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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度入局區塊鏈版權 靠譜嗎?

  百度入局區塊鏈版權,靠譜嗎?

  貝爾 趙蘭濤

  因侵犯東方IC圖片版權被北京市海澱區人民法院判賠21萬後,百度在昨日(7月18日)正式上線了一個名為“圖騰”的原創圖片服務平台。

  根據介紹,圖騰由百度搜索基於區塊鏈技術研發,其主要作用是——利用區塊鏈技術構建一個覆蓋圖片生產、權屬存證、圖片分發、交易變現、侵權監測、維權服務的全鏈路版權服務平台。

  幾天前還和東方IC掀起罵戰,稱對方“勒索”的侵權者百度,如今搖身一變成為手拿區塊鏈盾牌的圖片版權捍衛者,百度的變化之快令人驚訝。不可否認的是,百度與東方IC的版權之爭,觸動了百度,也觸動了整個版權保護行業敏感的神經。

  因為具有去中心化、不可篡改、智能合約等特性,區塊鏈這一技術在版權行業的應用一直被寄以厚望。區塊鏈真相統計發現,掘金區塊鏈+版權領域的公司遠超10家,其中既有紙貴科技、原本等區塊鏈創業公司,也有安妮股份、迅雷等上市公司和傳統互聯網企業。

  大玩家百度的入場,會讓這個領域走得更快嗎?

  76張圖被索21萬元,引發版權口水戰

  百度和東方IC的版權大戰,起源於2017年上半年。

  東方IC在接受“刺蝟公社”採訪時稱,彼時其在維權中陸續發現手機百度產品內、hao123網站資訊頻道上存在著大量未經許可轉載使用來自東方IC的圖片。2017年7月初,東方IC就百度號內容的圖片侵權問題開始給百度發郵件反映。

  2017年8月份,東方IC正式起訴hao123網站。

  今年7月12日,海澱區人民法院對該案作出一審判決,百度全部敗訴。

  法院判令,百度賠償經濟損失及合理開支共計214423元,單張被侵權圖片獲賠金額在2000元-5000元之間不等。

  然而,7月13日,百度APP發出一則公開聲明,讓這場版權之爭在版權界炸開了鍋。

  百度在聲明中稱,東方IC沒有通過正規投訴途徑反映訴求,而是通過法律訴訟謀求高額賠償,這種方式是“圖片版權機構的‘勒索’商業模式”,百度對此類行為表示堅決反對,並對此案一審判決提起上訴。

  7月14日,東方IC也發出聲明,稱“侵權卻毫不反思的百度不值得尊敬”,認為百度無視常識,文章蠻橫,並表態將持續向百度發起維權訴訟。

  圖片版權的保護難題由來已久。

  之前,較為知名的“大頭兒子”著作權之爭也曾引發熱議。某公司銷售由大頭兒子公司擅自授權的“大頭兒子”形象玩偶,被央視動畫公司訴訟至法庭,一審大頭兒子公司被判賠28萬元。而大頭兒子公司不服又啟動二審。由於涉及演繹作品,需要確認權屬等問題,目前案件還在審理中。

  種種爭論之下,版權的確權和保護顯得尤為迫切。

  而帶有時間戳功能、具有不可篡改特性的區塊鏈,被認為是解決這一問題的“良藥”。

  區塊鏈賦能,版權創業成熱土

  百度的“圖騰”,早在今年4月份便進入公測階段。

百度圖騰申請入駐百度圖騰申請入駐

  據介紹,百度圖騰的版權存證系統可以為內容作品提供具有明確時間標記的“存在性證明”。這可以理解為,其為解決內容版權的權屬問題提供了一個存在的證明。

  除此之外,區塊鏈技術還被應用在了百度圖騰的一站式在線維權系統中,該系統會在發現侵權行為後,對該侵權行為進行在線取證並記錄至區塊鏈中。

  而在版權檢測環節,則通過人工智能和大數據技術來實現在線檢測,據稱“萬張圖片最快2小時即可產出版權檢測報告”。

  梳理這一行業便可發現,這並非第一個區塊鏈+版權平台。

  2015年便成立的原本,便是一家將區塊鏈應用於內容版權領域的區塊鏈創業公司。其通過把每篇原創內容所包含的所有資訊哈希(Hash)成一個字元串,將字元串的縮寫形成全網唯一的數字指紋(原本DNA)。經過原本DNA認證過的作品,將擁有“認證所有權”,即可保證鐫刻於作品底部的原本DNA與此作品相互驗證,共屬一體。

  但是,這一技術本身不能證明該作品的原創性。換句話說,用戶在平台發布的抄襲內容也會得到專屬的原本DNA,被不可篡改地記錄下來。

  此後,基於區塊鏈的出版和版權保護平台億書、區塊鏈版權存證平台紙貴科技等區塊鏈+版權的創業平台紛紛出現;另一方面,安妮股份旗下的版權家,在2017年推出基於區塊鏈的數字版權服務;今年4月,迅雷也傳出將利用區塊技術進軍版權保護領域,目前已完成版權認證的公鏈研發,下一步計劃建立版權交易平台。

  一時間,在區塊鏈技術整體落地尚難的情況下,版權領域成為區塊鏈應用的熱土。

  區塊鏈數字存證的邏輯在於:通過時間戳和區塊鏈技術將數字版權產生、流轉資訊寫入區塊鏈。由於區塊鏈具有不可篡改等技術特點,鏈上出具的數字存證及服務的可信度高。

  說白了,這是一種技術背書。

  技術背書能否取代機構背書?

  被區塊鏈版權創業者津津樂道的一件事,是今年6月28日,杭州互聯網法院對一起侵害作品資訊網絡傳播權糾紛案進行了公開宣判。其獨特之處在於,案例中認定被告侵權行為屬實的有力證據之一來自基於區塊鏈技術的電子數據。

  此後,“區塊鏈技術存證的電子數據的法律效力予以確認”的消息被廣為傳播。

  區塊鏈的存證,能與法律效力等同嗎?換句話說,技術背書能否取代機構背書?

  500金研究院院長肖磊告訴區塊鏈真相,區塊鏈+版權更多的是記錄資訊的功能,在某種特定的條件下作為一個證據,“理想化的應該是這些區塊鏈版權系統與版權局的系統打通,使區塊鏈版權的數據能與版權局對接。但這種打通目前看並不容易實現。”

  而在這起區塊鏈技術的電子存證判例中,被采信的電子版權存證經過嚴密質證,提供自動抓取服務的第三方存證平台也需要經過考察,並不僅靠著“基於區塊鏈的去中心化、不可篡改”等技術特點而免去求證環節。

  在肖磊看來,版權本身就是國家制度的安排,需要有第三方機構的參與,“就算你能證明版權屬於你的,那也需要第三方機構的裁決。”由此看來,區塊鏈在版權領域的最大作用是提供了一個難以篡改的證據,“這種技術為第三方機構判定版權時減輕了很多負擔,但會威脅那些為版權服務的中介機構。”

  這也就意味著,即使在版權領域應用了區塊鏈的技術背書,也無法取代機構背書的功能。

  但這並不會否認區塊鏈技術在版權領域的應用潛力。四川省廣播電視科研所朱靜寧對區塊鏈真相說,由於版權認證有現行的國家標準,如何確權並不完全由區塊鏈決定,但區塊鏈技術在版權交易領域的潛力卻很大。

  他表示,區塊鏈技術對授權鏈條的保護,可以讓版權合法合理地被使用,“出版物發行管道鏈條很長,存在授權登記多、相互授權等複雜權屬情況,如果用區塊鏈這種可信賴的機制來解決運營,實質上也是產權的保護,但不是對內容本身的保護,而是對授權鏈的保護。”

  區塊鏈版權之爭意在流量壟斷?

  區塊鏈創業者維安(化名)稱,目前行業內大多數區塊鏈版權產品沒有找到成熟的盈利模式,依靠版權注冊費用、收取交易傭金的方式比較常見。但這些方式使得項目自身造血能力較為脆弱。

  既然如此,為什麽還會有如此多區塊鏈版權公司出現?

  在肖磊看來,這又回到了傳統互聯網企業競爭中的打法。如果大家都把數據上鏈,那麽最先布局的系統沉積的上鏈資訊就多,就會吸引更多用戶。“其實大家希望做版權區塊鏈,還不僅是版權的問題,主要是為了獲取流量、內容,把用戶吸引到這條鏈上,讓這條鏈更豐富。”肖磊說。

  之所以這樣,是因為當一家區塊鏈版權平台提前做好布局,未來就可以靠壟斷的“鏈上數據”獲得更大的商業價值。

  此前原本項目的聯合創始人范希在接受媒體採訪時也稱,原本理想的目標是要建立成一個媒體聯盟鏈,“當有足夠多的B端客戶(媒體)作為節點加入到原本鏈後,其本身的公信力會得到增強,而後續能做的事情也會變得很多。”

  數據積累發展到一定量級時,任何人或者部門如果想得到聯盟鏈上成員的數據進行分析,即可將需求在聯盟鏈中提交,鏈上其他節點可向其反饋所需請求的結果,以此便實現數據使用權和所有權之間的分離。

  如此看來,號稱具有顛覆意義、去中心化的區塊鏈技術,在版權領域的實際應用中,似乎又回到了流量和數據積累的老路上。

  那麽,隨著大玩家百度的入場,BAT在互聯網時代對創業公司的踩踏故事,是否又將在區塊鏈領域再次上演?

責任編輯:何凱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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