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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旬老漢被證明和過世母親是夫妻 弟弟獲百萬拆遷款

  近日,因為房屋拆遷,山西太原的一位7旬老人被村委會證明,自己成了自己的父親,與母親是“夫妻”關係,親弟弟成了他“兒子”,而他還“被證明”了已經死亡,弟弟(兒子)按照繼承法順理成章地繼承了房產,致使老人240萬拆遷款“不翼而飛”。

  9月3日,媒體跟蹤報導了這起奇葩事件,老人當即拿出一份戶籍證明,來證明自己的身份,他聲稱這是晉源派出所出具的,上面有他爸殷某雲和他媽李某英的名字,他是家裡的二兒子,名字殷某元(後改名羅某元)也在戶籍上。據悉,羅某元的父母早已過世,他“被證明”是殷某雲的身份,當然也是“被死亡”了,因此導致了240萬拆遷款旁落,而房屋和土地問題,也是接踵而來。羅某元對村委會出具這樣的“被證明”,極其憤怒,他認為這是濫用職權,村委會根本就沒有權力來出具公民的身份證明。

  老人因為這件事,心情受到了嚴重的困擾,經常失眠整夜地睡不著覺,“這件事折騰掉了我半條命,他們(村委會)如果不開這個證明,也就辦不成這個拆遷協議,他們就是虛構事實。”據村委書記解釋,簽訂協議的人叫殷某禮(羅某元的親弟弟),他是房屋的實際居住人,村委在拆遷動員的時候只能找他,當時我們問過殷某禮,這個戶籍上的戶主殷某元(羅某元)是誰?殷某禮說是自己的父親。

  據村委書記介紹,當時出具這個證明時,是另外一個情況,因為殷某禮與鄰居發生了土地糾紛,村委在調解中,考慮為解決這個土地糾紛問題,就按照殷某禮的個人說法,沒有考慮到其他問題,出具了他們家庭的關係證明。在4月份簽訂拆遷協議時,殷家來了倆兄弟,除了殷某禮還有殷某智,因為他們家有兩個院子,所以同時簽訂了兩份協議,在拆遷時,他們的姐姐也來過,都認可了這份協議,並沒有發生任何矛盾。我們不可能平白無故地去調查他們家的,當然也不合適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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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當時該村拆遷房子是2017年,羅某元是2018年5月份找到村委會說了這個事,聲稱自己不知道,怎麽就拆了他家的院子。村委書記當時問他“你姓啥?這個事情不對呀!”羅某元說他姓羅,村委書記馬上回答,“你姓羅的怎麽向姓殷的要東西呢?”後來村委經過調查得知,原來羅某元從小就過繼給了他姨媽家,他在姨媽家已經享受到了那裡的財產,當時因為拆遷任務緊,殷某禮又拿的是原件,而且他們家也一直住在這個院子裡,房子也是九幾年蓋成的二樓,“我們憑良心辦事,敢做敢當。”村委書記一再強調自己辦事正確。

  羅某元聲稱自己名字一直都是叫殷某元,直到退休以後才改了姓,至於為什麽要改,他說是自己隱私,不便透露。面對媒體,老人還拿出了宅基地使用證,“這是宅基地使用證的檔案原件,是土地局檔案室幫我複印下來的,這東西不可能有假吧!”除此,羅某元還提供了另一份材料,稱這個院子土地是他很早花錢買下的,所有權也在他的名下。據老人介紹,當時村裡征地拆遷時,在村委張貼的北街村民房主構圖上,羅某元的4號院上寫的是他父親殷某雲的名字,羅某元堅稱村裡都知道他父母的名字,出個證明就把人家合法化了,還把他房地產的擁有權給剝奪了。

  “誰提供的材料,誰就成了合法擁有人,這不就是很明顯的赤裸裸的強盜邏輯嗎?”為了爭回自己的合法權益,兩年來,羅某元打了3次官司,他表示還要繼續維權。而村委會也表示,如果房產權真的是歸羅某元所有,他可以通過法律渠道進行維權,村委會也將積極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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