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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G標準之爭,聯想親歷者講述“投票”細節

聯想集團副總裁黃瑩表示,從3GPP第86次會議上支持LDPC,到第87次會議上支持Polar方案,聯想做了相關工作,跟華為也有過溝通。

本文共計3389字,閱讀時間9分鐘。

來源:9to5Mac

本文為尋找中國創客(ID:xjbmaker)原創

記者/劉景豐

編輯 / 魏佳

最近,聯想被推上輿論風口浪尖。網絡上有質疑稱,聯想在2016年兩次3GPP會議上,沒有支持華為提出的5G技術標準,致使其敗給高通等外國廠商。

昨日,針對這一風波,聯想集團副總裁、聯想研究院企業服務雲計算研究室、無線研究實驗室負責人黃瑩博士在聯想北研的會議室,向多家來訪的媒體,講述其經歷3GPP“投票”全過程。

兩次會議,多輪表決,最後時刻,聯想及摩托羅拉將控制信道的表決投給華為提出的Polar方案。這中間經歷了什麽?有哪些激辯和轉折?尋找中國創客(ID:xjbmaker)將詳細梳理。

裡斯本三次博弈

3GPP(3rd Generation Partnership Project)是全球影響最大的通訊標準化機構,主要協調各組織形成通訊領域的標準制定。

黃瑩介紹,3GPP會議的規則並不是讓少數服從多數,而是看有多少成員有異議,如果異議大,就要重新提一個方案,最終的目的是讓所有成員達成共識。

聯想5G投票爭議一共涉及3GPP第86次和第87次會議。

2016年8月,3GPP在瑞典斯德哥爾摩舉行第86次會議,主題是討論5G編碼技術方案的提案。這次會議共提出三個方案,一是LDPC,高通、三星、中興、小米等表態支持這一方案;二是Polar,華為、海思、中國聯通、展訊、德國電信、沃達豐等選擇支持該方案;三是Turbo方案。

據介紹,LDPC碼是一項較為成熟的編碼原理,於1962年提出,已大規模商用。Polar碼相對較新,於2008年提出,華為在這一領域投入較多,但在2016年底尚未大規模商用。

黃瑩回憶,在這一階段,聯想和摩托羅拉未做出表態。由於各方態度不統一,會議沒有達成共識。

2個月後,在葡萄牙裡斯本召開了3GPP第86次第二階段會議。

黃瑩表示,這一階段的會議發生三輪博弈。

第一輪,一些公司如高通、三星等認為LDPC方案更適合,而另一批公司例如華為提出用Polar的方案。在這一輪中,聯想及摩托羅拉表態支持LDPC方案。兩種方案的投票比例為29:27。官方會議紀要也證實了這一結果。

華為在MWC上展示5G商用芯片巴龍Balong 5G01

雖然看上去29票有優勢,但3GPP會議並不是以投票定輸贏。黃瑩表示,事實是,這個結果存在分歧,大會主席希望大家能重新提一個方案,以求達成共識。

這就到了第二輪。這一輪出現了轉折,用一種編碼方式還是用組合性的編碼方式?即所謂的“隻用LDPC”,“隻用Polar”,“LDPC+Polar”,“LDPC +Turbo”四種方案。

黃瑩回憶,這一輪真正支持“隻用Polar”的就是華為公司一家,小米等大多數中國公司選擇“LDPC+Polar”,少數公司選了“LDPC+Polar”。聯想繼續選擇支持“隻用LDPC”方案。

分歧依然存在,於是又進入第三輪表決。這個時候有四個提案,包括“隻用LDPC”,“隻用Polar”,“LDPC長碼+Turbo短碼”。

此時出現長短碼的討論。會議舉行了一次“反向表決”,即表決不支持誰,聯想選擇反對“LDPC長碼+Polar短碼”方案。這一次達成一個共識:LDPC作為長碼沒有異議。包括華為、華為終端及其他中國公司和其他參加公司都認為LDPC作為長碼技術上可行,大家認同。

黃瑩回憶稱,基於此,會議主席就這樣將LDPC作為長碼定了下來,因為這是沒有人反對的。

“會議主席說,數字信道短碼和控制信道編碼現在定不下來,我們下一次會定。”黃瑩說,這個時候已經超過夜裡12點。“這時候主席又說,我們87次會上一定要做出一個決定,不能再拖。大家心裡都明白,87次會議很重要,因為這次會議可能決定控制信道的到底是誰。”

黃瑩強調,在整個過程中,沒有所謂的正式“投票”,所有參與者只是“意向表決”,即支持誰、反對誰。會議也沒有所謂的“棄權票”,主席只會問這個方案有多少人支持、有多少人反對。

黃瑩稱,聯想做出支持LDPC的表態,一方面是因為其在該方案相關專利積累,這樣一來支持LDPC碼就會保護自己,也可以在一些場合裡面向人家收專利費,而在Polar方案上沒有專利積累;另一方面,LDPC碼方案在業界已經20多年,技術更成熟,適合用來做編碼,而Polar碼方案相對較新。

為何從LDPC改為支持Polar?

長碼定下來了,但是短碼和控制信道用什麽編碼沒有定。

時間到達2016年11月。3GPP第87次會議在美國內華達州舉行。

黃瑩說,實際上,私底下中國陣營的企業進行了一些交流,所以陣營變得更加統一,提出Polar作為數據信道的短碼和控制信道的編碼。此時聯想選擇支持該方案。最後該方案的結果是,14票反對,57票支持。

如果按照投票思維,Polar作為短碼就贏了。但由於14票是強烈反對,會議主席認為這個局面很難往下走。

然後進入投數據信道的時候,雙方討論到凌晨3點。最後的結果在某種程度是談判和妥協:都同意短碼部分仍用LDPC方案,控制信道用Polar方案。

要說明的是,如果數據信道要是兩個碼的話(長碼短碼的提供商不一致),將來的終端比如摩托羅拉或者聯想手機內就要放兩塊芯片,對手機商而言會增加成本,增加耗電,還有各種各樣不利的地方。所以,數據信道短碼仍用LDPC方案。

黃瑩說,整個過程是一種技術的比較,相對比較理性,沒有其他成分。

他解釋,通訊相關領域分數據面和控制面,控制面是把數據做前後順序調整或者控制一些資訊從什麽地方拿過來。但是所有數據都要通過數據編碼做編碼,其體量較大。控制編碼體量雖然相對小,但是很重要,沒有控制的話,數據也跑不了。因此,華為能拿下Polar的控制信道編碼,對中國企業來說也是一個重要的利好。

從86次會議上支持LDPC,到87次會議上支持Polar方案,黃瑩表示,聯想也做了相關工作。“我們跟華為也有過溝通,這是個正常的行為。87次會議的決定我們是跟楊元慶商量的,最後他拍板決定支持Polar方案;此外聯想確實也考慮到整個事情中,怎麽樣才能夠把業界的發展,公司和公司之間的聯合創新能夠更好地和諧。”

5月11日,華為也在微博上表示,2016年11月3GPP會議上,華為及其他55家公司(包括聯想和摩托羅拉移動)基於廣泛的性能評估和分析比較,聯合提出Polar碼作為控制信道的編碼機制並獲得通過,聯想及其旗下摩托羅拉移動針對該方案的投票都是讚成票。至此,5G信道編碼技術方案完全確定。

實際上在Polar領域,華為積累的專利比較多;聯想沒有相關相關專利積累,支持該方案後還是會對公司有一定影響,黃瑩說,“我們的專利積累從現在開始為Polar方向重新積累”。

黃瑩稱,這對中國的產業也會有一定影響,中國企業對Polar的研究或積累的技術多一些,對於我們專利的有利地位會有幫助。

6月SA標準投票“很關鍵”

2017年12月,首個5G非獨立組網(NSA)標準確立。

如何理解這個標準?黃瑩稱,相比3G、4G時代的網絡,5G發生了很大的變化。在這種情況下,要建一個新網需要時間和金錢,大家認為這件事情一步到位比較難。怎麽辦?把5G重要的技術先放在原來4G的LTE網絡上,等於利用4G網絡把5G的功能跑起來。這樣從經濟效益或者快速部署上來講還是比較有好處的,所以在去年12月31日定了這個標準。

今年6月,獨立組網(SA)標準也將投票確立,這一概念由中國移動研究院提出。獨立組網採用新網來布,和原來的網絡完全脫開。參加這次會議的企業將有五六百家,不僅是聯想、華為、小米、三星、高通等網絡通信和硬體製造企業,還包括物聯網、工業控制、車聯網等領域的企業。

在黃瑩看來,這次投票將影響著未來的新網應該長成什麽樣子,裡面的結構、技術應該怎麽樣實現。這將是業界公認的5G目標方案,因此這次會議比較關鍵。

雖然重要,但也不是唯一一次重要的投票。5G的標準非常多,接下來還有5G其他應用場景的技術標準陸續開始制定。

黃瑩說,中國移動在SA的討論上能夠牽頭做這個提案,其實是一個非常好的突破,“這是一個非常寬廣的領域,不會受一次編碼的某個方案的討論主導,這是網絡上一個最大的誤解。”

本文為尋找中國創客原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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