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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通與蘋果交惡,沒有永久的敵人只有永久的利益

一個是蘋果,全球智能手機市場的長官者;一個是高通,全球手機芯片行業的長官者,兩家同樣來自美國的高科技企業,在中國打了一場官司,結果是:法院判定7款蘋果iPhone主力機型將在中國地區被禁售。

這次判決,也把蘋果和高通持續兩年的專利矛盾放大,置於一個難以調和、騎虎難下的地步。

這兩天時間裡,中國的“果粉”也都想搞清楚一個問題:未來究竟能否在國內買到被禁售的蘋果手機?

作為高通的大客戶,傲慢的蘋果看上去有恃無恐,但此次面對的是高通的孤注一擲——如果最後的答案是能,似乎只有蘋果退讓求和這個唯一的出路。

突然而至的禁售令

12月10日消息,中國福州中級人民法院授予了高通針對蘋果公司四家中國子公司提出的兩個訴中臨時禁令,要求他們立即停止針對高通兩項專利在中國進口、銷售和許諾銷售未經授權的產品的侵權行為,相關產品包括iPhone 6S、iPhone 6S Plus、iPhone 7、iPhone 7 Plus、iPhone 8、iPhone 8 Plus和iPhone X。

蘋果迅速對外回應稱,中國消費者仍可購買所有型號的iPhone產品,“試圖禁售我們的產品是高通公司的又一絕望舉措,該公司的違法行為正受到世界各地監管者的調查。”

蘋果還向CNBC透露,已提出上訴,希望推翻iPhone在中國的銷售禁令。

那麽,上述禁令還能上訴推翻嗎?高通可能不這樣認為。對於蘋果已經上訴的消息,《中國證券報》12月11日引述福州中院相關人士的話稱,該專利訴訟案已於上周下發裁定書。“該裁定事項屬於專利禁製令範疇,只有一審,不可上訴,沒有二審。該禁製令將適用於全國範圍。”

截至目前,據了解,國內各大蘋果專賣店和電商平台仍然在銷售該禁令涉及的相關手機。

那麽,蘋果如果拒不下架是否違法?

“這違法了。“中國社科院知識產權法博士林華認為,”禁令就和行政命令一樣,無論是否正確,除非是明顯的不合理,否則都只能先執行,直到有機會去糾正錯誤的禁令為止。“

林華表示,蘋果目前只能提出複議,但複議並不會影響禁令執行,除非得到法院支持,使禁令得到改變。

據了解,禁令共分為三種:訴前、訴中、訴後。此次高通和蘋果專利糾紛的禁令屬於“訴中”,如果蘋果的複議不被支持,最終判決以及相關的訴後禁令將不可逆轉。

除非法院最後本身不支持原告高通,那麽這項禁令判決才會被廢止。

從蜜月期到專利戰

具體來看,此次禁令涉及的專利糾紛,核心是高通指控蘋果侵犯了其兩款軟體專利:用戶可以在顯示屏上對照片大小進行調整,和管理App的程式。

值得注意的是,高通起訴的是軟體互動層面的作業系統,並不是硬體本身。因此,蘋果後來以在售手機均搭載iOS 12作業系統為由,表示沒有侵犯高通的專利。

此前,高通和蘋果因為專利糾紛已經多次對簿公堂。

自2011年在 iPhone 4S中引入高通的基帶芯片開始,蘋果和高通合作多年。高通為蘋果提供iPhone和iPad基帶芯片及專利技術,蘋果為高通帶來相應的專利授權許可收入。

長達六年的蜜月期後,雙方的矛盾在2017年1月20日公開化:蘋果公司向加利福尼亞州聖迭戈聯邦法院提起訴訟高通利用市場支配地位濫征專利使用費,要求高通支付已承諾退還給蘋果的10億美元專利使用費。

據公開資料顯示,蘋果突然發難的直接原因是高通決定不再向蘋果返回因為購買高通基帶芯片的專利費優惠部分。高通要收回蘋果這部分優惠,會直接導致蘋果專利費支出的增加及利潤的縮減。

不過高通收回對蘋果的優惠只是導火索,由於高通採用打包收費模式,按整機比例收取專利費,這讓大客戶蘋果一直很“委屈”。

為了能留住蘋果這個大客戶,過去數年間,蘋果和高通通過談判,將每部手機繳納的專利費降到十幾美元,作為獲得優惠“高通稅”的條件,蘋果須承諾不會挑戰高通的專利地位,也不主動推動監管部門對高通進行反壟斷調查,只允許被動配合調查。

2016年底,高通和蘋果的這種默契被韓國對高通發起的反壟斷調查打破了。2016年12月28日,韓國公平競爭委員會(KFTC)以高通市場行為違反了韓國競爭法律為由,對高通處以1.03兆韓元(合人民幣59億元)罰金。

在此期間,高通還遭到美國聯邦貿易委員會的起訴,原因是“高通利用其在基帶芯片方面的優勢,打壓競爭對手,抑製創新;在專利授權許可談判中漫天要價,進而提高了消費者在購買手機和平板時的支出”。

對於這兩項調查,高通認為幕後推手是蘋果公司,所以就有了高通“不再向蘋果返回因為購買高通基帶芯片的專利費優惠部分”的決定。

與高通關係破裂後,蘋果開始在iPhone 7中引入了英特爾的基帶。彼時高通的基帶還佔據了所有iPhone基帶的七成,英特爾佔三成。

但隨著蘋果和高通關係的惡化,蘋果最終在iPhone XS的基帶供應商名單中將高通完全刪掉,暫時隻留下英特爾一家。

高通的反擊

面對蘋果的“翻臉”,高通不甘示弱。

針對蘋果2017年1月的訴訟,高通4月在美國提出反訴訟,否認蘋果所有指控,並列出蘋果五宗罪,包括違反與高通的協定、干涉高通與被許可商之間的長期協定等。

為圍攻蘋果,高通還於2017年7月先後在美國和德國起訴蘋果侵犯其專利,希望能阻止iPhone在美國和德國出售。為了引起蘋果的注意,高通將對蘋果的狙擊延伸到了中國市場。

2017年9月29日,高通向北京知識產權法院提起三項訴訟,指控蘋果公司在中國侵犯了高通三項中國非標準必要專利。高通請求了禁令救濟,要求禁止蘋果公司在中國製造和銷售相關iPhone產品。

2017年11月15日,福州中院對高通起訴蘋果四家子公司一案予以立案。

如果說高通在德國起訴蘋果只是小規模作戰,那麽在中國起訴蘋果對於蘋果來說就是致命的狙擊戰,因為大中華區是蘋果重要營收來源。

據蘋果歷年財報顯示,2015年蘋果大中華區營收587.1億美元,2016年485億美元,2017年營收447.6億美元,中國市場貢獻了蘋果20%的收入,如果蘋果真的被禁止在中國銷售,蘋果要損失近1/5的市場份額。

對於彼此的關係,從高通高層的發言來看,高通一直在尋求和解。高通CEO史蒂夫·莫倫科普夫2018年11月28日曾表示,高通與蘋果即將找到解決方案,兩家公司是相互溝通的,並進一步暗示高通將“樂於與蘋果合作”開發未來的產品,包括配備5G的iPhone。

高通總裁克里斯蒂安諾·阿蒙12月9日在接受媒體採訪時也表示,“就像高通CEO之前說的,不論怎麽樣,這個問題終歸是會解決的,要麽是通過司法途徑,要麽是雙方和解。高通非常重視知識產權的價值,我們要做的是捍衛我們自己的業務。(對於時間點)我們不做預測,無論以哪種方式,問題最終都會得到解決,但是目前我們不做預測。”

站在高通的角度,專利授權費用是高通的主要收入來源,蘋果又高通的最大客戶,損失蘋果這一客戶,高通每年要損失約40多億美元的專利授權費用。

對於蘋果來說,與高通繼續對簿公堂絕非好事。從現實的角度看,高通在德國對蘋果的訴訟暫時還未有結果。如果德國慕尼黑地區法院針對蘋果的高通專利申訴做出裁決,這可能會導致蘋果的部分產品被禁售。

此外,從產品的角度看,與使用高通X12基帶的iPhone 7相比,引入英特爾基帶的iPhone 7性能相對弱勢,過早的拋棄高通,對於蘋果消費者及自己品牌都有傷害。

如今,為了挽回蘋果這個大客戶,高通只能背水一戰,以戰求和;真正的主動權則在蘋果手裡,庫克會傲慢到底,還是退讓求和?

附:蘋果和高通互訴事件梳理(不完全統計):

文 | 安然

來源 | 騰訊深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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