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起房地產市場調控,稅收一直是“利器”之一。除了房產稅,空置稅也越來越引起市場的關注。
據海外媒體報導,香港財政司司長陳茂波日前表示,香港特區政府正在考慮對空置房屋徵收空置稅,此舉或可刺激開發商釋放手中已經建成卻尚未發售的住房。消息指出,截至去年底香港私人發展商手上有約9500個部門已建成但未發售。不過,香港住宅的空置率僅為3%,屬於較低水準,因此制定政策時要鎖定“目標”。
無獨有偶,同樣是房價高漲,加拿大的溫哥華不久前就頒布了徵收房屋空置稅。據悉,空置稅旨在使空置和未充分利用的房屋得以有效利用,供在溫哥華當地生活和工作的人士租住。對於非空置物業的設定標準,包括在該年度的至少6個月被注冊業主、其家人或朋友用作主要居所的房屋;在該年度的至少6個月被租用,且每次的租期為連續30天或以上的房屋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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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內地房地產市場而言,空置稅也可以列為後續房產稅等稅收調控的思考方向,但如何設定空置房屋以及如何推進等問題依舊有難度,還需要嚴格論證,但也從另一層面說明現在市場都在關注購房後的持有成本問題,對購房者來說也是應該注意的問題。
責任編輯:曹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