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陽台、露台、外飄窗的區別?如何計入建築面積?

一、陽台、露台、外飄窗有什麽區別?

【陽台】:是指建築物室內的延伸,是居住者呼吸新鮮空氣/晾曬衣物/擺放盆栽的場所,其設計需兼顧實用美觀的原則。

【露台】:是指住宅中的屋頂平台或由於特殊需要而在其他樓層中做出沒有頂的大陽台,因為它面積一般較大,沒有屋頂,所以稱作露台。

【外飄窗】:窗台高度(室內地面到窗台台面的垂直距離)≥0.45 米的凸出外牆的窗視為外飄窗。

二、陽台、露台、外飄窗計入建築面積的標準是什麽?

【建築面積】是指房屋外牆(柱)勒腳以上層高在 2.2 米以上(含)的各層外圍水準投影面積,包括陽台、挑廊、地下室、室外樓梯等。

陽台、露台、外飄窗計入建築面積的標準分別為:

【陽台】: 封閉陽台按其外圍水準投影面積計算全部建築面積;未封閉的陽台按其圍護結構外圍水準投影面積的一半計算建

築面積;與室內不相通的陽台不計算建築面積;

【露台】: 露台不計入建築面積;

【外飄窗】: ①當窗台表面與地板表面高度<0.45 米、進深>0.6 米、淨高>2.1 米時,計算 1/2 建築面積; ②上述①中所述條件,有一條不滿足時, 則不計算建築面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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