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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通報滴滴司機奸殺案:三次要嫌疑人資訊兩次被拒

  溫州警方凌晨通報滴滴司機奸殺案:警察三次要嫌疑人資訊兩次被拒

  該所民警利用朱某某手機與滴滴客服溝通,在表明警察身份後希望向滴滴客服了解更多關於趙某某所乘坐的順風車車主及車輛的相關資訊,滴滴客服回復稱安全專家會介入,要求繼續等回復。對於網傳“警方說沒有車牌號和司機電話不予立案”一事,經警察機構調查,不存在此情況。

  樂清“滴滴順風車”司機殺人案發生後,社會各界高度關注。針對部分網民對警方在偵破此案過程中接處警工作存在問題的質疑,溫州市警察局非常重視,立即組織人員開展調查。經詢問報案人朱某某和受害人家屬、調閱接警大廳影片和報案記錄、相關通訊記錄等,現將有關情況通報如下:

  8月24日16時22分,被害人的永嘉朋友朱某某到永嘉縣上塘派出所報案,稱其朋友趙某某13時許從樂清乘坐一輛順風車出發來永嘉上塘,但是期間趙某某電話關機失聯且未到永嘉;同時朱某某稱此前已與滴滴平台客服聯繫,客服稱1小時內回復。民警隨即通過警察資訊平台查詢趙某某軌跡,並通過自己手機撥打趙某某手機號碼但顯示已關機。16時41分許,該所民警利用朱某某手機與滴滴客服溝通,在表明警察身份後希望向滴滴客服了解更多關於趙某某所乘坐的順風車車主及車輛的相關資訊,滴滴客服回復稱安全專家會介入,要求繼續等回復。17時13分許,滴滴客服向該所民警反饋稱趙某某在13時許預約了順風車後已於14時10分許將訂單取消,並未上車。民警質疑上車後還可以在中途取消訂單,再次提出要求了解該順風車司機聯繫號碼或車牌號碼以便於聯繫,未果。17時32分,報案人朱某某向民警反映情況稱,其另一個朋友在微信上有收到趙某某發出的求救資訊,該所民警即通過朱某某手機與趙某某家人取得聯繫,得知其家屬已在樂清當地派出所報案後,及時聯繫樂清當地接待民警,並表示將積極配合工作。17時44分許,在確定樂清當地警方已介入調查後,朱某某離開上塘派出所。經查,在當日16時22分之前,永嘉、樂清警方未收到針對此案的電話或來人報警,對於網傳“親友接到女生求救後馬上報警,警方說沒有車牌號和司機電話不予立案”一事,經警察機構調查,不存在此情況。

  當日下午17時30分許,受害人家屬向樂清虹橋派出所報警其女兒失聯,經初步了解後,民警於17時36分用接警電話與滴滴平台進行聯繫,平台客服稱需3至4小時提供查詢結果,民警表示情況緊急後,滴滴公司同意加急處理。17時49分,滴滴公司回電稱需要提供介紹信以及兩名民警的警官證等手續,後民警於18時04分通過郵件發送至滴滴公司。18時13分,樂清警方收到滴滴公司發來的車牌(車牌號為川A31J0Z)及駕駛員資訊。

  樂清市局立即啟動重大案事件處置機制,抽調刑偵、刑事技術、相關派出所等警力成立專案組開展全方位尋找調查,並向溫州市局提請支持。鑒於該滴滴司機鍾某有重大作案嫌疑,市縣兩級警察機構立即對犯罪嫌疑人開展布控,經合成作戰,於25日凌晨4時許在柳市鎮抓獲犯罪嫌疑人鍾某,並於25日上午9時在永嘉縣峙口村查獲車牌號為川A31J0Z的作案車輛。

  據犯罪嫌疑人交代,8月24日14時50分許,犯罪嫌疑人鍾某將受害人帶至淡溪鎮楊林線山路時,對受害人趙某某實施強奸,並用匕首刺其頸部,致大量出血,隨後將受害人拋在路線護欄外的懸崖下,駕車逃離現場。經法醫初步鑒定,其死亡原因為右頸部動脈斷裂急性大出血致死。

  目前案件正在進一步偵查中,鑒於案情重大,檢察機構已提前介入偵查辦案中。警方對趙某某的不幸遇害深感惋惜,並借此案提醒市民,乘坐“順風車”等類似交通工具時,可向熟悉親友發送乘坐車輛車牌、駕駛員姓名等資訊。當事人親屬如遇到類似問題,應迅速到所在區域警察機構報警,以便警察機構第一時間采取行動。同時警方提醒廣大網民不傳謠不信謠,對惡意製造、傳播謠言者,警察機構將依法處置。

  溫州市警察局

  2018年8月25日

責任編輯:凌辰 SF1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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