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銀保監會三定方案實施:最終定編925名 1主席4副主席

  證券時報記者 孫璐璐

  證券時報記者從知情人士處獲悉,銀保監會“三定”方案於2018年8月14日起正式實施。根據方案,銀保監會機構事業編制925名,設主席1名,副主席4名,司局級長官職數107名(含機構黨委專職副書記1名,機構紀委書記1名,首席風險官、首席檢查官、首席律師和首席會計師各1名)。

  一銀保監會內部人士對證券時報記者表示,相較於原銀監會和原保監會,“三定”方案最終確定的900多名機構事業編制隻縮編了不足200名。

  目前,銀保監會副主席共有7名,分別為王兆星、陳文輝、黃洪、曹宇、周亮、梁濤、祝樹民。據銀保監會內部人士透露,7名副主席中,除了到齡退休的外,預計還要有1~2名副主席另有其他職務安排,比如去金融機構任職。

  最終整合後的銀保監會共有26個監管職能部門(不包含機構黨委),其中,新增的公司治理監管部備受關注。根據方案,該部門的職責為擬定銀行業和保險業機構公司治理監管規則,協調開展股權管理和公司治理的功能監管。指導銀行業和保險業機構開展加強股權管理、規範股東行為的公司治理。銀保監會內部人士認為,加強公司治理是未來監管銀行業和保險業機構的重要抓手,但這個部門具體如何有效發揮職能還在逐步摸索。

  根據今年“兩會”期間公布的國務院機構改革方案,將銀監會、保監會擬定銀行業、保險業重要法律法規草案和審慎監管基本制度的職責劃入央行。在最終的“三定”方案中,政策研究局、法規部依舊保留。

  其中,政策研究局的職能是承擔銀行業和保險業改革開放政策研究與組織實施具體工作。對國內外經濟金融形勢、國際銀行保險監管改革及發展趨勢、監管辦法和運行機制等開展系統性研究,提出銀行業和保險業監管政策建議。

  法規部的職能則是起草銀行業和保險業其他法律法規草案。擬訂相關監管規則。承擔合法性審查和法律谘詢服務工作。承擔行政複議、行政應訴、行政處罰等工作。

  另據媒體報導,原銀監會審慎規製局將不複存在,其所內設的處室,將被分流整合至原銀監會的法規部及資訊科技部,後者與原保監會的統計資訊部合並。

  根據方案,整合後設立的統計資訊與風險監測部,其職能是承擔銀行業和保險業監管統計制度、監管報表的編制披露以及行業風險監測分析預警工作。承擔資訊化建設和資訊安全以及銀行業和保險業機構的資訊科技風險監管工作。

  此外,銀保監會派出機構、所屬事業部門的設定、職責和編制事項另行規定。

責任編輯:謝海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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