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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察部:6月1日起,駕照考試不同科目可在異地分別考試

封面新聞記者 代睿

4月10日上午,警察部舉行新聞發布會,通報推出的10項警察交管“放管服”改革新舉措。根據警察部規定,6月1日起,駕照考試分科目考試異地可辦。申請人報考小型汽車行車執照已通過部分科目考試後,因工作、學習、生活等原因居住地變更到外地的,可以申請變更考試地,繼續參加剩餘科目考試,減輕往返考試負擔。

警察部新聞發言人郭林介紹,新推出的10項改革新措施,重點突出兩大方面改革,即5類業務“異地通辦”、5項服務“便捷快辦”,進一步深化交管“放管服”改革,升級交管服務水準,最大限度減少群眾往返、減輕群眾負擔,將於6月1日起推行。

封面新聞記者注意到,除了駕照分科目考試異地可辦之外,5類業務“異地通辦”還包括小車行車執照“全國通考”。申請人可以持本人身份證在全國任一地直接申領小型汽車行車執照,不再需要提交居住登記憑證,實現全國“一證通考”。

此外,大車行車執照可在省內異地申領。對省(區)內異地申領大中型客貨車行車執照的,申請人可憑居民身份證直接申請,無需再提交居住登記憑證。對於摩托車駕駛人來說,摩托車也將實現檢驗“全國通檢”。警察部在已推行汽車全國通檢的基礎上,進一步放開摩托車跨省(區、市)異地檢驗。同時,對注冊登記6年以內的摩托車,免予到檢驗機構檢驗,切實減輕群眾特別是廣大農村地區車主檢車負擔,助力脫貧攻堅、鄉村振興。

警察部交通管理局巡視員、副局長李江平表示,警察部將細化工作部署,完善配套制度,升級信息系統,並加強對改革落實情況的督導檢查,深入開展評估問效,確保10項便民利民措施落實落地、取得實效,進一步方便群眾辦事創業,優化營商環境,助推經濟高質量發展,以優異成績迎接新中國成立70周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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