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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波西米亞狂想曲》:流行音樂必定不搖滾

頭圖來自豆瓣電影。

張小龍:面試產品經理,所有技能合格後,要問,你喜歡搖滾嗎。回答否的,就算了。

現在人們回憶起上世紀流行音樂的發源,會把時間的起點放在二十世紀四十年代,在這場音樂盛宴的開始,首先推動變革的是麥克風的進步——當然我們如果去追溯麥克風的發展,甚至能追溯到1665年。

1665年,英國物理學家Robert Hooke,用兩個杯子拉直一條線——一個我們小學時玩過的遊戲,他用這種方式探索空氣之外的傳聲媒介,現在一般會認為是麥克風歷史的起源。

其後麥克風技術緩慢發展,1861年,Reis電話,1876年,我們熟悉的Alexander Graham Bell,現在我們提到電話就會想到他,還有我們的老熟人愛迪生在1877年獲得了碳麥克風的第一項專利,但現在大多數歷史學家都認為那是David Edward Hughes的發明成果。

碳麥克風是當今麥克風的直接原型,當然前面這些麥克風的統一特點就是不好用。

直到1916年,電容式麥克風的發明才算將麥克風的歷史帶入下一個階段,這是1914年加入西部電氣的Edward Christopher Wente發明的。然後1923年誕生了鋁帶式麥克風——但這項專利塵封8年之久,直到1931年,美國無線電公司才生產了鋁帶式麥克風的第一個商業產品。

第二次世界大戰從1939年的德國入侵波蘭開始,到1945年的同盟國勝利宣告結束,所謂的麥克風高速發展的20世紀40年代,正覆蓋了戰火連綿的二戰。

而當我們觀察搖滾樂史的時候,會說這些年輕人生於和平年代,他們有著像他們父輩那樣證明自己的欲望,因此才誕生了音樂史上最繁花錦簇的年代——而那時他們手裡握著的麥克風,是與他們同齡的。

20世紀40年代的麥克風實現了“高質量、高精度、堅固性、不受氣象影響、寬頻率響應和極低的固有自噪聲”,而上述特點的最後三項,拚起來就是新的使用場景,那就是演唱會。

那麽現在我們回想一下國內的娛樂業,尤其是“泛娛樂”這個概念,這個概念在2014年正式提出,中國的電影市場也是在那個時間段開始爆發的,當然兩者的相關性還需要驗證。

讀者可以把“泛娛樂”理解為一系列圍繞“IP”這個核心價值打造的商業鏈條,在這個鏈條裡,你可以發現一些IP在前期的釋放中是沒有任何收益的,比如免費小說,免費漫畫,還有在各個平台露出,都沒有商業收益。

但這些沒有商業收益的行為會為“IP”帶來大量的流量,這些流量會在整個“泛娛樂”鏈條裡的某一環轉變為商業利益,從而使商業價值落地——比如大電影,或者遊戲。

我說這些是想說,假若僅僅是電影院的存在,是不足以讓整個娛樂產業欣欣向榮的,“泛娛樂”,或者說很多商業模式,那些商業鏈條後半部分的商業收益,與前半部分的商業預熱是不可分割的。

所以麥克風的進步並沒有立刻推動音流行音樂的發展,雖然“流行音樂”這個術語早在1926年開始使用,而且20世紀20年代的錄音史上有很多現代流行音樂誕生的信號,包括鄉村音樂、布魯斯音樂都誕生於那個時候,但是真正意義上的“流行音樂”的誕生是從20世紀50年代開始的。

Elvis Aaron Presley,這個名字可能讀者不熟悉,但是如果說到“貓王”,就算是和那個年代相隔已久的年輕人也會有所耳聞。

貓王是20世紀最著名和最有影響力的音樂家之一,他第一次錄音是在1953年,而衝擊了美國市場,而創造了“英國入侵”這個概念的“披頭士”,成立於1960年。可以說從20世紀40年代到20世紀50年代,十幾年的技術進步共同孕育音樂商業的發展空間。

先是45轉的黑膠唱片,“徹底改變了流行音樂的傳播方式”,然後20世紀50年代電視開始普及,流行歌星開始有“視覺存在”。但我覺得真正重要的可能是晶體管的發明——1946年底,晶體管誕生,然後1954年,第一個商品化的收音機上市。

“貓王”的第一次錄音是在1953年,《波西米亞狂想曲》的第一次播出是在首都電台,同名電影裡沒有提到的細節是,首都電台DJ 肯尼·埃弗雷特在之後的兩天播放了14遍完整歌曲, NME的Pete Erskine當時評價說“我想看看人們能不能在收音機裡聽完它”——他說的是收音機,而不是別的媒介。

哦對了,這裡有一個年份上的巧合,1946年是第一個晶體管誕生的時間,但同時,這一年也是Freddie Mercury的生日。

Freddie Mercury,“QUEEN”的主唱,《Bohemian Rhapsody》的作者,《波西米亞狂想曲》這部電影的主人公。

現在我們把視線移到流行樂上——流行樂,POP music,POP就是popular。

“流行”並不是一個技術上的定義,而是商業上的定義,什麽賣得好什麽就是流行,那麽搖滾流行過嗎?流行過,想想貓王,想想披頭士。但如果我們把流行樂和搖滾樂放在一起,我們會發現搖滾樂時期是這兩個概念的“蜜月期”,之後他們分道揚鑣,甚至今天談起流行樂,他們的核心精神是完全相反的。

早期的流行音樂歌曲作者大都受過良好的音樂訓練,受古典音樂影響較深,在作曲上自然也會有古典音樂的影子,包括很多嚴肅音樂(與之相對的概念是“通俗音樂”)界的名人,都寫過流行歌曲,但是流行音樂發展到中期,出現了一個變數。

注意了,如果我們想要欣賞嚴肅音樂,這要求我們有一定的音樂文化和音樂底蘊,這樣我們欣賞嚴肅音樂的時候才能注意到音樂家在嚴肅音樂裡注入的深刻內涵和創作情感,但是通俗音樂卻沒有這樣的門檻。通俗音樂更貼近生活,含義更淺近——我不是一定要比高下,而是在陳述這兩者的區別。

我們想一想,在45轉唱片出來之前,音樂傳播能力差,資源匱乏,音樂更多用於學術研究,用來傳承音樂家的技巧和哲學思維,這個時候出現在大眾面前的音樂必然是偏嚴肅的。但是隨著技術的進步,音樂傳播的能力被解放了,你不用去音樂會上專門聽大師的演奏,你舉起你手邊的收音機,就可以聽到樂曲。

當音樂不再純粹嚴肅,娛樂就應運而生——所以在20世紀50年代末,一種更貼近生活的音樂誕生,而這種音樂的表演人是——黑人。

知道貓王是怎麽簽下第一張合約的嗎?

“後來被視為發現埃爾維斯的“伯樂”的該服務社老闆山姆·菲利普斯當時並不在場,真正的“伯樂”是瑪莉恩·基斯卡。她意識到了埃爾維斯那獨特的演唱方式意義非凡,並在山姆到公司之後向他力薦埃爾維斯,因為他知道菲利普斯正在到處找一個“有黑人的聲音和感覺的白人”,那意味著一本萬利。”(郝舫《傷花怒放》)

黑人創作音樂有兩個特點,第一個特點是他們天生的音樂天賦非常強,第二個特點,是他們缺乏繁冗的知識積澱——這反而成為了他們的優勢,他們因此得以創作出更能引發大規模共鳴的歌曲。

所以我們可以從黑人音樂窺見20世紀50年代,流行音樂正式登台的那段時間,歐美的音樂生態,黑人音樂崛起,白人聽到更貼近自己生活的聲音,這意味著音樂市場上原本結實的區隔,原本涇渭分明的聽者與唱者之間的關係,開始改變了。

而這種改變就形成了搖滾樂的土壤。

到20世紀50年代末,距離1945年已經15年,這些孩子裡最小的也接近成年,而這批長大的孩子,他們沒有經歷過經濟大蕭條,沒有經歷過二戰,他們的一腔熱血沒有地方揮霍——雖然他們是生在和平年代的年輕人,但是年輕人的熱情都是一樣滾燙的。

然後這些年輕人正面撞上了黑人音樂發跡,音樂設備突飛猛進地發展,這時候他們的父輩和他們說“你們應該找一份穩定的工作”——Freddie Mercury在拿到圖形藝術和設計的文憑後,與女友在倫敦肯辛頓市場出售二手服裝,還在機場擔任過行李處理員,當時的朋友對他的印象是“對音樂很感興趣,安靜而害羞”。

就像火遇上油。

所以當我們把流行樂和搖滾樂放在一起的時候,我們是在說兩種文化,流行樂代表的是一種與商業息息相關的文化,我們可以看到一個產業最成熟的部分——創作和表演的分工明確,比搖滾樂歷史悠久,和古典音樂隱隱有師承關係,比搖滾樂更強調甜美的旋律與和聲——流行樂“迎合”“美好”“安全”“健康”,關鍵是“穩定”。

流行樂的本質就是商業。

而搖滾……記得Freddie Mercury在電影裡的情節麽?

Freddie Mercury(離開):以後全世界都會知道你是那個“失去皇后樂隊的男人”。

Foster:記住我說的話,如果他們還是這麽囂張,到年底,就沒人知道這世上有過什麽“皇后樂隊”。

Freddie Mercury(砸碎玻璃):換窗子的錢就從我們版稅裡扣吧!

搖滾的原則其實只有一個,就是年輕。

我們來看一段電影裡的劇情。

《波西米亞狂想曲》製作完畢後,Freddie Mercury去Foster辦公室“交差”,這段音樂放了有六分鐘,Foster戴著墨鏡面無表情地聽完,然後說:

Foster:我的上帝啊。

Freddie Mercury關掉音樂,走到Foster面前。

Foster:好吧,我不完全確定,這是不是當初你們給我承諾的。

穩定。

Freddie Mercury:但這比當初承諾的還要棒,比其他任何人跟你承諾的專輯都要好,這是大師級的傑作。

創新。

Foster:這成本太高了,以至於,這個《波西米亞……狂想曲》,這是什麽?

Freddie Mercury:是史詩。

Foster:這首歌有6分多鍾,這也太長了吧。

Freddie Mercury:知道嗎?我們準備把這首歌做專輯主打歌。

Foster:這不可能,任何超過三分鐘的歌,連電台都不會安排的,我話就放在這。

安全。

Freddie Mercury:真正的詩是寫給用心去聆聽的人的,如果什麽都解釋出來,就毫無神秘可言了。

冒險。

Foster:《我愛上了我的車》怎麽樣。

QUEEN成員:你在開玩笑吧,我的天。

Foster:我很喜歡這首,這首歌才是年輕人會在車裡把音量調滿,點頭哼唱的歌,《波西米亞》永遠也不會有這種效果。

迎合。

QUEEN成員:這是樂隊一致決定的,它做主打。

Freddie Mercury走到Foster面前。

Freddie Mercury:不同意我們就走人。

……

你可能不知道《波西米亞狂想曲》,沒有關係,有一首歌一定更耳熟,也是“QUEEN”創作的。

“We will we will rock you。”

如你可能隻記得這一句,讓我們來溫習一下這首歌的歌詞。

Buddy, you're a boy make a big noise

Playing in the streets gonna be a big man someday

You got mud on your face

You big disgrace

Kicking your can all over the place

夥計,你是個男孩

在街頭大吵大鬧

以後你長大成人

臉上粘著泥巴 你太不光彩了

踢著罐子到處亂跑

We will, we will rock you

我們將震撼你

uddy you're a young man, hard man

Shouting in the street gonna take on the world someday

You got blood on your face

You big disgrace

Waving your banner all over the place

夥計,你是個結實的年輕人

在街上叫嚷著有一天要征服世界

你臉上沾著血 你太不光彩了

搖著旗子四處跑

We will, we will rock you

我們將震撼你

Buddy you're an old man, poor man

Pleading with your eyes gonna make you some peace some day

You got mud on your face

big disgrace

Somebody better put you back into your place

夥計 你是個貧困的老人

用眼睛懇求有一天能得到安寧

臉上沾著泥巴 你太不光彩了

最好有人把你放回你的地方

We will, we will rock you

我們將震撼你

……

所以如果是有人和Freddie Mercury說“不同意我們就走人”呢?

那我們要把電影往前推35分鐘,把《波西米亞狂想曲》的時間往前推5年,那時SMILE樂隊的主唱剛剛退出,電影裡給出的解釋非常“商業”,你們懂的,流川楓想去美國打籃球。

Freddie Mercury是這支5分鐘前還在表演的樂隊的粉絲,他本來想去後台看偶像,順便把自己寫的歌給他們——結果被告知樂隊解散了。

所以當Freddie Mercury用他嘴唇上“插”著的四顆齙牙和據說“比一般人更大的口內空間更廣的音域”申請當主唱的時候,Roger Taylor說光你這一嘴齙牙就不過關啊。

Freddie Mercury沒有任何猶豫,張嘴就唱。

那一刻飛速發展的技術,蓬勃發展的音樂市場,永不妥協的搖滾文化,已在無形中為他搭好舞台。

而歌聲就是他的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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