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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套房租給三個人 鄭州客戶上萬租金該找誰要

近日,鄭州市民徐先生向本報反映,他通過“我愛我家”房產中介公司租住的房屋被“一房多租”,房屋的門鎖也被中介強行換掉。現在不光押金、租金不給退,連屋內價值數千元的物品也不翼而飛。對此,涉事中介回應稱,經紀人將房屋同時租給兩個人後辭職,而公司未收到租金,又將房屋租給第三個客戶。因此,公司認為與徐先生簽訂的合約無效,不能退還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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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方今報·猛獁新聞

“天天3·15”報導組

中介“一房多租” 上萬元租金不退還

去年12月份,鄭州市民徐先生通過“我愛我家”順河路店在鄭州曼哈頓廣場租了一套住房,並一次性支付給中介1.12萬,包括押金和三個月房租,但由於其父親生病住院,剛租的房就空了下來。

“房子本來就是給老爺子租的,生病住院後房子一直空著。”徐先生說,2018年1月份,自己突然接到中介電話,說房子要租給別人,理由是給徐先生簽合約的經紀人辭職了,沒把租金上交公司,屬個人行為無效合約。

“合約是在你們公司簽的,經紀人當時也是正式員工,行為足以代表公司。”徐先生聽到中介說合約無效,當時就表示將通過合法管道維護合法權益,而中介公司也就沒再往下說。

本以為沒事了,徐先生也沒太在意。而讓他沒想到的是,在這期間,中介公司竟私自更換房屋門鎖,並將房屋租給了他人。

徐先生說,雖然房屋長期不住人,但不少物品還放在屋內,當家屬去整理物品時卻發現門鎖換了,並且裡面已經有了新住戶,對方稱,他們也是通過“我愛我家”房產中介公司租的房子,而屋裡價值四千多元的物品也不翼而飛。

徐先生說,自己曾多次找中介公司討要說法,但中介公司一直推卸責任,非但不賠償物品損失,就連房屋租金、押金都不退還。

經紀人收租後辭職 中介稱非個案

3月29日,東方今報記者與徐先生一起到中介公司了解情況。張皓自稱是該公司的臨時負責人,他告訴記者,客戶反映的情況屬實,而此情況也並非個案,同一房屋還一下租給了三個客戶。

張皓說,徐先生的合約確實是在公司簽的,當時負責此業務的經紀人鄭某將房屋同時租給了兩個客戶,而後個人收取租金未向公司上交。因此公司表示此合約無效,就再次將房屋租給了第三個客戶。“公司也是受害方,他辭職了,個人行為,我們也沒辦法”。

對此說法,徐先生表示很氣憤,他認為,租金未上交應屬公司內部管理問題,而自己所簽的合約是與“我愛我家”公司簽的,並非經紀人個人,房屋租用應當履行合約約定。

“當時他是代表公司簽的合約,但他收了錢沒交,屬於他個人行為。”張皓說。

既然他的行為能代表公司,那麽收錢自然也代表公司,不上交是否屬於公司內部管理問題?面對徐先生的質問,張皓含糊其辭不予正面答覆。

徐先生多次與“我愛我家”公司的區域經理聯繫,都沒有結果,無奈只有尋求政府有關管理部門的幫助。

3月29日下午,記者與徐先生一同到鄭州市房管局,就其租房遭遇進行了舉報。目前,該局房屋租賃市場管理中心已介入調查。

管理中心辦公室劉主任告訴記者,對於徐先生的反映,長官十分重視,已按要求轉至金水區房管局負責調查了解具體情況,會及時與當事人溝通,並向記者通報進展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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