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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育商業倫理精神

商業倫理精神的培育,從根本上說,就是要破除所謂的“商業無道德神話”,改變“利潤至上”的商業環境和商業觀,塑造“價值優先”的商業文化。

“商業無道德神話”支持這樣一種觀點:“商業行為與道德無關。商業活動無需考慮道德問題。對企業來說,追求經濟利益才具有實質意義,談論道德問題就是不務正業。”這種說法儘管有違人們在直覺上的道德感,但它卻是商業社會中“牢固的成見”。現代西方主流經濟學既是這一觀點在理論上不自覺的辯護者,同時也自然地借由這種理論造成的實證結果得到辯護。為了破除這一根深蒂固的“業界神話”,近半個世紀以來,商業倫理學一直在艱難的環境中苦口婆心地爭辯著“企業為什麽要講道德”的理由和“企業如何講道德”的方法。但實事求是地說,商業倫理學在今天之所以受到人們的重視,在很大程度上並不取決於倫理學家們提供的各種理由和方法,而是因為屢屢發生的企業失德行為一次比一次危害大,一次又一次突破社會道德的底線,使得人們不得不重新審視企業追求經濟價值的意義,不得不在更高的價值層面上重新評價和規範商業行為。

歷史地看,現代商業社會不自然的“無道德”特徵是與現代商業文明起源於倫理觀念這一事實和傳統背道而馳的。在現代商業文明發起的源頭,倫理觀念不但孕育了新的商業精神,還通過這種商業精神帶來了持續而穩定的商業繁榮。有趣的是,大約在16—17世紀這段時間裡,這一現象同時發生在中國和歐洲。

明清之際,處於“四民”之末的商人階層締造了中國社會一度的商業繁榮。而在背後起重要推動作用的,恰恰是被稱之為“賈道”的倫理觀念。有學者指出,明清之際的商人大多原是儒生。“棄儒就賈”後便不自覺地把儒家的義利觀念帶入商業活動,漸漸有意識地生發出作為“道統”之一的“賈道”。王陽明講“四民異業而同道”的時代,說的就是商業活動被納入“正統”、經商也被視為“正道”的年代。正是帶著經商也是“弘道”的信念,明清之際的儒商不僅有著高度的敬業精神和事業心,還樂於承擔一切重要的社會公益事業,如編族譜、建宗祠、設義莊、疏通河道、開路修橋、建書院寺廟等,甚至連屬於士的階層所做的文化事業如整理文獻和刊行叢書也樂此不疲。儒商的種種義舉受到社會的廣泛認可和政府的褒獎,在“若有德業,則為銘文”的感召下,他們愈發看重自己的名德。

大約在相同的時間段裡,西方社會經歷了宗教改革。基督教世界搖搖欲墜,世俗世界的興盛伴隨著科技革命的浪潮推動了商業社會的崛起。馬克斯·韋伯在《新教倫理與資本主義精神》一書中認為,正是在加爾文宗諸派宗教倫理孕育的資本主義商業精神的感召下,大量的清教徒投身商業活動為資本主義原始積累賺取了“第一桶金”。這種資本主義精神可稱之為禁欲主義天職觀,即從事商業活動不再是低賤的行為,而是符合上帝要求、為上帝勞作的天職。

不難看出,無論是明清商人的“賈道”理念,還是歐洲清教徒的“天職觀”,它們之所以能成就一種商業文明或塑造一種商業精神,關鍵就在於它們能把個體的經濟行為和某種公認的崇高價值結合起來,從內在和外在兩個方面使人獲得超越性,形成了一種在個體和社會之間的良性互動。在這種雙向的互動過程中,個體既獲得了超越自身利益的自我認同,社會也從中受益並對個體進行良性反饋。相反,如果經濟行為的動機是單純的自利,而社會成就評價只是建立在效果主義基礎上的福利標準,那麽個體和社會之間就不再是一種相互推升的遞進關係,而是一種相互掣肘的製約關係。從這個意義上講,要走出“商業無道德神話”的困境,就要在根本上實現個體行為動機與社會成就評價之間的良性互動。這兩者相輔相成、不可分割。如果只是強調在個體層面改善行為動機而不調整社會成就評價體系,那麽道德的個體就有可能在社會壓力系統下面臨“劣幣驅除良幣”的道德風險。如果社會成就評價的調整不能起到改善個體行為動機的效果,那麽,再好的評價系統也會流於形式而無人問津。更為重要的是,這種良性互動不但在說理層面和社會教育系統內需要經濟學、管理學和倫理學以更加開放的姿態和視野吸收對方有益的東西,更需要金融家、企業家、社會活動家和一切有志於從事這項事業的人通過一定的機制、措施、路徑把這種良性互動現實地建立起來並一直推動下去。這種良性的互動機制就是所謂的倫理法。按照黑格爾的概念,它是主觀和客觀相統一的自在自為的法。只有在這種法的形式中,才能形成作為共同存在方式的倫理精神。

以色列作家尤瓦爾·赫拉利在《人類簡史:從動物到上帝》一書中說,人類之所以能在進化中脫穎而出,是因為我們這個物種在大約7萬年前經歷了一次“認知革命”。這場革命使人類行為的價值超出了生物學的範疇。從此,人類開始借助對共同東西的想象發動大規模的集體協作。從倫理學的角度來理解,這種能動的共同東西就是最初的倫理精神。“賈道”也好,“天職觀”也罷,甚或是正義、平等這些倫理觀念,它們並不是物質實體,而是人類頭腦中想象出來的產物。但正因為這些觀念成了倫理主體,人類才可能通過這個紐帶把自己和他者聯繫起來並按照可通約的精神世界確認自身並約束自己的行為。這種倫理精神就是自我意識的共在狀態。在倫理法中,這種共在狀態使每一個自我既是獨立的個體,同時又與他者成為一體。在一個沒有倫理精神的生活世界裡,人們就不可能形成價值共識,也不可能按照共同的價值標準理解是非判斷。這樣一來,每個人也就只能看重並固守自己認為是對的東西。畫地為牢、各自為政的最終後果必將催生原子化的社會。因此,可以毫不誇張地說,如果不能在商業生活中重塑倫理精神,就不會有真正的成就感、職責感、榮譽感、誠信精神、工匠精神、敬業精神這些帶有超越性質的價值訴求。

在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條件下,重塑商業倫理精神可以從以下兩個方面入手:其一,以開發社會成就評價工具為抓手,用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引領職業倫理建設,通過評價活動把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融入組織經營管理過程和組織文化,在各個層面改善組織管理的倫理品質。其二,開展面向行動的職業道德培訓活動,以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為指導,把規範倫理學理論和道德心理學知識轉化成以行動為導向的分析框架和測度工具,擺脫以往僵化的道德說教模式,開發有針對性和可操作性的道德培訓方式。

如今,有越來越多的投資人更願意把資本投向那些富有社會責任感並重視組織文化經營的企業。換句話說,他們更願意去投那些“有道德的企業”。長遠地看,許多這樣的戰略性投資最終並沒有讓投資人失望。這些投資不但給投資人帶來了可觀的經濟效益,也在客觀上產生了不小的社會效益。這說明,重視商業倫理精神的培育,完全有可能實現商業價值和社會價值的雙贏。

作者:張霄(中國人民大學哲學院倫理學教研室主任)

《光明日報》( 2018年11月26日 15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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