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書法裡的“方”與“圓”:從技法到哲學、美學

隨著字體的演變,其規矩性決定字形從圓到方,其書寫性要求運筆離方趨圓;同樣,筆法的表現,方筆者本出於字法,而圓筆者則便捷書寫。方圓互用產生了不同的書法風格。字形與筆法之間的張力,不僅造就了中國文字書寫的藝術性特色,也代表著中國書法的哲學精神。

“方”與“圓”

字法與筆法之間的張力結構

文/彭芃

在全世界所有文字體系中,只有中國漢字因書寫而成為一門藝術。其成因學界雖不乏各類探討,但漢語文字與書寫之間的“方”與“圓”的張力關係卻乏人探討。舉例而言,西方文字有圓無方沒有形成藝術,而東鄰韓語文字雖亦具方圓性,卻因兩者畫地為牢同樣也難為藝術。可見方與圓的張力和文字與藝術關係之密切。

就中國書法而言,筆法自元趙子昂提出“書法以用筆為上,而結字亦須用工”以來,就被確立為書法極則。此後,字法與筆法的聯繫幾乎被攔腰斬斷。二者以何為上,古今諸家觀點各有彼此。字法與筆法關係的人為割裂現象,於今為最。字法與筆法,各自為戰,或鼓努為勢,或肢解字形。在筆者看來,“方”與“圓”關係不只是對字形結構或筆畫起訖與轉折的形容和風格的描述,更是探究字法與筆法聯繫和考察中國書法未來創作方向的秘密通道,不可不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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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方筆圓”:字法與筆法之間的張力

漢字作為表意文字,本源於“畫成其物,隨體詰屈”的象形字。裘錫圭先生在《文字學概要》中說:“在原始文字階段,文字和圖畫大概是長期混在一起使用的。”唐蘭先生也有“文字畫”一說。古人造字的美學,用唐張懷《書斷上》的話來說就是:“仰觀奎星圓曲之勢,俯察龜文鳥跡之象,博采眾美,合而為字。”可見,字形圓曲是文字最初的基本要求。

基於對自然萬物的描繪,早期文字雖少卻規整,有棱角,因此明代項穆認為書法通物曲之理:“鳥之窠,蜂之窩,蛛之網,莫不圓整而精密也;??花卉之清豔,蕊瓣之疏叢,莫不圓整而修對焉。”所以,字形圓曲、不生棱角是早期文字的區別性特徵,張懷《評書藥石論》說:“古文、篆、籀,書之祖也,都無角節,將古合道。”隨體詰屈的結果,造成書無定體,異體繁多,難於識寫,我們在甲骨文金文字典中,發現同一字常有多達近百種的寫法。

在文字的演變中,形象化要求使字形接近自然,圓若天成,但從規範性來看,字形理應變曲為直,點畫要求起訖分明,惟順筆合乎右手書寫,這樣字形勢必會離規近矩。所以,從小篆文字起,字法開始朝方形一路發展。相較大篆文字,小篆字形因“篆引”被拉長為長方形,曲線趨於規整齊勻,對稱性、畫案化加強。如康有為《廣藝舟雙楫·體變》雲:“(小篆)裁為整齊,形體增長,蓋始變古矣。”這裡的所謂“變古”就是字形從圓曲朝方直方向發展。

“離圓近方”原則對字形演變的進一步影響的結果是“隸變”的產生。隸書字形中,小篆上下縱曲被改造為左右橫方,易曲為直,變連為斷,變逆為順,可以說,到隸書時中國文字基本完成了由圓至方的蛻變。楷書,是在隸書的基礎上進一步衍生而成的,點畫結構已經完全生成,唐楷成為方塊漢字的淵藪。此後,楷書文字抽取了筆法,定型為識讀性印刷字體,仿宋體最終完成了文字由圓至方的演變,徹底將中國文字定型為方塊漢字。受此影響,明清的所謂台閣體、館閣體之流,字形壓倒了筆法,千字一面,類同板刻。

有關中國方塊漢字的定性,近來有人提出異議,認為是“外圓內方”。這種一味地將每個漢字的外層筆畫端點或折角連接起來以判斷漢字的形狀的做法,無異於膠柱鼓瑟。我們說漢字字形最終定型為方塊字,常指的是漢字在演變中,從圓曲連續線條中分離出明晰的點畫,橫平豎直,筆畫連接處連接近於直角,且主筆外形佔滿方格,無論是傳統九宮格還是米字格,都是為了排列直斜筆畫,圍以成方。事實上,漢字之圓,對於隸變後文字來說,主要是用筆的觀念,我們下節再作討論。總之,漢字的方塊性質,是學界基於漢字演變的總結和與西方文字相比較而得出的結論,這一點無庸置疑。

在我們看來,漢字字形離圓為方,是易學、易識等規律性的結果,但文字演變目的最終還是要為書寫服務的,宜書性、便捷性是其根本要求,所以,字形和筆法之間一直存在著矛盾。這裡,我們將這種字形與筆法之間這種運動性對立且互用的關係稱之為張力。一方面,篆隸楷一類的正體文字形體趨方中矩,另一方面,行草赴速文字又趨圓中規。正如《孫子兵法》所言,“方則止,圓則行”,當字形離圓趨方,形方就成了書寫性的最大的障礙,於是破方為圓,筆圓成為字形和用筆的連接點。圓筆使點畫即變斷為連,以順勢作劃,字形則削繁成簡,以順移部位。總之,圓筆賦予了方字以運動性動力,使靜態的字結構變 為張力性動力結構。

筆圓作為書寫性根本要求,同時也符合人執筆時的生理運動機制。執筆在手,運之以腕,而人的手腕運動是傾向於圓的。顏真卿《述張長使筆法十二意》有雲:“妙在執筆,令其圓暢,勿使拘攣。”康有為《廣藝舟雙楫》談執筆:“掌自虛,腕自圓”。二人都強調圓腕的重要性。清代程瑤田就是以右手之挽(向身)、推(揮外)而形成的右旋和左旋的不同來分析八法運動的順逆關係的。由此觀之,筆圓實質產生於腕圓。

在字形和筆法張力關係中,方與圓的方向性要求並不相同。“字方”將文字帶向規範和統一,便於交流和傳習,但容易消解書寫的圓轉便利;相反,筆圓便於使轉縱橫,提高書寫效率,但方向感差、規律性弱又不利於初學者把握。前人所言“用筆貴圓,字形貴方”,正反映了字法與筆法中這一組張力性結構矛盾,二者的運動為書法風格變化提供了多樣化的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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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勢圓筆方”:筆法與字法之間的張力

傳統意義上的方和圓,多是從單一用筆方面來言說的,如此便割斷了筆法和字法之間固有的天然聯繫,使筆法成為無源之水。

文字的發展從圓到方,其字形變化雖然是文字語言記錄功能,但其動力卻是用筆。換言之,筆法動力推進了書體的演進。篆書從象形而來,刻畫詰曲,周秦篆籀文字堪稱筆圓最高典範。而隸書分解點畫而成形方,也少不了方筆的參與。韓康伯《周易系辭上注》有雲:“圓者,運而不窮;方者,止而有分。”這一原理同樣也可以解釋隸書字法形成的筆法動力成因。

篆書文字畫體為字,線條纏綿不絕,正反、左右、順逆無別,方向和寫法相當不固定,可以說是有線條而無點畫。到了隸書,為便書寫,變曲為直,曲屈的線條遂分解為點畫的最初形態,線形的組合關係也由圓轉變為折轉,易圓為方,清錢泳《書學》分析篆隸的方圓筆法關係說:“蓋篆體圓,有轉無折;隸體方,有折無轉,絕然相反。”所以說,方筆出於隸書中的折法, 最初是為了剝離出點線以使起訖分明,其程式化同時影響了點畫的外形特徵。此如朱履貞《書學捷要》所雲:“方者,折法也,點畫波撇起止處是也。”可見,筆方乃是“止而有分”的結果。

筆方和字方的概念不同,字方的根本目的是文字的規範化趨勢和要求,而筆方的程式化,最初則是字法線條的點畫性結果。正是因為方筆的作用,點畫才從線畫中分離出來:方筆必重按,是發力點,因在紙面停留時間相對短,起筆以方,表現為塊狀和體面,這是點的形態;而圓筆則重流暢和連續性,是線條的連帶形態。用筆由圓轉方,方圓兼濟,產生點畫之間的輕重、起伏和字形的偏正、參差等對比關係,書法節奏氣韻得以形成。正如傳王羲之書論所言:“字體形勢,狀人中之龍蛇,相鉤連不斷,仍須棱側起伏。”對比西方拉丁字母的書寫,雖流線圓曲,便於左右連帶,但沒有筆方之力點,有線無點,無法產生節奏,因此沒不能產生中國書法藝術的核心命題——節奏關係,因而不能成為一門獨立藝術。

正如筆方和形方不是同一概念,勢圓和筆圓也不可等同。筆圓本乎篆書,鋒裹兩頭,形同玉箸;而勢圓並非一定要磨棱倒角,圓通如篆,它指的是一種運動狀態,強調線條流動的方向感和節奏感,筆勢遞相映帶,轉角勾連處圓勁力均,此即《四體書勢》所言“勢和體均,發止無間”是也。勢圓如同戲曲舞台上的圓場,要求移步換位,而不失水準。

方者使圓,圓者使方,是筆法與字形結合的規律。篆書結構用筆圓轉,易於勢圓,然一味地求圓,就缺少澀勢和顆粒感,線條的流動感反而更差,因此篆書史上一些作品嚐試通過以“筆方”的方法來增加其點畫力感,如以隸入篆,漢代的“繆篆”,清代的鄧石如篆書,都是以筆方之法來進行風格探索。對於前人篆書婉通之說,劉熙載認為:“余謂此須婉而愈勁,通而愈節,乃可。不然,恐涉於描字也。”這裡,“節”就是“角節”,即以力方為點的微按筆法。

同樣,對於草書來說,點畫曲屈,流動性強,要克服勢圓中的滑筆現象,離不開“筆方”的作用。如二王之草書,雖環轉微曲,勢圓不見起止,但仔細觀察,其環轉處方筆頓挫,悉具起伏,此正為點畫之方。清代朱履貞分析了草書勢圓筆方的重要性:

草書之法,筆要方,勢要圓。夫草書簡而益,簡全在轉折分明,方圓得勢,令人一見便知。最忌扛肩闊腳,體勢疏懈;尤忌連綿遊絲,點畫不分。

唐孫過庭《書譜》也從點畫(筆方)和使轉(勢圓)分析了草書和真書的關係,他說:“真以點畫為形質,使轉為情性;草以點畫為情性,使轉為形質”“草不兼真,殆於專謹;真不通草,殊非翰劄。”草書之妙在於點畫,點畫之形成正是筆方所致。真書之妙則更重使轉,使轉之意味則由勢圓而來。

隸楷字形,字形具方,書畫輒成棱角,轉運旋回勢圓更為難得。孫過庭這樣評價鍾繇真書:“元常不草,使轉縱橫”,包世臣從楷書之圓勢使轉對此加以解釋,他認為:“古人一點一畫,皆使鋒轉筆以成之,非至起止掣曳之處乃用使轉。縱橫者,無處不達之謂也。盤紆跳蕩,草勢也。古人一牽一連,筆皆旋轉,正心著紙,無一黍米倒塌處。狼藉者,觸目悉是之謂也。草法不傳,實由真法之不傳。”

古代楷書家中能以圓勢而得名者非顏真卿莫屬,古人稱其書有“篆籀氣”,如米芾這樣評價其書:“(楷書)真跡皆無蠶頭燕尾之筆,與郭知運《爭坐位帖》,有篆籀氣”。這裡“篆籀氣”,就是指其書藏勁於圓,力以筋勝,它與方骨柳書形成鮮明對比。

綜上所述,方圓並不是一個簡單的筆法觀念,它廣泛存在於字法和筆法關係之中。筆法產生於字法,二者之間的張力關係是:當字法趨於方的時候,點畫獨立性和筆順先後次序強,這時要求圓筆以加強連帶,勁直圓活;而當書易勢圓的時候,則要求通過筆方的方法,變線為點,改變節奏和力感,突出重音關係。字法與筆法之間的方圓關係,其實質是點、線的對比關係,書法中的剛柔、筋骨、遒媚、節奏的對比,皆由此而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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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與圓:從技法風格到哲學美學

中國書法中的方圓,本乎字形,成於用筆,其方與圓的理論和觀念,涵蓋範疇從技法到風格再到哲學和美學,方圓是中國書法文化根性的重要表現。

自上古以來,方圓觀念既是筆法,同樣也是字法。由於筆法最初從字法中來,所以筆法與字法含混一體,常難為分區。在漢晉人眼中,雖然也有“圓者中規,方者中矩”之論,但書法之玄妙既不是方,也不是圓,而是“方圓靡則,因事製權”。

筆法從字法中來,所以常和字法聯繫在一起。如薑夔所說:“方圓者,真草之體用。真貴方,草貴圓。方者參之以圓,圓者參之以方,斯為妙矣。”當筆法從點畫字形中逐漸分離出來後,方圓開始倒向筆法一邊,古今書法醜書,多是筆法脫韁字法而惹的禍。

趙孟頫《後赤壁賦》

包世臣批評後人草書“狂怪繚繞”時說:“《晉書》所謂殺字甚安,是專言結構。不力究此義,所以日趨狂怪繚繞而不可止也。”其實,包言矯枉隻說對了一半,“殺字甚安”四字前言筆法後言字體,可謂是筆兼方圓的另一種表達。宋代以後,方圓完全淪為用筆,康有為所言“書法之妙,全在運筆。該舉其要,盡於方圓”是從“形學”對筆法總結。以方圓之形論書,常見古代書法批評之中。如:

邯鄲淳書應規入矩,方圓乃成。(袁昂《古今書評》)

蘭亭用圓,聖教用方,二帖為百代書法楷模,所謂規矩方圓之至也。(周星蓮《臨池管見》)

方圓還代表了書法中和之美的範式。項穆在《書法雅言》曰:“圓而且方,方而複圓,正能含奇,奇不失正,會於中和,斯為美善。”唐人評歐虞書:“虞則內含剛柔,歐則外露筋骨,君子藏器,以虞為優。”歐虞之間,以虞為優,就是因為其書能方圓剛柔,交相為用,而歐書方剛露棱,有失中和。真正的書法應是《書譜》所說的“泯規矩於方圓,遁鉤繩於曲直;乍顯乍晦,若行若藏”。

書法的方圓中也滲透著古代“天方地圓”的哲學。在古人看來,書法方圓,本乎天地自然。“篆貴圓,隸貴方,圓效天,方法地,圓有方之理,方有圓之象。”方中見圓,圓中見方,既是哲學之理,同時也是書法之理。因此,就字法而言,字有方圓,就筆法而言,筆亦分方圓。而就字法和筆法關係而言,字圓形方,形圓筆方。總之,圓者方之,方者圓之,反映了字法和筆法之間的體用關係,也是中國書法藝術哲學的具體體現。

筆法與字法是書法藝術中最重要的元素,二者相互包含又相互製約,其張力性聯繫,既是字形演進的書寫動力,又是筆法產生的緣由。在筆法成為書法的母題、書藝以筆法為上的今天,“徒識方圓,而迷點畫”的人一定不少。所以,我們發掘方圓二者之間的張力關係,對於當代書法向傳統回歸不無啟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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