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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男1女法庭上追打律師 被判刑時有人泣不成聲

現代快報訊(通訊員 史友興 汪雲 記者 林清智 文/攝)6月25日上午,鎮江市京口區人民法院公開宣判一起擾亂法庭秩序的刑事案件。因在法庭上公然毆打律師,潘強、張武、葉麗犯擾亂法庭秩序罪,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1年6個月、1年2個月、1年3個月;黃三、胡大犯擾亂法庭秩序罪,被判處有期徒刑1年,並適用緩刑。院方稱,該案系江蘇首起在法庭上公然毆打律師擾亂法庭秩序的刑事案件。

宣判現場

事件還原

4男1女法庭上打律師,從第十法庭追到第九法庭

現代快報記者從京口區人民法院了解到,潘強、張武、黃三、胡大均是在鎮江從事經營的個體商戶,葉麗系潘強的侄女。2017年,包括潘強、張武、黃三、胡大在內的在鎮江從事經營的一些商戶,因銷售的商品上貼、印有他人享有知識產權的圖示,先後被告上了法庭。這些被起訴的商戶認為遭到他人的惡意職業打假,對法院立案、審理、判決相關案件十分抵觸,並自發建立起所謂的維權微信群,用於相互溝通、聯絡。

2017年10月11日上午,鎮江市中級人民法院在該院第十法庭,公開開庭審理廣東某文化傳播有限公司(下稱廣東公司)訴鎮江市丹徒區某超市侵害著作財產權糾紛案件,廣東公司的委託訴訟代理人(律師彭一)、超市的經營者潘強等人到庭參加訴訟。

庭前,潘強事先在微信群中發布開庭的時間、地點,開庭當日,張武、黃三、胡大、葉麗等20多人至鎮江中院旁聽庭審。因旁聽人員較多且情緒激憤,開庭前,院方宣布了法庭紀律。

當天中午12時許,庭審結束後,書記員將庭審筆錄列印出來交潘強閱讀、簽字。此時,彭一尚未離開原告審判席,他在等待閱讀庭審筆錄。

在此過程中,黃三、張武、葉麗等旁聽人員未經準許進入審判區,潘強來到原告審判台,伸手指向位於審判台另一側的彭一,因距離較遠,潘強繞過審判台,直接走到彭一的面前,隨即快速出手向彭一的頭面部擊去,被彭一躲過。彭一隨後持手中檔案回擊,張武從背後將彭一拉倒在地,潘強、張武、葉麗、黃三即上前腳踢彭一。

在承辦法官製止過程中,彭一為躲避被毆打,逃離第十法庭躲到隔壁的第九法庭,潘強、張武、葉麗、胡大等人又追到第九法庭,張武再次將彭一踹倒,潘強、張武、葉麗、胡大對彭一毆打,致使法庭的秩序嚴重混亂。

宣判現場

2名被告淚流滿面,有家屬向法官下跪求情

事後,潘強、張武、葉麗、黃三、胡大因涉嫌擾亂法庭秩序罪被起訴。

近日,京口法院開庭審理了此案,潘強提出,事發時庭審活動已經結束,其行為發生在庭審活動之後,不構成擾亂法庭秩序罪。

法院經審理後認為,法庭是人民法院代表國家審判案件的專門場所,訴訟參與人、社會公眾進入法庭,參與或者旁聽案件審理,應當遵守法庭秩序,這是尊重法治權威、保障審判活動正常開展、保護法庭安全的當然要求,也是維護當事人訴訟權利的當然要求。

法院指出,在法庭內,圍繞特定庭審活動而進行的、與庭審活動緊密相連的準備階段、中間休庭階段、等待階段、評議階段以及庭審結束後閱讀、簽字庭審筆錄階段、法庭內人員離開法庭階段,也仍然屬於我國刑法所要保護的法庭安全和法庭秩序範疇,仍然存在成立擾亂法庭秩序罪的可能。

潘強的母親哭著下跪求情

6月25日上午9點20分左右,在京口法院第一法庭,現代快報記者看到,上述人員的家屬們已坐在旁聽席,其中,潘強的母親和女兒坐在一起,兩人已經哭紅了眼。在看到法官後,潘強的母親哭著跪上前求情,經過眾人勸說、攙扶,她才起身。

5名被告被帶進法庭時,記者注意到,潘強和葉麗哭出了聲,他們已是淚流滿面,而旁聽席裡的部分被告家屬也哭了起來。在法官開始宣讀判決書後,潘強和葉麗仍淚流不止,其中,葉麗由於哭得不能自已,一度渾身顫抖了起來。

宣判現場,潘強和葉麗都哭了

法官表示,本案中,5名被告人在審判長宣布庭審活動結束後訴訟參與人閱讀庭審筆錄期間,不能控制情緒而大鬧法庭,毆打訴訟參與人,且不聽承辦法官製止,繼續追打訴訟參與人,屬於侵害我國刑法所保護的法庭安全和法庭秩序的行為,他們的行為造成法庭秩序嚴重混亂,均構成擾亂法庭秩序罪。

法院遂依據相關法律規定,依法作出了上述判決。宣判結束後,潘強、張武、葉麗被帶離法庭,其中,潘強和葉麗都是哭著離開的,部分家屬也哭著要上前看他們,被法警製止。(文中人物均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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