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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衛健委連發三檔案 備受矚目的互聯網醫院新規落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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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醫道

—MEDIMUST—

來源 :賽柏藍

作者 :玉米

醫道君按:互聯網醫療,最受關注的政策來了!行業即將大爆發。

9月12日,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印發的三份互聯網醫療檔案(下稱「互聯網醫療新規」)對外公布。這是中國醫療主管部門為互聯網診療、互聯網醫院、遠程醫療服務制定的首批實施細則。

該政策的頒布,不僅為互聯網醫療健康的企業正名,而且也為他們的發展路徑提供了參考內容。

可以預見的是:

一是未來該行業的發展也將越來越規範,頭部企業的示範效應更強;

二是隨著越來越多的企業參與到互聯網醫療健康行業中,競爭也將加劇,優勝劣汰的自然法則在此同樣適用;

三是實體醫療機構越來越開放,不僅接納第三方(企業),而且醫療人才的流動或許更加頻繁,所謂的醫院圍牆,也將被打破,優質醫療資源有序地流動;

四是人們獲取醫療服務更加便捷;

五是資本對於互聯網醫療健康的投入也將增加,只是更多傾向於擁有實體醫療機構資源的項目。

三個檔案分別是:《互聯網診療管理辦法(試行)》、《互聯網醫院管理辦法(試行)》和《遠程醫療服務管理規範(試行)》。(全文見附件)《互聯網診療管理辦法(試行)》核心要點:

首先定義了互聯網診療。互聯網診療是指醫療機構利用在本機構註冊的醫師,通過互聯網等資訊技術開展部分常見病、慢性病複診和「互聯網+「家庭醫生簽約服務。

同時明確互聯網診療的資質。新開展互聯網診療活動應當由取得《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的醫療機構提供,衛生健康行政部門受理申請後,依據《醫療機構管理條例》《醫療機構管理條例實施細則》的有關規定進行審核,在規定時間內作出同意或者不同意的書面答覆。

已經取得《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的醫療機構擬開展互聯網診療活動,應當向共《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發證機構提出開展互聯網診療活動的執業登記申請,並提交相關材料。

《互聯網醫院管理辦法(試行)》核心要點:

實體醫療機構自行或者與第三方機構合作搭建資訊平台,使用在本機構和其他醫療機構註冊的醫師開展互聯網診療活動的,應當申請樣互聯網醫院作為第二名稱。

互聯網醫院提供診療服務的醫師,應當依法取得相應執業資質,在依託的實體醫療機構或其他醫療機構註冊,具有3年以上獨立臨床工作經驗。

互聯網醫院開設的臨床科室,其對應的實體醫療機構監床科室至少有1名正高級、1名副高級職稱的執業醫師註冊在本機構(可多點執業)。

患者未在實體醫療機構就診,醫師只能通過互聯網醫院為部分常見病、慢性病患者提供複診服務。

《遠程醫療服務管理規範(試行)》核心要點:

檔案規定,有兩種情況允許開展遠程醫療:某醫療機構(以下簡稱邀請方)直接向其他醫療機構(以下簡稱受邀方)發出邀請,受邀方運用通訊、電腦及網路技術等資訊化技術,為邀請方患者診療提供技術支持的醫療活動,雙方通過協定明確責權利。

邀請方或第三方機構搭建遠程醫療服務平台,受邀方以機構身份在該平台註冊,邀請方通過該平台發布需求,由平台匹配受邀方或其他醫療機構主動對需求做出應答,運用通訊、電腦及網路技術等資訊化技術,為邀請方患者診療提供技術支持的醫療活動。

行業爆發點來了

5月份,國務院發布《關於促進「互聯網+醫療健康」發展的意見》,鼓勵所有醫院,通過互聯網平台,滿足患者診前、診中、診後等全部醫療需求。

國家衛健委、國家中醫藥管理局的這三個檔案,規範行業、指導發展,也就將互聯網醫療推向了快速鋪開的新局面——只要符合要求,都可以做!政策明朗就是最好的政策。

據觀察分析,互聯網醫療的主導方,還會是公立醫療機構,但是會給藥商、葯企、互聯網企業更多參與這個新平台的機會。提供藥品、承接處方、架構平台等等,都是全新的市場、未開發的業務。

互聯網醫療的全面推開,整個產業鏈都將獲益,包括工業和零售。也就預示著,行業新的爆發點要來了。

附:

大醫道,醫療行業資源中心,是鄭州大學互聯網醫療與健康服務河南省協同創新中心的協同機構:醫療政策解讀,精準行業資訊,醫院管理研究,高端人才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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