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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種抗癌藥納入醫保 20個地區“落地時間表”來了

創意製圖/新京報記者 王遠征

據新京報記者不完全統計,截至11月7日,包括北京、福建、四川等在內的20個省、自治區、直轄市已確定了具體執行日期。這其中,已經有8個省、自治區開始執行。

今年6月,國家醫保局啟動了新一輪抗癌藥醫保準入專項談判工作。44個目錄外獨家抗癌藥經過專家評審和投票遴選,在征得企業意願的情況下,最終17個藥品談判成功。

10月10日,國家醫療保障局印發通知,將17種抗癌藥納入《國家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和生育保險藥品目錄(2017年版)》乙類範圍,同時要求各省(區、市)醫療保險主管部門不得將談判藥品調出目錄,也不得調整限定支付範圍。目前未實現城鄉居民醫保整合的統籌地區,也要按規定及時將這些藥品納入新型農村合作醫療支付範圍。各省(區、市)藥品集中採購機構在2018年10月底前將談判藥品按支付標準在省級藥品集中採購平台上公開掛網,確保11月底前開始執行。

這17種談判抗癌藥品涉及非小細胞肺癌、腎癌、結直腸癌、黑色素瘤、淋巴瘤等多個癌種,其中有10種藥品均為2017年之後上市的品種。

福建省是全國第一個將本輪國家談判藥品落地的省份,從10月25日起已經開始執行。隨後,各省份陸續開始將17種抗癌藥納入醫保。

據新京報記者不完全統計,目前已經有20個省、自治區、直轄市確定了執行日期,另有湖北、黑龍江等已經著手落實國家醫保局檔案要求,開展17種談判藥的採購工作,但新京報記者未從目前的公開資訊中檢索到具體的執行時間。

已確定執行時間的省、自治區、直轄市:

新京報記者 王卡拉 創意製圖/王遠征 編輯 嶽清秀 校對 李立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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