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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費貸正在信用卡化

消費貸機構對信用卡垂涎已久,如今,它們得到了它。

信用卡是持牌業務,消費貸機構沒有髮夾資質,不能直接髮夾,卻借助銀行二類戶與支付機構捆綁,實現了消費貸的信用卡化——在交易環節,用戶打開支付工具,可直接選擇這類虛擬卡(背後為消費貸)支付,賦予了消費貸部分信用卡的屬性。

消費貸正在信用卡化。這既是一種模式變革,在我看來,也代表了行業進化方向。

進化

在消費支付環節,才會產生消費貸款需求。所以,消費貸獲客的秘訣,一直都是無限貼近消費場景,貼近支付環節——距離支付環節越近,距離用戶需求越近,距離成功也就越近。

早期,消費金融機構依靠線下駐店模式貼近用戶需求。以捷信為代表,派員進駐大大小小的3C門市,在消費者掏出錢包付款時,銷售經理及時趕過去進行貸款行銷。現場申請、即批即用。

後來,電商平台有了自家的消費金融產品,在線上場景複製捷信們的線下模式——即在支付環節,推介用戶使用自家分期產品,如螞蟻花唄、蘇寧任性付等,利用分期免息等補貼策略,迅速俘獲消費者。早期的趣分期、分期樂等創業機構,在商業邏輯上也是複刻這一模式,先搭建線上3C購物場景,在支付環節嵌入分期產品,快速崛起。

但站在行業角度,這兩種模式各有局限性:前者模式很重,依靠人力;後者以自有場景為前提,若消費貸機構沒有場景,需為貸款自建場景,成本高、引流難,意義不大(可參考各家銀行的信用卡商城,投入不小,小打小鬧)。

行業繼續進化,又衍生出兩種模式。

一是開放平台模式。即把消費貸產品接入商家收銀台系統,消費者在支付環節可直接選擇消費貸產品完成支付。現階段炒得火熱的開放銀行,走的也是這條路——主動走進場景,把產品融入場景。用戶不走向我,我就走向用戶。

消費貸產品開放模式,需場景方主動接入,會產生開發和運營成本。為提高場景方積極性,消費貸機構多選擇在支付費率優惠、交易返還等方面做出讓步,並配合商戶做一些免息分期活動,一些機構還會基於放貸量給予商戶提成激勵。

市場頭部產品用戶基數大,可以給場景方帶來明顯的引流效果,場景方有積極性。而頭部機構切入後,會簽署一些獨家協議,作為場景方獲取補貼激勵的前提,把中小型消費貸機構產品擋在門外。

此外,即便沒有排他協議,收銀台的展示空間有限,能展示的消費貸產品也始終有限。這裡,屬於頭部消費貸產品的戰場,中小型消費貸機構,選擇了第二條路。

二是虛擬信用卡模式。這裡的虛擬信用卡,不同於銀行發行的虛擬信用卡(銀行發行的虛擬信用卡本質上還是信用卡,只不過沒有實體介質,是一串數字,可綁定各種支付工具,髮夾環節少了製卡、郵寄過程,可做到秒批秒用,是移動支付背景下的信用卡模式創新),而是將消費貸與銀行二類戶打通,再基於二類戶綁定支付工具,便像信用卡一樣展示在用戶的支付列表中。

兩大支付巨頭都有自家的消費貸產品,市場普遍選擇銀聯雲閃付作為合作對象。如招聯消金的招聯雲閃付、馬上消金的安逸花閃付、中郵消金的郵你花雲閃付等,都是這種模式。

開通以後,用戶既可以在消費貸APP裡,打開付款二維碼(背後綁定的便是消費貸),在銀聯渠道完成支付交易;也可以在手機PAY中,看到一張閃付卡躺在那裡,用於線上線下場景支付。

打通了支付工具,也打開了新天地。

新天地

消費貸化身虛擬信用卡,看似一小步,實則一大步。這種突破,既是物質層面的,也是精神層面的。

所謂物質層面突破,是指打開了規模擴張空間。說到空間,現金貸空間最大,不受場景拘束,可用於任何場景。照理說,不考慮政策層面的不確定性,消費貸機構大可繼續發放現金貸,有何必要折騰什麽虛擬信用卡呢?

動機要在供需兩邊找。

需求側看,消費金融已邁入買方市場(起碼優質借款群體是這樣),一個資質尚可的借款人,只要願意,可輕鬆獲得三五家平台的授信額度,用誰不用誰,主動權在借款人手中。

供給側看,為了讓預授信用戶提款(只有借款人提款才能貢獻利息),放貸機構只好在產品體驗上想辦法——讓貸款無限貼近支付環節,便有了虛擬信用卡的模式創新。

所謂精神層面突破,是指降低了合規風險。現金貸新規明確要求“暫停發放無特定場景依托、無指定用途的網絡小額貸款”,放貸機構的破解之策,是在申請環節讓借款人指定用途(提供諸如旅遊、裝修、教育、大額消費等用途選擇),但資金真實流向不可控,光指定用途終究有些形式主義。

在居民杠杆率快速攀升背景下,消費貸資金流向不明,在政策層面面臨很大不確定性,監管之手可能隨時進行乾預,再現現金貸新規對於現金貸市場的衝擊。對於頭部消費貸機構而言,以虛擬信用卡方式將消費貸與場景捆綁,確保資金流向可控,很大程度上便消解了這種不確定性,降低了合規風險。

虛擬信用卡模式,理念上一切都好,但落地時卻有障礙——碰上了寡頭化的支付格局。

支付市場是“2+1+N”的格局,支付寶、微信兩大巨頭,加上銀聯和其他支付機構。兩大巨頭有自家的消費貸產品,消費貸機構的合作對象主要是銀聯的雲閃付,切入手機Pay支付場景。但是,手機Pay的市場份額並不高。

手機Pay主要對應NFC支付(暫不考慮卡碼合一的影響),據艾瑞《2018年中國移動NFC支付行業研究報告》,2018年一季度NFC支付交易規模為29.4億元,環比增長約60%。照此增速計算,2018年全年規模為270億。看上去不小,但行業層面佔比只有萬分之1.3。

NFC支付中,絕大部分交易額由銀行信用卡貢獻,留給虛擬信用卡的空間並不多。虛擬信用卡模式最早出現於2017年,一直不溫不火,原因就在這裡。作為活客手段有余,作為增長髮動機則遠遠不及,對市場影響有限。

近期,有了一些好消息。微信支付開始放開與消費貸產品的合作,但兩大巨頭能開放到何種程度,仍有待觀察。大概率上,虛擬信用卡們還是要寄希望於雲閃付的崛起。

不確定性

規模增長可緩緩圖之,在此之前,還要解決虛擬信用卡模式本身的問題——兩個不確定性。

一,虛擬信用卡是否涉嫌無牌經營信用卡業務?

信用卡是持牌業務,2011年發布的《商業銀行信用卡業務監督管理辦法》將信用卡業務界定為:“商業銀行利用具有授信額度和透支功能的銀行卡提供的銀行服務,主要包括髮夾業務和收單業務”。

虛擬信用卡不是信用卡,但功能屬性相似,都涉及銀行账戶(虛擬信用卡是銀行二類戶),且具有透支功能,只不過,虛擬信用卡涉及提供授信額度的消費貸機構和提供底層账戶的銀行兩方,而信用卡的發行主體只有銀行一方。

虛擬信用卡業務是否屬於變相經營信用卡業務,在監管層面存在不確定性。

在產品宣傳上,消費貸機構均避開了“信用卡”幾個字,或稱之為虛擬卡,或乾脆“卡”字都不帶。有2014年的前車之鑒(2014年,螞蟻金服和微信聯合中信銀行推出虛擬信用卡,因下卡環節省略面簽,被監管叫停),沒人再敢“碰瓷”信用卡行銷。虛擬信用卡這個詞,只是市場對這一模式的總結。

二,虛擬信用卡對銀行信用卡市場的衝擊有多大?

從客群定位、產品利率、免息期設置等角度看,虛擬信用卡不是銀行信用卡的對手。比如,銀行信用卡利率定價較低(低於18%),虛擬信用卡定價較高;銀行信用卡有20-50天不等的免息期,虛擬信用卡付款首日就開始計息。

虛擬信用卡對銀行信用卡的衝擊,不在競爭層面,而在理念層面。虛擬信用卡的本質,是消費貸曲線獲得信用卡的屬性,且不受現行信用卡監管規則約束。若銀行依樣畫葫蘆,把消費貸也如此這般信用卡化,銀行(信用卡化的消費貸)PK銀行(信用卡),就會對現有信用卡市場格局帶來重要影響。

比如說,城商行一直苦於面簽環節製約,無法在全國範圍內發行信用卡。現在機會來了,把消費貸(線上貸款無需面簽)與二類戶綁定,鼓勵用戶將二類戶綁定至第三方支付工具,消費刷卡視同貸款支用,隨借隨還,實現了消費貸的信用卡化,也變相實現了信用卡的全國發行。

消費貸加持二類戶,讓可線上免面簽的二類戶具備了準貸記卡的屬性。相比常規的信用卡業務,就會產生相對競爭優勢。發展下去,必然引發現有信用卡市場格局的重新洗牌。

屆時,若監管出手,銀行消費貸的信用卡化被叫停,消費貸機構的虛擬信用卡模式也難免遭受池魚之殃。

辯證

上述關於“不確定性”的分析,均基於現行信用卡運行規則,如信用卡必須由銀行發行、如信用卡激活之前必須面簽等等。不過,規則是用來打破的,這是創新的意義所在。信用卡的一些現行規則,未必就是最優選擇。

分兩點進行辯證解析。

第一點,信用卡與信用卡屬性。

不妨從信用卡的誕生說起。1949年,美國人弗蘭克·麥克納馬拉一次用餐消費時忘記帶錢包,店家基於對老顧客的信任,允許其“先賒銷、後還款”。受此啟發,弗蘭克創立了大萊俱樂部(DinersClub),向會員提供可證明其支付能力的卡片(大萊卡的前身),憑此卡片可在俱樂部拓展的商戶進行記账消費,由俱樂部負責後續清結算工作,這便是信用卡的雛形。

從商業屬性上看,信用卡起源於消費過程中的賒账問題。從金融屬性來看,信用卡可拆解成兩部分:支付屬性(可直接用於支付)和信用屬性(隸屬於貸款範疇)。

從拆解組合角度看,信用卡可拆解為支付屬性和信用屬性,反過來,把支付屬性產品和信用屬性產品捆綁使用,就能表現出信用卡的特徵,融合消費貸和銀行二類戶的虛擬信用卡就是典型。

消費金融公司、小貸公司都可發行信用屬性的金融產品(即貸款),只要法律不禁止這類產品與支付账戶捆綁,就不能杜絕因捆綁產生的信用卡屬性。

所以,在監管層面,固然可以明確要求信用卡為銀行專屬產品,卻無法否認不同產品組合在一起所表現出的信用卡屬性。

事實上,就信用卡發行主體來看,國內雖默認由銀行發行,國際範圍內看,商業銀行是主流的髮夾機構,獨立公司和實業集團也一直是重要的髮夾力量。

第二點,信用卡面簽問題。2011年發布的《商業銀行信用卡業務監督管理辦法》第四十三條明確要求,“對首次申請本行信用卡的客戶,不得采取全程系統自動髮夾方式核發信用卡”。於是,面簽作為強製要求,內化於信用卡業務流程之中。而虛擬信用卡模式下,面簽並非必要程序,這才有監管套利的憂慮——讓銀行信用卡業務在競爭中處於劣勢。

其實,自從互聯網貸款出現後,這種監管套利就一直存在。同樣是信貸產品,互聯網貸款可線上全自動操作,信用卡卻需要面簽,不同樣也讓信用卡在競爭中處於劣勢嗎?

消除監管套利很有必要,但就這個案例來看,要消除監管套利,不應是強製所有信貸類產品都要面簽,而應重新審視信用卡面簽的必要性。

面簽的存在,可有效控制欺詐風險——人與人之間見個面,足以過濾掉大多數欺詐風險。但科技在進步,金融機構反欺詐能力有了長足進步,人臉識別技術的成熟也為面簽提供了可替代方案,面簽作為防風控手段的必要性基石,正一點點地松動。

未來,金融業務面簽鬆綁應是大趨勢。屆時,關於虛擬信用卡的監管套利問題(集中於面簽環節),也就不複存在了。

展望

當前,各方對虛擬信用卡熱情高漲:銀行希望借此提升二類戶規模,支付公司將其視作高粘性的場景,消費貸公司則想借此實現轉型突圍。

短期來看,除了政策風險外,這股熱情似乎無可阻擋。中長期來看,在回歸消費場景的驅動下,消費貸的信用卡化有望成為行業新趨勢。隨著越來越多的機構加入進來,將重塑消費金融格局,也會重塑信用卡市場格局。

當前,作為一種新模式,還有些用戶體驗問題亟待解決,如消費交易筆筆上征信問題。一旦接入支付渠道,消費貸會大量用於小額交易場景,每筆交易對應一筆貸款,筆筆上報征信,會給一些借款人帶來心理壓力——征信報告中借款記錄過長、過密,擔心會給查征信的銀行留下壞印象(實際上只要正常還款就沒有問題)。

進入一些虛擬信用卡產品的貼吧,會發現兩類帖子最火,一類是套現廣告貼,一類則是借款人關於筆筆上征信的憂慮。其實,關於這個問題,業界已經有了成熟的解決方案,即參照信用卡月度账單,對貸款記錄合並上報。如蘇寧消費金融曾於2018年3月30日發布公告,稱“自2017年8月6日起,客戶在我司產生的貸款將按照合並方式上報……不再對每筆貸款記錄進行單筆展示”。

用戶體驗可以慢慢完善,市場格局也在慢慢改變。

一切才剛剛開始。

本文由“洪言微語”原創,作者系蘇寧金融研究院院長助理 薛洪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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