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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些精準的廣告,是更“懂你”,還是更能“控制”你?

最近兩周,《IT時報》始終在關注一個話題:是誰讓我們在手機裡裸奔?

《隔屏有耳,記者耗時3個月測試,美團餓了麽是否在“偷聽”?》

這篇報導引發了全網對互聯網公司是否偷聽用戶的大討論,原因無他,太有共鳴。早上剛和閨蜜討論買什麽奶粉,打開某淘,便有奶粉推薦;中午剛和同事討論想吃日料,打開外賣App,日料店早已“等候”;下午剛說了垃圾分類、電瓶回收,閑魚便開始推薦二手電池……

有人說,廣告如此精準,並不是因為“偷聽”,而是大數據“太強大”。其實這是一回事。無論這些互聯網公司對你的了解來自麥克風還是GPS定位、Wi-Fi、IMAC碼、剪切板、照片,最終都會畫成一幅虛擬世界裡的“你”,然後為“你”提供精準的廣告。當然互聯網公司可以說,這是為了“更好地為你服務”,但我看到的,卻是滿滿的“權力”二字。

“這是為你好”,多麽熟悉的話語,多少罪惡假汝之名。

最近熱播的電視劇《都挺好》中,蘇母讓蘇明玉上免費師范,開口便是“我為了你跑了不少路,求了不少人,女孩子當個老師,離家近,還穩定!”是啊,多好!好到“忘了”明玉是可以上清華的。“為你好”三個字背後,是說話人滿滿的控制欲。

《智能時代》作者吳軍認為,未來只有2%的少數人受益於新科技。在我理解,這其中暗含的另一層意思是,只有2%的人能夠掌握並知道如何利用數據資源,剩下98%的人都將只是數據的提供者,無論5G,還是物聯網,萬物互聯的最終目的是將人、財、物數據化,通過Matrix(母體)將彼此相連,然後走向智能時代。

毫無疑問,這些數據掌控者會為你提供更精準的廣告、更貼心的商品、更符合你口味的新聞,減少你選擇的時間,爭奪你更多的時間,然後,收集更多的數據,更加“了解你”。

然而,細思極恐的是,這些“為你提供的更好的服務”,究竟是你真正想要的,還是它希望你想要的?120年前,勒龐在《烏合之眾:大眾心理研究》中便寫道,“我們以為自己是理性的,我們以為自己的一舉一動都是有其道理的。但事實上,我們的絕大多數日常行為,都是一些自己根本無法了解的隱蔽動機的結果。”在數據世界裡,完全由各種標簽畫成的透明的“你”,真能堅持自己是自己嗎?

這並非聳人聽聞。

Facebook在2014年便曾做過“情緒傳染”的試驗,通過這個試驗他們發現,只要操縱帖子在Facebook頁面上出現的順序,就可以讓人們變得更開心或者更悲傷。2018年3月18日,《衛報》的報導證明,一家名為劍橋分析(Cambridge Analytica)的數據公司竊取了5000萬Facebook用戶資料,根據每個用戶的日常喜好、性格特點、教育水準,預測他們的政治傾向,進行新聞的精準推送,達到洗腦的目的,間接促成了川普的當選。

“技術是中立”的嗎?美國憲法學者、哈佛大學法學院教授勞倫斯·萊斯格在《代碼:塑造網絡空間的法律》一書中悲觀地發現,代碼不具有中立性,網絡空間擁有什麽樣的性質,完全取決於代碼架構由誰設計、如何設計。

當數據成為資源,代碼成為法律,誰掌握資源,誰就將擁有權力。技術可以使數據資源前所未有地集中於少數幾個公司,大數據更了解你,但也更容易操控你。

當然,它能做到,並不代表它會做,但我們需要知道的是,誰能將這種權力關進籠子裡?不要將“不作惡”的希望寄托於企業自律,權力和金錢的誘惑讓人無力抗拒。

最早以“不作惡”作為公司核心價值觀的谷歌,2018年,在員工準則中徹底刪除了這一條,而是以“做正確的事”代之。此前,在與美國軍方合作Maven人工智能項目時,儘管有谷歌員工指出這項技術有可能用於提高無人機打擊的精確度,有違“不作惡”原則,谷歌依然我行我素,直至數千名員工聯合反對,才被迫決定不再續約,但“不作惡”也消失了。

在利益面前,企業的自律原則,隨時都有可能繃斷。正如《動物莊園》中穀倉牆上的“七誡”,最後都失去了原有的意義。

能夠約束權力的唯有法律。事實上,無論是歐盟的《通用數據保護條例》還是中國的《網絡安全法》,都加強了對個人隱私的保護措施,明確互聯網公司獲取個人信息的規則,GDPR更是從個人數據權利的法律歸屬上,設定了“個人數據”“數據主體”和“數據主體權利”。立竿見影的效果是,很多公司今年年初相繼修改了自己的“隱私協議”,並在過度索取用戶授權方面有所收斂。

然而,法律的語言更偏向概念性,且執行時通常會遇到技術障礙。以精準行銷為例,用戶如何判斷收到廣告是因為哪個網站洩露了自己的信息?法律規則需要轉化為技術規則,或者說,法律需要以技術的手段來保障。比如區塊鏈,這是目前被認為最能追溯數據來源的技術,但真正落地卻困難重重。假設法律強製性要求,所有互聯網公司都必須使用區塊鏈“記账”呢?

但這樣是否能真正解決數據確權,或者是否能規避技術影響價值的弊病?

我,不知道。

從信息時代到數據時代,再到智能時代,作為個體,我們終將成為滾滾數據洪流中一個微小的分子,誰都無法逆勢而行。只是希望我們能擁有這樣的權力——是,數據是開放的,是,有人在獲取和控制,但,至少我知道。

編輯:挨踢妹

圖片:網絡 採訪對象

來源:《IT時報》公眾號vittim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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