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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尼機電原財務總監內幕交易58萬反虧5萬 被罰15萬元

  新浪財經訊 近日,甘肅證監局發布了原康尼機電財務總監陳磊內幕交易的行政處罰決定書,交易金額近58萬,虧損5萬元。

  2016年12月19日,康尼機電董事長陳某某召集財務總監陳磊、董秘徐某、投資總監何某某及中介機構有關人員開會討論與廣東龍昕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龍昕科技)的合作意向,會議決定擬收購龍昕科技。

  2016年12月23日閉市後,康尼機電召開專題會議,決定收購龍昕科技,並安排停牌工作。2016年12月24日,康尼機電召開戰略發展委員會擴大會議,經審議同意收購龍昕科技股權,並向上交所申請股票停牌,安排初步盡調工作。2016年12月27日發布《南京康尼機電股份有限公司關於籌劃重大事項停牌公告》,稱公司正在籌劃重大事項。但該重大事項在2016年12月27日前未曾公開披露。

  陳磊通過本人手機號碼159XXXXX788下單,實際操作鍾某某證券账戶。該證券账戶於2016年12月20日、23日兩個交易日,累計買入“康尼機電”40,400股,買入金額共計579,485元;2017年9月1日全部賣出“康尼機電”40,400股,賣出金額共計525,200元,扣除稅費後盈利-51,123.70元。

  “鍾某某”账戶自2016年5月至本次交易前,未交易過“康尼機電”,主要以申購新股為主。2016年12月20日、23日該账戶賣出“浙江眾成”,並用账戶中全部資金買入“康尼機電”,買入時點與內幕資訊形成過程高度吻合,交易特徵明顯異常。

  值得一提的是,康尼機電於2017年6月曾發布公告,稱公司高級管理人員陳磊因個人原因申請辭去公司財務總監職務。

  證監局認為,陳磊的上述行為違反了《證券法》第七十三條、第七十六條第一款的規定,構成《證券法》第二百零二條所述內幕交易行為,決定對陳磊處以15萬元罰款。

責任編輯:曹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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