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短史記 | 請不要再推薦孩子們讀《西遊記》了

文 | 張舒傑

作為中國古典小說的巔峰之作,《西遊記》長期以來被視為民族瑰寶,頗受追捧。雖非兒童文學,卻影響中國兒童極深。

但在筆者看來,《西遊記》全書文本,用語粗俗,價值觀混亂,義理層面與現代人文精神相去甚遠,可以說是糟粕多於精華,濫俗蓋過風雅。

這種作品,實在不適合推薦給孩子們閱讀。

文本語言粗俗,情節邏輯不清

對於中國古典小說,魯迅有一段非常有趣的評論:

“在中國,小說不算文學,做小說的也決不能成為文學家,所以並沒有人想在這一條路線上出世。”

中國古典小說(話本),多數只是說書人糊口吃飯的工具。閱聽人的文化水準,決定了小說文本在語言層面的局限,比如,用詞粗俗,高度口語化,行文中充斥著語言暴力。

從話本到小說,《西遊記》的文本,曾被明代文人刻意修訂過,增加了大量富有戲劇張力的“鋪張表達”。不過,這種修訂,並未將文本充分淨化。比如,第六回《觀音赴會問原因 小聖施威降大聖》一章,大量出現諸如“妖猴、猴精、這廝、那廝、潑猴、猢猻、畜生”等侮辱性名詞,光“妖猴”一詞,使用頻率就高達12處。

當然,這些侮辱性名詞的大量使用,也可以解釋為小說文本風格的“客觀需要”。

更嚴重的文本問題,在於故事情節的邏輯銜接。

話本的客源存在流動性。為了讓每一個新來的客人能夠快速、順利進入當晚說書中的具體內容,而不會因未聽過之前的內容而感到陌生和突兀,往往只好犧牲小說情節發展的內在邏輯。即便經過了文人的修訂,轉化為章回體小說,這種故事情節的邏輯銜接方面的問題,仍未能完全彌合。

比如,在李疇九看來:

不管怎麽說,(《西遊記》)前七回是一個獨立的神魔故事,它和取經故事的情節沒有內在的聯繫,作者雖然竭力進行了綴合,但由於構成藝術情節的矛盾關係的性質並不相同,所以給讀者的印象,仍然是兩截子,兩個不同的故事,綴合並沒有使它們完全融合成一體。”

趙毅衡也認為,《西遊記》是一部“線索散漫,情節邏輯不清,但精彩的片斷很多”的作品。

圖:人民文學版《西遊記》

除了情節缺乏邏輯,書中還洋溢著許多不必要的血腥快感。

《西遊記》在講述唐僧身世之謎時,有如下交代:唐僧原為陳光蕊和滿堂嬌之子,陳光蕊被劉洪謀害,滿堂嬌夢中產子,將唐僧放於江流之中,留血書以明正身。唐僧為金山寺長老搭救,取名江流兒,法名玄奘。江流兒長大之後,始知身背血海深仇。已入佛門的玄奘,抑製不住胸中燃燒的熊熊怒火,秘密潛入江州城和滿堂嬌相認,開始了自己的復仇之路。在其母指引下,通過私人關係,經丞相殷開山引薦,向唐王乞兵討賊。劉洪及其同黨被抓獲後,並不經正常的審訊程式,而是直接“每人痛打一百大棍,取了供狀”。

然後,同黨被凌遲,丞相、小姐與玄奘三人將劉洪押往江邊,親自動手:

“活剜取劉洪心肝,祭了光蕊”。

多麽血腥的情節。

做了18年和尚的唐僧,親自動手挖出了仇人的心髒。這種處決仇人的方法,已遠離了法律正義,幾與暴虐無異。如論者所言:

“劉洪的死是必然的。但是他的死法卻是私人的、隨意的、任意妄為的。劉洪該死,但是缺乏有效約束的社會讓他死得很慘,很沒有人道。”

如此是非不分的文本,顯示了《西遊記》的整理者對何謂人格、何謂生命、何謂正義,並無多少認知。遍觀《西遊記》諸章節,也很難找到追求人的自我價值、追求人性尊嚴之美的相關內容。

圖:電視劇《西遊記》中,唐僧的生母滿堂嬌

孫悟空追求的自由,不是真自由

孫悟空是《西遊記》所塑造的最深入人心的文學人物。

自1978年以來,學術界關於孫悟空這一文學形象的討論,已不再是禁區。多數意見認為,《西遊記》中的孫悟空:

“積極樂觀,勇敢無畏、愛憎分明、嫉惡如仇等美好品德,反映了中華民族優秀的民族性格和傳統文化中的精華。”

孫悟空嚴重的反社會人格及行為,也多被解釋為:

“其強烈自尊、重視自我、追求、’不受人氣’的個性在那樣一個社會的價值與力量。”

甚至有學者撰文,稱頌孫悟空是一隻“自由主義的猴子”。

孫悟空當然不是什麽自由主義者。事實上,他的所作所為,鮮有值得稱道之處。

要解析孫悟空的文學形象,我們還是要回到文本當中去,從行、言兩部分來探究孫這個人物的真正形象。

先以行論之。

孫悟空最被津津樂道的對統治者的反動,主要集中在西遊故事的前半部分。在第六回中,玉帝和觀音菩薩的對話,基本廓清了孫氏造反的主要脈絡:

“當時生出,即目運金光,射衝鬥府。始不介意,繼而成精,降龍伏虎,自削死籍。當有龍王、閻王啟奏,朕欲擒拿,是長庚星啟奏道:‘三界之間,凡有九竅者,可以成仙。’朕即施教育賢,宣他上界,封為禦馬監弼馬溫官。那廝嫌惡官小,反了天宮。即差李天王與哪吒太子收降,又降詔撫安,宣至上界,就封他做個‘齊天大聖’,只是有官無祿。他因沒事乾管理,東遊西蕩。朕又恐別生事端,著他代管蟠桃園。他又不遵法律,將老樹大桃盡行偷吃。及至設會,他乃無祿人員,不曾請他;他就設計賺哄赤腳大仙,卻自變他相貌入會,將仙肴仙酒盡偷吃了,又偷老君仙丹,又偷禦酒若乾,去與本山眾猴享樂。……”

“造反有理”的時代已經遠去,我們必須承認,不是所有的造反都有理。在天庭和孫悟空的這樁公案之中,孫悟空該壽三百四十二歲,卻憑強力銷去生死簿;德行不彰、寸功未立,卻憑強力讓天庭招安封官入了仙籍;……對比之下,主要的過錯方,並不在天庭。

孫悟空三反天庭,對人間造成的破壞,一次比一次大。第一次勾銷人間陽壽,把正常的生老病死變成紙上兒戲;第二次偷吃蟠桃,大鬧蟠桃大會,視規則法紀如無物,引發神魔大戰,花果山生靈塗炭;最後一次大鬧天宮,踢下煉丹爐,將下界變成人間煉獄。

他第一次造反,訴求是不想死;第二次造反,訴求是嫌官小;第三次造反,是不願意受法律制度的約束。其不斷撕毀自己和天庭之間的契約關係,直可謂無法無天,毫無信用和道義意識。

孫悟空追求的是“齊天”,而不是什麽人性解放和個體自由。他不是什麽“自由主義的猴子”,他拒絕接受任何秩序的約束。

圖:1960年代紅極一時的卡通片《大鬧天宮》

再以言論之。

孫悟空本人並沒有明確的政治立場。他崇拜強者,嗜用暴力,因為他信奉“強者為尊應讓我,英雄隻此敢爭先”。他皈依佛門,不是因為認同佛理,願意遵行正義,只是因為如來的手段比他強,只是因為觀音許諾他“修成正果,泥塑金身”。

他反天庭,也不是因為他嫉惡如仇、對天庭的殘酷統治深惡痛絕(小說對天庭在人間的統治著墨並不多),也不是因為他向往更高尚的政治秩序。他只是不願意受現存秩序的約束,如其所言——“今番不服你管了”。

為了不受秩序的約束,他並不拒絕做一個皇帝。他曾說出這樣的話:

“皇帝輪流做,今天到我家。”

在孫悟空這裡,作為“尊強”的權力,是不帶任何屬性的。符合他的利益,就是好的;反之,則是壞的。

孫悟空要的自由,實際上是反自由主義的。

自由主義的核心,是用權利來替代德性,寓自由於法律,在法律框架下保障個人權利神聖不可侵犯。如蔣夢麟在美國所觀察到的那樣,真正的自由是:

“法律範圍之內的自由,理智領域之內的思想自由和言論自由。”

美國導演昆丁·塔倫蒂諾在《被解救的薑戈》中,借薑戈教父之口,為其命名freeman,而不稱其為liberman,正是闡發此意。這種自由確實不受法律統治,但一樣無法得到法律的保護,實在是一種非常低級的自由。孫中山在《三民主義》中談到中國人自由過剩,所批判的具體對象,恰恰是這種孫悟空式的無法無天的自由。

簡言之,縱觀《西遊記》全書,既未見自由,也未見正義。從頭至尾,都是不正義之事,都是不正義之人。《西遊記》實乃是中國傳統文化中不義之事的大百科全書。其中既讀不到人性,也讀不到神性,只有獸性和獸行,只有吃人的慘劇。孫悟空作為一種無法無天的典型(lawlessness),不願意接受任何社會秩序的約束。他那種所謂的自由,是一種傷害他人利益的自由,是一種戳破了群己邊界的自由。

《西遊記》這種作品,還是少給孩子們看的為好。

圖:六小齡童飾演的孫悟空

參考資料:魯迅,《我怎麽做起小說來》,1933年3月5日。收錄於:《魯迅全集》,光明日報出版社,2015,第463頁。吳承恩,《西遊記》,嶽麓書社,1994。洪秀全,《天父詩》。周先慎,《孫悟空形象的時代精神和文化意蘊》,《東南大學學報(哲學社會科學版)》,2006(5)。楊子彥,《孫悟空形象演變與人的社會化》,《明清小說研究》,2001(3)。唐小兵,《民國留學生的美國意向》。李疇九凡,《〈西遊記〉與社會現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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