員》一炮而紅,皮克斯不僅分得不錯票房,還拿到和迪士尼再合作五部電影的機會,於是先前的資金危機就此徹底擺脫。

但隨後又一個么蛾子發生了。

艾斯納寫給董事會關於雙方合作的一封郵件被捅給了《洛杉磯時報》 ,於是內容見諸報端:

董事會:“五部電影的協議結束後,皮克斯還會繼續合作嗎?”艾斯納:“放心,肯定會。”董事會:“你這麽有信心?”艾斯納:“我剛看完一部叫《海底總動員》的樣本片,雖然不錯但不如之前。到時候重新談協議他們肯定會想盡辦法保住合作,我們就可以重新定規矩。”

賈伯斯看到後暴怒,而更讓事情無可挽回的是:《海底總動員》隨即成為有史以來最賣座的動畫片,這使得賈伯斯極度不願意和迪士尼繼續合作下去,雙方關係跌至冰點。

但是,在皮克斯之前與迪士尼的合作約定中,雙方同意,若合作中斷,則之前合作的所有影片、電影和動畫人物的版權都歸迪士尼所有。

別忘了,這時候的皮克斯已經做出《玩具總動員》、《超人特攻隊》等經典作品,如果撕破臉等於所有作品都要拱手讓人。

幸好,2005 年出現了我們前文提及的挽救大局的人物,新任 CEO——艾格。

相較於艾斯納,艾格對動畫和創意內容更為喜愛,且這位也挺真誠,他上任的第一件事就是打電話給賈伯斯,希望修複迪士尼和皮克斯的關係,原話是:

“我老婆告訴我,CEO 的平均任期只有三年半,如果我沒辦法複興迪士尼,任期會更短,迪士尼想要複興只能靠你了;所以,我有問題,你有解決方案,希望我們能合作。”

這種坦誠贏得了賈伯斯的好感,雙方的合作得以升溫。

到 2006 年 1 月,迪士尼乾脆以 74 億美元的高價收購皮克斯,而且艾格還代表迪士尼承諾:不改變皮克斯的企業文化,被收購後依然可以保持內容創作的獨立。

這句話的言外之意是:迪士尼做了這筆投資,但皮克斯不需要盡力保證每部電影都以票房為先。

當然,此次收購的契機不只是艾格為了彌合雙方關係。他的確意識到迪士尼正在喪失創意優勢,沒辦法創造出好故事,所以乾脆花錢解決。

這差不多就是迪士尼買下皮克斯的故事梗概。

03

皮克斯只是開胃菜,接下來的三年,迪士尼把目光投向了旗下擁有 5000 多個超級動漫英雄形象的漫威。

即便有收購皮克斯的先例,但當時大家對這項收購並不看好。原因在於:超級英雄題材在好萊塢炙手可熱,但漫威多年前已經把手中最熱門的角色製作權賣掉了(《蜘蛛人》賣給了索尼,《X戰警》給了福克斯)。

所以,在迪士尼剛起並購漫威的心思時,不少華爾街分析師認為:迪士尼隻買到了一群「二線明星」。

但事實證明,二者硬是把鋼鐵人、美國隊長、雷神索爾、奇異博士等原本的二線明星,變成了一線。

這依然得歸功於艾格的眼光老辣。

他之所以想買下漫威,看中的恰恰是超級英雄身上的人性:不完美、有自我衝突甚至是致命缺陷,但依然會被激發出英雄作為。

當然,除去英雄人設,艾格還賭對了人——漫威影業的總裁費吉(Kevin Feige),他在 2009 年並購漫威後給出了和當初皮克斯相同的承諾:尊重漫威創意團隊,管理層幾無變化。

創意和品味往往是獨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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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盧卡斯影業的收購,也要歸功於賈伯斯。他因為 1986 年從盧卡斯那裡買下皮克斯建立了合作關係;而且賈伯斯把皮克斯帶得有聲有色,也讓盧卡斯相信與迪士尼的交易可期。

迪士尼 6 年 3 次大手筆收購,強化了自己在「內容」上的領先優勢。

得益於皮克斯、漫威、盧卡斯影業的 IP,迪士尼得以在動漫電影、超級英雄系列、科幻電影中將自己的角色形象進行了全年齡段的覆蓋。

而這 3 次收購也表明,迪士尼所做的投資的長線生意,有這樣幾個明確特點:

內容和形象具有可持續開發的價值。

內容本身具備豐富且充滿想象力的世界觀,自帶一個「宇宙」。

05

單就娛樂業的「內容」角度而言,迪士尼過去三次押注幾乎完美。

但它也沒忘記「渠道」的力量,幾個小證據:

就規模而言,迪士尼目前沒有對手。媒體業最接近的對手是 Comcast。周邊商品方面,它2014 年賣出450億美元,碾壓好萊塢最接近的對手華納兄弟 7 倍以上。

迪士尼也有意拓展全球線下零售網絡,在巴黎、東京、香港等地的迪士尼樂園也大力捧紅旗下IP。

與此同時,艾格並未竭澤而漁。他依然留下一長串的潛力收購名單,供迪士尼之後操作。或許,樂高就是其中一個。

好的內容和合適的渠道布局,才能為一個品牌帶來持續的成長動力,而迪士尼就是最好的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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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文章來源於:Yourseeker摘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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