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遊客遭“野導”群毆:景區不能野蠻生長

據澎湃新聞報導,日前,青島的海女士向媒體反映,今年國慶期間,她一家老幼11人報團到廣西桂林陽朔遊玩,因拒付“野導”費用,而遭到一群人毆打。10月29日,澎湃新聞從陽朔縣警察局陽朔鎮派出所得到證實,目前,毆打海女士一家的其中4名成員已因涉嫌尋釁滋事罪被刑事拘留,另有2名涉案人員在逃。另外,事後她曾接到陽朔縣旅遊發展委員會一名官員的致歉電話,對方表達了對其一家遭遇的同情,並承諾盡快處理。

全家外出旅遊本是圖一樂,卻不想遭遇被暴力毆打的無妄之災,這著實讓人氣憤。從事後處置看,當地警方對於暴力實施者予以了刑事拘留,有關部門負責人也電話致歉,並承諾對遊客醫療費用和財物損失的賠償予以協調,處理應該還算到位。

不過,也有網友表達了不同意見,認為對於暴力實施者的處理偏輕。陽朔縣警察局提供的行政處罰決定書顯示,事件系拉客的當地村民蔣某雲與海女士一家發生糾紛和肢體衝突。但據海女士反映,當他們識破“野導”身份準備原路返回時,其丈夫被拉住,並被索要費用,而在拒絕對方要求後,“野導”先動手打了她丈夫,隨後雙方引發了衝突,對方還叫來了近10個人,“要報警時,‘野導’又將家人手機奪走摔地上;海女士在搶回自己手機時,婆婆、媽媽和5歲女兒被野導一群人踢打。”

光天化日之下,以團隊導遊派人為名將遊客騙走已是明顯的欺詐,在意圖被識破後卻實施暴力脅迫和毆打,更是性質惡劣。從這點來看,簡單以“拉客”不成導致雙方衝突來定性該案,確實顯得有點輕放的味道。而該案最終因為引起縣長官的重視被當做了典型案例,才對當事人由最初的行政拘留轉為刑事拘留。換言之,在正常情況下,對於類似行為的處置力度很可能將更顯不足,或者說處置標準存在著一定的不確定性。 

就在最近,廈門市警察局鼓浪嶼派出所先後查獲兩名多次從事無證導遊活動的“野導”,並依法對該兩名“野導”予以教育訓誡並“禁足”鼓浪嶼。但與鼓浪嶼的“野導”可能屬於外來者不同,陽朔的“野導”據說就是陽朔縣城附近的村民,沒有導遊資格,他們的目的就是賺取導遊費。那麽對這類“野導”采取“禁足”的軟性辦法,顯然是不切實際的,依法加大懲處力度很有必要。當然,相較於對典型案例的從嚴從重處理,加強治理的剛性和可持續性,從日常管理角度嚴格壓縮“野導”的生存太空,或許對於“野導”等亂象的治理才會更顯規製力。

“野導”欺詐、強行拉客等景區內現象,不僅破壞了遊客的興致,也嚴重敗壞一個地方的旅遊市場環境和聲譽。事實上,在網上,以陽朔和“野導”進行關鍵詞搜索,就能夠找到不少遊客對這方面的吐槽。這說明,陽朔的“野導”現象很可能並非個例,當地對此事的處理也應該舉一反三,以常態化的方式溯及整個行業。

旅遊市場的競爭,在未來將越來越體現於市場環境、遊客的實際體驗感等方面。遊客對於“野導”、“黑導”、強製拉客、強製購物等景區現象的“容忍度”也將越來越低。相應地,旅遊景區的各個方面都應該向著標準化、法治化方向看齊,給予遊客穩定的服務和安全期待,不能再迷戀於某種“原生態”的市場環境,縱容各種“野生”力量的生長。

撰文/朱昌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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