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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國藩:話不要說死,事不要做絕,情不要斷盡

文 | 洞見Vivian

話不說死,是為自己留了余地,不至於將來自取其辱,堵了自己的路。

曾國藩曾說:“話不說盡有余地,事不做盡有余路,情不散盡有余韻。”

提醒我們,無論說話、做人、做事、處世,都要留有余地。

日常生活中,若學會這三件事,會收獲意想之外的益處。

01

話,不要說死。

曾國藩說:“話不說盡有余地。”

曾國藩自己在早年間,就曾犯了這個錯誤。

我們知道,曾國藩是團練起家,靠湘軍打天下。

但他在開始搞團練的時候,卻遇到了一個麻煩。

他有一個朋友江忠源,曾在守孝期間出來做官,組織團練。

曾國藩當時就寫信阻止他,說“丁憂”時做官,不合禮法。

而他自己臨危受命組織團練的時候,也在守母親的孝。

之前義正言辭指責了江忠源,自己又做同樣的事,確有些尷尬。

這便是“把話說死”的後患。

平常說話時,我們就要留神別把話說死。

因為,此一時,彼一時,或許以後,自己的想法或處境會改變。

有時,我們還喜歡誇誇其談,對一些人、事、物高談闊論,大放厥詞。

將來自己見識增長,或更明事理時,想起當時那副嘴臉,會羞慚萬分。

所以,任何時候,都盡量不要說斬釘截鐵的話,多留些余地。

不把話說死,不僅一種穩妥,也是一種謙卑,一種不自以為是的美德。

不妨學學過去的清華校長梅貽琦先生,他的說話之道。

梅先生寬厚儒雅,說話謹慎謙和,學生甚至把他的口頭禪編作了一副對子。

聯曰:大概或者也許是,恐怕仿佛不見得。

02

事,不要做絕。

曾國藩說:“事不做盡有余路。”

漢武帝時的將軍李陵,在一次與匈奴作戰時,以五千人對戰八萬人,戰敗被俘,不得已投降。

司馬遷勸諫,說李陵之所以不死,定是想尋適當的機會再報答漢室。

武帝卻仍暴雷霆之怒,滅李陵三族,將他老母、妻子、孩子全數殺光。

後來武帝的兒子昭帝即位,想召回李陵,李陵誓死不回。

這便是漢武帝把事做得太絕。

若當時李陵一怒之下助匈奴練兵攻漢,武帝豈不是自食苦果。

老話總強調,人,切不要把事做絕。

就連打仗時,窮寇也還不追。

因為,兔子急了也還咬人,把事做絕,把人逼到絕路,就是逼人不顧一切,來跟你拚個魚死網破。

這是自取其禍。

即使沒有禍患,事做得太絕,逼人太甚,讓人沒有路走,也是件極損陰鷙的事。

再者說,你今日把事做絕,豈不知世上有句話叫“三十年河東,三十年河西”。

誰知將來會不會落在人家手裡?

會不會有求於他?

《水滸傳》中第五回,花和尚魯智深,因覺著兩個招待他的盜匪頭子太慳吝,竟一時興起,趁人下山時,搶了寨子裡的金銀。

兩個頭子回來,李忠說要去追他,羞辱他一場。

另一頭子周通則說,不如罷手,後來倒好相見。

所以說,事不做絕,也是“做人留一線,日後好相見”。

生活中,遇事,應當存些渾厚,留點路給人走,留點路讓他退。

事情不做絕,不僅是給自己留了余地,也是積德。

03

情,不要斷盡。

跟著漢高祖劉邦打天下的,有大名鼎鼎的蕭何,還有勇猛英武的曹參。

曹參和蕭何,微賤時很要好。

後來漢朝建立,兩人分別做將相後,有了隔閡。

但蕭何在病重將死時,向皇帝推薦的繼承相位之才,便是曹參。

曹參接替蕭何,當漢朝的相國,也完全遵循蕭何生前制定的法規,幾乎毫無變更。

蕭何與曹參,雖有隔閡,卻沒有鬧得不可開交,後來也有對彼此的道義。

人與人之間,不值得交往的,或不想繼續交往的,或是有分歧的,不深交便是。

大可不必“割席斷交”,更不必情斷義絕,甚至反目成仇。

人活在世上,總是多一個朋友,少一個仇人的好。

而且,即使沒了當初的知心交心,沒了當初的深情厚誼,也可留些淡如水的交情。

曾國藩說:“情不斷盡有余韻。”

即使不複當初,也做個點頭之交,見面仍待之以禮,其實其中未嘗沒有另一番雅趣。

左宗棠因對曾國藩有些誤會與分歧,對他十分無禮。

但曾國藩不與他計較,也從不在公事上為難他。

因曾國藩如此,兩人便並沒有成為仇敵。

甚至在曾國藩去世時,左宗棠還送去一副挽聯。

聯曰:

知人之明,謀國之忠,自愧不如元輔;

同心若金,攻錯若石,相欺無負平生。

話不說死,是為自己留了余地,不至於來日自取其辱,也不堵了未來的路。

事不做絕,情不斷盡,不僅是修身立德、待人仁義,何嘗不是明哲保身。

甚至,也是存養福氣。

所以說,話不要說死,事不可做絕,情不能斷盡。

應當事事留個余地,穩妥地過日子,厚道地做事情,重情重義地與人相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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