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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算法即芯片”有點扯,互聯網公司為何熱衷造概念?

圖片來源@視覺中國

文|羅超

前幾天看到一篇文章《算法即芯片、發布即商用,一個有別於傳統印象的XX科技發了一顆雲端AI芯》,提出一個全新概念:“算法即芯片”,看完文章,如鯁在喉。

這篇文章不針對誰,涉及到當事公司用的是化名。

什麽是“算法即芯片”?

“算法即芯片”是什麽意思呢?我們先看一下這家公司的官方定義:

摩爾定律已瀕臨終點,部門面積晶體管數量的提升終將觸及物理極限,很難在更小的空間裡容納下更多的算力。而智能算法的性能卻在萬倍增長,以依圖自主研發的人臉識別算法為例,過去4年算法精度提升了100萬倍。在這樣的背景下,人工智能推動計算產業邁入“算法即芯片”時代。

提出這個概念的人認為:

“算法即芯片這句話非常本質,只有能找對問題,找對場景,用對算法,並為此定製芯片,才有可能做到極致性價比。”

第三方對這個概念的解讀是:

從摩爾定律來看,計算機架構上的物理性增長逼近極限,但算法的增長和優化空間確是無限大的。一方面,算法的升級能夠改善物理架構,提升芯片的物理性能;另一方面,算法的升級能夠帶來算力上的躍進。也就是說,算法決定了芯片性能的增長空間。

本著嚴謹求證的精神,羅超頻道特意用“algorithm as a chip”等關鍵詞去谷歌檢索了一圈,發現這個概念在國外是不存在的,看來應該是“XX科技”的首創。

有沒有道理?當然是有的。摩爾定律不再奏效後,芯片性能和算力提升,越來越依賴算法。不論是蘋果A12仿生AI芯片還是華為智能芯片麒麟970,核心理念都是將AI部分計算放在芯片上。在蘋果和華為外,百度、阿里等等公司都推出了內置AI算法的芯片,應用場景則以雲端為主。

理論上來說,這體現出AI計算的趨勢:雲端AI+終端AI(以及邊緣AI)結合,來適配不同場景下的AI計算需求,但就此提出一個“算法即芯片”的概念,還是讓人覺得不明覺厲。

“算法即芯片”有點扯

“AA即BB”,是軟體行業先用起來的,最為人知的就是軟體即服務(Software as a Service),簡稱SaaS,說得更直接點就是軟體服務化,雲計算市場延伸出來的又有PaaS(平台即服務)、IaaS(基礎設施即服務)等不同模式,到了互聯網行業,出現了內容即服務等概念,這些都很容易理解。

“AA即BB”的本質是以AA的形式來承載BB的價值,比如用軟體形式來承載背後的計算服務,而不是說兩個東西都一定聯繫,就要說“AA即BB”。

有人喜歡用“XX即XX”造概念。2018年如日中天的區塊鏈行業,就出現了這樣的潮流。2018年上半年,Fcoin創始人提出“交易即挖礦”的“概念”,很快就出現了各種“XX即挖礦”,比如讀小說的APP說,“閱讀即挖礦”,看書看得多送的幣就多;共享單車說“騎單車即挖礦”,騎單車送幣;麥當勞推出“吃漢堡即挖礦”,吃一個巨無霸就送一個MacCoin。。。

“算法即芯片”的問題是,算法就是算法,芯片就是芯片,一軟一硬,在IT產業扮演各自的角色,芯片是負責算法的計算,雖然芯片內置了算法,但不能因此就說算法即芯片,兩者間的關係,跟軟體和服務的聯繫是不同的,兩者不能混淆在一起來談。

我們不能因為算法對手機拍照越來越重要,就說“算法即攝影頭”;我們也不能因為算法對軟體越來越重要,就說“算法即軟體”;我們更不能因為AI對手機越來越重要,就說AI即手機。“算法即芯片”,就像“雞蛋即黃瓜”一樣,讓人覺得有點扯。

企業為何熱衷造概念?

企業造新概念屢見不鮮,“互聯網+”到“產業互聯網”的迭代,“新零售”、“智慧零售”和“無界零售”的各自為陣,“WEB2.0”到“O2O”的變遷,從“90後”到“二次元”再到“Z世代”,各種新概念層出不窮。

為什麽企業總在不斷拋出各種新概念?

最首要的作用就是掌握話語權。

很多概念是產業正在發生的趨勢,誰先提出概念,誰就掌握解釋權乃至主動權。以現在如火如荼的新零售為例,本質說的是線上線下結合以及智能技術賦能和升級零售,馬雲在2016年雲棲大會上提出,後來京東提出了無界零售,蘇寧和騰訊都強調智慧零售,但現在行業說得更多的,是新零售,這就是“先聲奪人”。

第二個作用是吸引各界關注。

包括用戶、客戶、資本和媒體,說得更直接一點是更好地與公眾溝通,更好做公關。造一個新概念,就能吸引眼球獲取注意力,能貼上標簽強化公眾認知,可以將難懂的商業故事說得更簡單明了。

XX科技的“算法即芯片”核心目的是強調自己算法讓芯片強大進而吸引潛在客戶;去年很多公司擁抱區塊鏈是為了吸引資本關注;互聯網行業現在重視年輕人,“Z世代”被很多公司青睞。

第三個作用是展示高瞻遠矚。

新概念是未來,能預見的企業都是高瞻遠矚的,進而提升形象,記得當時“互聯網+”概念風靡時,很多企業都出來認領,都要強調自己先看到這樣的趨勢,而其本質則是要提升企業品牌形象。

第四個作用就是純屬炒作。

當初賈躍亭的樂視有一個概念“生態化反”,生態、業務矩陣、跨界這些概念行業都講得很多了,但樂視提出了新概念“化反”,就是化學反應,一下就顯得不同了,這一點在很多A股公司上體現得更明顯,比如有公司在P2P熱的時候直接更名“匹凸匹”。。。

很多概念不一定是企業原創的,不少都是媒體、專家和學者創造,被企業采納。不管什麽途徑來的,企業造概念和用概念,都需要有正確姿勢。

企業造概念的正確姿勢

先列舉幾個我認為好的概念:新零售、社交電商。好在哪裡?

1、容易理解與記憶。

新零售僅僅用一個“新”字,就定義了一個全新業態,當時馬雲一起提出來的還有新金融、新製造、新技術等等,現在很多領域都有“新”,比如“新行銷”,不得不說,阿里巴巴是造概念的高手,不論是“eWTP”、“數字經濟體”還是“商業作業系統”,每一個都基於已有概念(WTO、經濟體、作業系統),再進行演化,做到了容易理解與記憶,很多人說阿里巴巴公關是公關天團,這也是其實力的體現。

好的概念都是生動形象,容易理解與記憶的,公眾看字面意思就知道或者猜到背後的意思。不好的例子就是類似於VLog這樣的概念,要理解得看一篇文章,看完也不一定真正理解。

2、舊不如新。

有企業提出互聯網+後,又有企業拋出了“+互聯網”的概念,雖然確實闡述出了不同,但公眾很難理解“+”在前與在後的細微差別,“產業互聯網”則大有推倒重來之意,阿里拋出的“五新”,本質上也是產業互聯網在一些重點產業的落地。“微商”後有企業打出“社交電商”的理念,本質是一回事,卻顯得更有逼格,算是成功的新概念,“社交電商”後拚多多做“社交拚團”,後來又有“社區團購”,就有點難以理解了。說到底,企業用新概念要敢於推陳出新,另起爐灶。

3、能自圓其說。

概念本身對應的故事要有邏輯支撐,能自圓其說,“算法即芯片”的問題是,說不通,包括之前一些共享經濟,本身也不具備“共享”特質,硬要扯上共享經濟的概念,就很難被接受。

4、成功的業務落地。

最重要的一點是要有業務上的落地,否則概念造得再好都沒意義。區塊鏈應該是最會造概念的一個行業了,從數字貨幣到ICO到公有鏈到聯盟鏈到账本……雖然我是學技術的,但很多層出不窮的區塊鏈概念,已遠遠超出我的理解範疇。2019年行業明顯感受到,區塊鏈不再那麽“熱”了。

互聯網行業,每天都在湧現出各種新概念,但真正驅動互聯網前進的,從來不是概念本身,而是概念在商業場景中的落地。

好的概念很重要,但終究只是錦上添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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