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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假裝病人住進精神病院,揭開了精神病學診斷的黑歷史


電影《飛越瘋人院》劇照

說到精神疾病,我們很容易聯想到這樣的畫面:幽暗的精神病房,一個身穿病號服的人被護士、醫生死死按住,強行注射鎮定劑,隨著病人慢慢安靜下來,他的嘴裡依稀傳出呢喃聲,「放我出去...我沒有精神病......」。

「在精神病院,不承認自己的精神病,就是你患有精神病的證據。」這個常常出現在影視劇中的橋段,反映了過去人們診斷精神疾病的方法——臨床觀察,但這真的可靠嗎?

真實的飛越瘋人院

我們如何確切地知道什麼是正常,什麼是精神疾病?20世紀60年代,史丹佛大學心理學教授戴維·羅森漢(David Rosenhan)對這個問題思索良久。為了驗證那些受過專業訓練的醫護人員的診斷是否正確,他在1968年到1972年間做了一個著名的實驗。

戴維·羅森漢(圖片來源:史丹佛大學)

羅森漢本人和其他7名完全正常的自願者(5男3女)偽裝成精神疾病患者,共來到12家不同的精神病院做「臥底」。這12家醫院分布在美國東、西海岸的5個州,新舊程度、醫患比例不一。除了一家私立醫院,其他的均為州或聯邦基金所支持,其中一個項目還受到了大學基金的支持。

偽裝者們提供了虛假的姓名、職業,並謊稱有一些幻聽的癥狀,例如會聽到一些奇怪的聲音在咕噥「虛無」、「空洞」之類的單詞,或是「砰砰」的聲音。除此之外,他們如實報告了個人經歷、現狀等其他信息。

羅森漢曾經做實驗的其中一家醫院,來源:Wikipedia

他們很容易就讓醫護人員相信自己患有精神疾病,並成功住院。不過,儘管在入院後表示不再出現幻聽了,但他們還是被迫接受了一系列治療。

在試驗開始時,他們最擔心的是「謊言會立刻被揭穿」,但事實證明,根本沒人那麼在意他們,他們也沒有必要為此擔心。在住院期間,他們還把對病房、患者、工作人員的觀察記錄下來。起初,這些筆記還是秘密進行的,但很快他們就發現這樣的擔心也是多餘的。於是,他們開始在公共場合大膽地記筆記。

平均19天(從7天到52天不等)的住院期後,他們終於被釋放了,但幾乎所有人的出院診斷都寫著精神分裂症「病情緩解」。這說明,醫生們還是將他們認作精神疾病患者——他們無法分辨真正的病人更諷刺的是,在118名真正住院的病人中,有35人表達了對假名患者的質疑,其中還不乏一些態度強硬者。看到臥底們不停地記筆記時,有人問道:「你不是瘋子,你是不是記者,或者教授?」

羅森漢教授的試驗仍在繼續。

接下來的實驗被安排在一所科研教學醫院。羅森漢告訴醫院裡的醫生、護士、心理學家和精神病學家,在接下來的三個月中,會有未知數量的假病人被送進來,他們要對此進行判斷。

結果,在193例入院患者中,有41人被至少一名醫院人員高度懷疑是假病人;其中23人被至少一名精神病學家懷疑。但事實上,這段時間內,羅森漢並沒有派任何假患者過去

這項試驗再次指出,精神病學家及醫護人員對精神疾病的診斷存在很大的問題。儘管醫院辯駁稱,一些患者只是擔心自己的情況、沒有真正患病,但這項研究還是對當時的精神病學診斷產生了巨大的衝擊。

1973年,這兩項試驗被羅森漢寫在一篇名為《精神病房裡的正常人》(On Being Sane In Insane Places)的論文中,並刊登在《科學》雜誌上。這篇論文揭示了精神病醫院診斷的不可靠性,隨即引起了廣泛的關注。

困難的精神疾病診斷

羅森漢實驗結果發表後,美國精神病學協會修改了《精神疾病診斷與統計手冊》DSM,1980年出版的新版DSM為每一種精神疾病列出了更全面的癥狀清單。

DSM由美國精神病學協會制定,被奉為精神病學指導手冊,提供了多種精神疾病診斷的依據與方法。第一版(簡稱為DSM-I)於1952年出版,主要反映了當時著名心理學家的特定觀點,認為所有的精神疾病都是環境的結果。在此後的幾十年中,DSM不斷修改、更正、擴充,到2013年,第五版DSM已經出版。

儘管DSM很權威,但也存在局限性。例如,在DSM第5版中,一個人必須有5種所描述的癥狀才能被確診為重度抑鬱症。「這是一個武斷的分類,」精神疾病描述和分類方面的專家Leonard Simms說,「有4種抑鬱症癥狀的人所遭受的傷害,可能比符合5項標準的人更多。」

由此可見,通過臨床觀察來診斷精神疾病並不容易。

目前,醫生在進行臨床診斷時,有時輔以更先進的技術手段。隨著醫學影像的發展,神經科學家可以通過更先進的手段來研究各種精神疾病。如PET成像和核磁共振等技術,逐漸成為精神病學診斷的新證據。但是,不同的精神疾病也可能會在相似的腦區產生波動。例如,在焦慮、精神分裂症,甚至在睡眠不足的健康人群中,大腦「情感中心」活動頻繁,額葉部分區域活動較少都是很常見的。

精神疾病帶來的汙名影響

「一旦被貼上精神分裂症的標籤,偽裝者就會受製於這個標籤。」羅森漢教授在報告中強調了診斷結果對個人行為的影響。

無論是「精神錯亂」、「精神疾病」,還是「精神分裂症」,這些術語都帶有負面的作用。在《精神病房裡的正常人》一文中,羅森漢指出,無論正常與否,假患者的任何行為都被醫院人員視為病理性的:寫作是強迫性行為的一部分;走廊踱步被歸因於患者的精神紊亂;午飯時提前到達食堂是綜合症習得性的特徵。關鍵在於,醫院人員依賴「精神病確診」的標籤曲解了實則正常的行為。

可以說,精神病標籤就像一張撕不掉的面具,一旦被確診,無論怎麼正常生活,你都會被打上病態的烙印。

這就是所謂的「汙名化」,精神疾病的汙名化為患者帶來了很多影響。在羅森漢教授的論文中,他也描述了自身在精神病院的經歷:「醫護人員對病人的問題要麼隻給出簡短的回答,要麼扭過頭去,根本不回答。」即使有的病人試圖討好醫生或護士,他們也只是敷衍了事或者不予理睬。

精神疾病患者所忍受的不僅是病症帶來的折磨,還有社會的冷漠甚至虐待。因為精神病標籤所帶來的羞恥感,許多病人會刻意隱瞞自己生病的事實。有精神疾病生活經歷的人通常報告說,他們感到被他們接觸的許多衛生專業人員貶低、排斥和非人化。

在2003年英國精神病學研究所心理學系的一項研究報告中,研究人員發現冤罪殺機感和歧視的後果是持久的,甚至可能使人喪失行為能力。

回到本文開頭的那個場景,當人們想要證明自己的理智時,其實也是恐懼於汙名化的後果:精神病人會被當成異類對待。精神病的診斷或許就不存在清晰的界限,無論是從疾病還是健康,任何人都需要融入社會、被人接納。

文章轉載自 環球科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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