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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叔叔,我害怕!”小女孩向公交司機求助,司機一看氣壞了

“叔叔,我特別害怕”

“能不能打個電話給我媽媽?”

一個小學生(女孩)慌亂地向公交司機求助

她說:

“有個叔叔摸我”

11月19日下午4點40分左右,當26路車駕駛員蔣平把車開回黃土坡車場,準備進站時,一名戴著紅領巾的小女孩慌慌張張走過來向他求助。

“叔叔我太害怕了,能不能用電話打個給我媽媽?”女孩說。

“可以的,是不是手機被偷了?”蔣平問。

“不是,是因為那個叔叔摸我……”女孩小聲地說。

蔣平一聽趕緊安慰女孩,讓她不要害怕,並將女孩帶下車交給保潔員照看。

這時公車已經到達終點站,車上乘客都已下車,只有一名年齡大約50多歲男乘客還坐在車上。

經女孩指認,正是這個男子騷擾了他。

我也是為人父母的,見到孩子受不法侵害,心裡很難過,他這樣做是不對的!”蔣平聽完女孩的話,氣憤地衝上了公車, 一把揪住了這名男子的衣領。

“拉他下車的過程中,他掙扎得很厲害,花了很大力氣才把他制服!”

蔣平同事及時報警,隨後女孩媽媽也趕到車場。

他們從公車車廂內的監控影片看到了當時發生的一切……

當天下午4點半左右,女孩獨自一人在建設路上了26路車,坐到車廂中間位置。此時,涉事男子坐在女孩的對面。

不久,乘客陸續下車,車上只剩下幾名乘客。而這名男子竟然起身離開自己的座位,悄然坐到了女孩旁邊空位上。

10多秒後,女孩從座位上站了起來,準備離開座位,但似乎受到了該男子阻礙。

甚至一度,這名男子竟挪到女孩的座位上,把女孩逼站在角落裡,更無法出來了。

僵持幾秒後,男子又挪回自己的座位上,女孩只好坐了下來,期間男子還四處張望。

又過了幾秒鐘,女孩奮力從座位裡擠出來,站在車廂裡,一直到公車開到終點站,女孩才向司機求助。

事後,女孩媽媽送來了錦旗和感謝信。

感謝信裡,這位媽媽情真意切地寫到:現在很多人都說世風日下,抱著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心態,不管閑事,然而從蔣司機身上,我們看到了正義的化身,感謝蔣司機在危急時刻保護了我們的女兒。

據了解,目前,警方正在對事件進行調查。

雲南凌雲律師事務所副主任孫文傑表示:遇到類似情況,建議第一時間報警,特別是年齡比較小、缺乏自我保護能力的孩子,一定要第一時間大聲呼救,引起旁人注意,求助他人,保護自己。

他還說,此類行為,如果情節輕微,可以根據治安處罰法進行5—15日的行政拘留;如果情節再嚴重,比如涉及暴力脅迫、涉及兒童,就可以按照刑法入刑。

最高檢發布第十一批指導性案例,對檢察機構辦理性侵、虐待未成年人違法犯罪案件進行辦案指導。

此次發布的駱某猥褻兒童案,雖然駱某是通過網絡並非直接身體接觸,對未成年人被害人實施了猥褻行為,但最後仍被認定構成既遂。最終,法院認定駱某犯猥褻兒童罪,判處有期徒刑二年。

最高檢認定:未直接身體接觸亦可構猥褻兒童罪。對兒童實施猥褻犯罪的,即便沒有威脅、強迫,也可以構成猥褻兒童犯罪。

只要行為人主觀上以滿足性刺激為目的,客觀上實施了猥褻兒童的行為,侵害了特定兒童人格尊嚴和身心健康的,應當認定構成猥褻兒童罪。

最後小編再提醒一下

孩子能成功逃離魔爪,

得益於她警惕性高並及時求助。

所以,身為家長的你,

一定要教孩子這些東西

來源:廣州日報綜合春城晚報、YNTV2都市條碼、紅星新聞、人民日報

編輯:廣州日報全媒體

為路見不平一聲吼的蔣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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