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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朝犯人受刑示意圖,網友:簡直太受罪了

網友評論:這些刑法是誰想出來的呀

網友評論:任何朝代都有刑法(罰)才能震懾犯罪?

網友評論:想問一下,凳子上加裝一個枷具夾住脖子的那個刑具哪裡有賣的。我的頸椎病需要一個這樣的治療工具

網友評論:在古代的時候犯人不一定真的犯錯了,冤死鬼比較多

網友評論:即已犯法,當受懲罰,讓他難受是理所當然,使其敬畏守法,並可殺一儆百。

網友評論:雖然不知道為什麽犯罪!但是罪犯就應該受到懲罰!難道還大酒大肉供著?

網友評論:倒有點希望現今還恢復斬首這種形式,那震懾犯罪的威為會大得多。不知看客們有我這樣的想法嗎?

網友評論:大家可以去翻翻記錄,斬首在古代刑罰中是輕的,五馬分屍,腰斬,凌遲處死那才叫過硬

網友評論:在清朝千萬別犯罪!看清朝法律是如何對待犯人的?

網友評論:原來上大掛是真的隻把兩個大拇指掛起來,上過的人下來大拇指骨頭基本上就分離了,很難再能用了

網友評論:好好珍惜我們這個和平富足的年代吧,核武器在這個世界上摧毀過很多前幾世代的文明

網友評論:圖三那個大點了,要是老榆木的不得累死呀

網友評論:折磨人的招數到是想呢多啊。

網友評論:那個蹬在木頭人字梯的人好像還笑眯眯的,感覺那個半蹬的姿勢應該比戴枷鎖還痛苦,誰想出來的[疑問]

網友評論:流放怎麽會比凌遲更可怕呢,發燒了吧

網友評論:因為是現在 所以沒法考證該“犯人”是否是真的犯人,如果是真的犯人,你還會考慮是不是殘忍?對壞人不殘忍忍就是對好人的殘忍。

網友評論:誰知道這些犯人做了什麽事,不要直接可憐他們

網友評論:殘忍確實殘忍了點 但是他們肯定犯的都是重罪 !

網友評論:最後一張圖片看起來是一個女性,不知道犯了什麽事用斬首對待她?

網友評論:太殘忍,雖然犯了罪,也不至於如此折磨他人,這些人得多麽無奈絕望。懲罰罪犯是應該,但是要有度,對待人這麽無情冷酷,實在難以想象是怎樣的人會下的去手。

網友評論:看圖片挺慘,對的呢。但是不能因為慘就不加選擇的同情,首先要看是犯的什麽罪再說慘不慘的話。對罪犯的無限同情,就是傷害受害者就是罪犯的同夥。

網友評論:如果按照老祖宗對犯人的刑法來處罰現在的犯罪分子,估計社會治安會好得多了。[鬼臉]

網友評論:我上次跟朋友喝多回來晚了,媳婦就是這麽出發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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