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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落實“證照分離”改革事項 優化會計行業準入服務

中新經緯資料圖

中新經緯客戶端11月9日電 據財政部網站消息,為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在全國推開“證照分離”改革的通知》,進一步優化服務,激發會計服務市場活力,財政部近日印發《關於落實“證照分離”改革事項 優化會計行業準入服務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要求壓縮會計師事務所及其分支機構執業許可的審批時限,鼓勵和支持有條件的地區將審批時限縮短為15個工作日。

《通知》要求如下:

一、 推廣網上業務辦理

在現有網上辦理的基礎上,進一步提高普及率,便利會計師事務所及其分支機構執業許可申請和變更備案、代理記账業務資格申請和備案。能網上辦理的一概通過網上辦理,相關材料可接受電子版。

二、 壓縮審批時限

各省級財政部門要因地製宜,壓縮會計師事務所及其分支機構執業許可的審批時限,鼓勵和支持有條件的地區將審批時限縮短為15個工作日。代理記账業務資格的審批時限從20個工作日壓縮至15個工作日。

三、 精簡審批材料

(一)辦理會計師事務所及其分支機構執業許可審批時,不再要求申請人提交營業執照複印件、書面合夥協定或者公司章程複印件、經營場所產權證明或者使用權證明複印件,以統一社會信用代碼資訊代替。省級財政部門通過信用資訊共享平台等自行核驗相關資訊。相應取消會計師事務所及其分支機構在辦理變更備案時應提交的上述材料。

(二)辦理代理記账業務審批時,不再要求申請機構提交營業執照複印件,以統一社會信用代碼資訊代替。省級財政部門通過信用資訊共享平台等自行核驗相關資訊。相應取消代理記账機構備案時應提交的營業執照複印件。

四、公示審批程式,公開辦理進度

省級財政部門在嚴格依據《會計師事務所執業許可和監督管理辦法》《代理記账管理辦法》做好各項公示、公告的基礎上,要進一步細化優化辦事指南,公開辦理進度,加強辦理人員業務培訓,提高審批品質和效率。

五、 推進資訊共享,加強事中事後監管

省級財政部門在開展會計師事務所及其分支機構執業許可審批、代理記账機構業務審批,以及後續監管時要加強和市場監管等部門的資訊共享,及時發現糾正“有照無證”等不規範行為的會計師事務所、代理記账機構,切實維護會計服務市場秩序。省級財政部門要切實加強事中事後監管,依據《會計師事務所執業許可和監督管理辦法》《代理記账管理辦法》等做好各項監督檢查工作。

《通知》自2018年11月10日起施行。(中新經緯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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