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兒推拿療法的對象一般是6歲以下的小兒,尤其適用於3歲以下的嬰幼兒。
適應證
小兒推拿適應證較廣,常用於感冒、咳嗽、發熱、腹痛、腹瀉、嘔吐、咽炎、肥胖、消化不良、少食厭食、疳積、哮喘、支氣管炎、夜啼、夢囈、驚風、肌性斜頸、腦癱、佝僂病、近視、盜汗、脫肛、濕疹,跌打損傷等治療,也用於小兒保健與預防。
禁忌證
小兒推拿操作安全,運用廣泛,也是有一些不宜推拿的禁忌證應予以注意。
1、皮膚疾患
各種皮膚病患處及皮膚有破損如發生燒傷、燙傷、擦傷、裂傷等,皮膚炎症如疔瘡、癤腫、膿腫,不明腫塊及有傷口瘢痕等局部。
2、感染性疾病
如骨結核、骨髓炎、蜂窩組織炎、丹毒等。
3、急性傳染病
如猩紅熱、水痘、病毒性肝炎、肺結核、梅毒等。
4、有出血傾向疾病
如血小板減少性紫癜、白血病、血友病、再生障礙性貧血、過敏性紫癜等及正在出血和內出血的部位,應該禁用推拿手法,手法刺激後可導致再出血或加重出血。
5、部分骨科疾病
骨與關節結核和化膿性關節炎,可能存在的腫瘤、外傷骨折、脫位等不明疾病,局部應避免推拿。
6、其他
嚴重的心、肺、肝、腎等臟器疾病,有嚴重癥狀而診斷不明確者慎用。
以上的禁忌證多是指某些不適宜採用推拿療法的小兒病症,在小兒推拿的適應證治療時,同樣要注意手法力度、方向等,如果應用不當也會出現一些意外和危險,所以要求推拿醫師熟悉小兒相關解剖和病理知識,熟練掌握小兒推拿手法,才能保證小兒推拿的安全性和有效性。
注意事項
1.推拿診室應選擇避風、避強光、安靜的房間,室內要保持清潔衛生,溫度適宜,保持空氣流通,盡量減少閑雜人員走動。
2.術者要態度和藹,耐心仔細,認真操作,隨時觀察小兒的反應,保持雙手清潔,操作前洗手,不能佩戴戒指、手鐲等影響推拿的飾物。經常修剪指甲,剛剪過的指甲,要用指甲銼銼平,保持指甲圓滑,以免損傷小兒肌膚。氣象寒冷時,保持雙手溫暖,避免小兒因此著涼而加重病情。每次推拿治療完1個患兒後,術者要認真清洗雙手,保持清潔,避免交叉感染髮生。
3.推拿的時間應根據患兒年齡大小、病情輕重、體質強弱及手法的特性而定,一般不超過20分鐘,也可以根據病情靈活掌握,通常每日治療1次,高熱等急性病每日治療2次。
4.上肢部穴位,習慣隻推一側,無男女之分;其他部位的雙側穴位,兩側均可治療。
5.治療時應配合滑石粉等推拿介質,目的是潤滑皮膚,防止擦破皮膚,又可以提高治療效果。
6.對於驚厥的患兒,經治療施術後,如癥狀仍不減輕,應注意保持其側臥位,保持呼吸道通暢,防止窒息,並及時請有關科室會診,以免貽誤病情。
7.小兒過飢過飽,均不利於推拿療效的發揮,最佳的小兒推拿時間宜在飯後1小時進行。在小兒哭鬧時,應先安撫小兒再進行推拿治療。推拿時應注意小兒體位,以使小兒舒適為宜,能消除小兒恐懼感,便於臨床操作。推拿後注意保暖避風寒,忌食生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