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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人大常委會今日審議個稅法草案 這些變化受關注

  全國人大常委會今日分組審議個稅法草案,這些變化受關注

  根據中國人大網公布消息,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五次會議今日上午分組審議個人所得稅法修正案草案(下稱個稅法草案)等,個稅法草案會否有變備受關注,而結果或在8月31日下午會議表決各項議案時揭曉。

  目前個稅法草案主要內容基本清晰,與現行的個稅主要有這些變化。

  首先,分類稅制邁向了綜合與分類相結合的個稅體制。首次將工資薪金所得、勞務報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許權使用費所得作為綜合所得,按照統一的超額累進稅率進行征稅。而不再按現行的對這幾項所得分類課稅,適用不同的稅率。

  其次,上述四項綜合所得並非四項收入簡單相加作為計稅的稅基(也稱為應納稅所得額),由於勞務報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許權使用費所得都有相應的成本費用,因此計稅時要剔除相應的成本費用,個稅法草案明確了這三類收入減除20%費用後的餘額為收入額,也就是勞務報酬、稿酬、特許權使用費三項收入均打八折。其中稿酬收入另享有所取得收入的70%計算特殊優惠,因此稿酬收入實際打五六折。

  再次,在確認了上述四項分類所得綜合所得收入之後,也並非計稅的稅基,需要扣除基本減除費用,也就是大家提的起徵點。綜合所得起徵點確定為5000元/月(6萬元/年)

  然後,綜合所得還將在扣除現有的個人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失業保險、住房公積金等專項扣除項目外,個稅法草案還首次引入了6項專項附加扣除,這分別是子女教育、繼續教育、大病醫療、住房貸款利息、住房租金、贍養老人支出。此外個人購買的商業健康險等依法確定的其他扣除項目也將可以抵扣。

  因此,四項綜合所得的稅基就是以每一納稅年度的收入額減除費用6萬元以及專項扣除、專項附加扣除和依法確定的其他扣除後的餘額。

  在明確了稅基後,按照3%~45%超額累進稅率可以計算繳納的個稅。雖然稅率跟此前工資薪金的超額稅率一致,但3%、10%、20%稅率級距明顯擴大,25%稅率級距相應縮小,30%、35%和45%稅率跟此前保持一致

  在此次個稅法草案二審中,最終個稅法草案是否有進一步修改仍備受關注,包括個稅起徵點是否會進一步提高,個稅稅率和級距是否會進一步調整。

  根據全國人大常委會關於修改個人所得稅法的決定草案,決定擬於2019年1月1日起施行。擬自2018年10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先將工資、薪金所得基本減除費用標準提高至5000元/月,並適用新的綜合所得稅率;個體工商戶的生產、經營所得和對企事業部門的承包經營、承租經營所得,先行適用新的經營所得稅率。

  這意味著個稅減稅有望在國慶節率先實施,多位財稅專家告訴第一財經記者,此次二審個稅法草案通過的可能性較大。

 

責任編輯:萬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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