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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肝患者停葯後應該如何隨訪?

臨床上有一些B肝患者在達到滿意的治療效果後,主觀上有停葯的需求,特別是一些年輕有生育需求的患友。出於藥物對妊娠的影響,很多患者要求停葯觀察。但是核苷(酸)類似物停葯是一個有風險的選擇,切勿隨意擅自停葯,如果意願強烈需要在臨床專科醫生的指導下進行,而且停葯後務必密切觀察隨訪。

再次提醒,注意核苷(酸)類似物抗病毒治療療程,不符合條件的,切勿擅自停葯

對於ALT升高的HBeAg陽性CHB患者可以先觀察3~6個月,如未發生自發性的HBeAg血清學轉換且ALT持續升高,再考慮開始抗病毒治療。NAs的總療程建議至少4年,在達到HBV DNA低於檢測下限、ALT復常、HBeAg血清學轉換後,再鞏固治療至少3年(每隔6個月複查1次)仍保持不變者,可考慮停葯,但延長療程可減少複發。

HBeAg陰性患者抗病毒治療具體療程不明確,且停葯後肝炎複發率高,因此治療療程宜長。NAs治療建議達到HBeAg消失且HBV DNA檢測不到,再鞏固治療1年半(經過至少3次複查,每次間隔6個月)仍保持不變時,可考慮停葯。

隨訪目的:

對停葯患者進行密切隨訪的目的在於能夠評估抗病毒治療的長期療效,監測疾病的進展以及肝癌的發生。

隨訪項目及頻率:

1.抗病毒治療停葯後三個月內應每月檢測1次肝功能,HBV血清學標誌物(如B肝兩對半)及HBV DNA,停葯後6個月仍未複發的患者,可以逐漸的延長複查時間。之後每3個月檢測1次肝功能,HBV血清學標誌物及HBV DNA,至少隨訪1年時間,以便及時發現B肝病毒再活動導致的肝炎複發及肝臟功能惡化。

2.停葯後的隨訪除了監測B肝複發或B肝病毒再活動外,還需要監測肝細胞癌的發生。一些患者,尤其是肝硬化患者,即使表面抗原消失了,仍有可能發生肝細胞癌。因此,對於肝硬化患者,應每3個月檢測AFP和腹部超聲顯像,必要時做CT或MRI以早期發現HCC。對肝硬化患者還應每l~2年進行胃鏡檢查,以觀察有無食管胃底靜脈曲張及其進展情況。

注意:本材料用於健康知識宣教,不能代替醫生診治;如您有診治需求,建議至正規醫院就診。

參考資料:

中華醫學會肝病學分會,中華醫學會感染病分會.中國慢性乙型肝炎防治指南(2015版)[J].中華肝臟病雜誌, 2015,23(12):888-9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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