陝西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關於明確部分職業資格與職稱對應關係的通知
陝人社函〔2019〕181號
來源:專業技術人員管理處日期:2019/4/22 16:29:31
各市(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省直各部門人事處:
為進一步貫徹落實中共陝西省委辦公廳、陝西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深化職稱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陝辦發〔2018〕2號)文件精神,促進職稱制度與職業資格制度有效銜接,減少人才重複評價,現對部分職業資格與職稱對應關係通知如下:
一、根據人社部和相關國家部委文件規定,專業技術人才參加全國統一考試取得與職稱有對應關係的職業資格,即認定其具備相應系列和層級的職稱,並可作為申報高一級職稱的條件,取得的職業資格證書可作為部門聘任相應專業技術職務的依據,無需重新換髮職稱資格證書。
二、對於符合對應關係的專業技術人才,用人部門可按照部門專業技術崗位結構比例、任職條件和聘任程序,有序開展聘任工作。
三、對目前國家已取消的職業資格,原取得的職業資格可繼續作為聘任相應專業技術職務的依據。
四、各地區、各部門要指導用人部門做好職業資格與職稱對應工作,嚴格執行政策,不得擅自擴大對應關係,對政策執行中發現的問題及時報告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五、今後國家頒布有關職業資格與職稱對應關係的新規定,按國家規定執行,不再另行發文。
附件:國家部分職業資格與職稱對應關係表
陝西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2019年4月22日
附件
國家部分職業資格與職稱對應關係表
註:帶*為國家已取消的職業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