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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價誘騙租客故意製造違約逼迫租戶搬離 起底房產黑中介套路

“個人直租,絕無中介費”“主臥直租,租金2000元,無其他費用”……在網上瀏覽租房信息時,許多人都被這些招租廣告吸引過。但其背後可能隱藏著的黑中介,也許會給你的租房之路帶來無盡煩惱。

據教育部預測,今年全國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將突破800萬人。隨著畢業季來臨,租房市場也迎來高峰期,一些房產黑中介瞄準了這一時機,將畢業生視為待宰的羔羊。

“黑中介大多會發布誘人的租房信息,故意製造違約索取不法收益,或者滋擾房客迫使其搬離等。”近日,北京市第三中級人民法院起底房產黑中介套路,提醒畢業生別掉入陷阱。對此,《法制日報》記者進行了採訪。

強迫繳納額外費用

肆意實施敲詐勒索

張某今年大學畢業,從網上看到劉某等人發布的房源信息後,馬上聯繫對方看房。因為覺得房子還不錯,她很快便與劉某所在的中介公司簽約,約定房租每月3700元,押一付三,此外還有衛生費730元。

據張某介紹,當時中介說以後不用再交任何費用了,只要按期貨納房租就行。但兩個月後,中介又說需要交3300元取暖費,她提出異議,中介稱當時業務繁忙,忘記說這事了。

其實,在北京,物業費、取暖費大多折算成房租,並不需要租客額外支付。因此,張某並未交納,中介人員便天天打電話騷擾,張某最後無奈地交了3300元取暖費,還外加了500元手續費。

沒想到,隔了倆月,中介又讓張某交100元門禁卡費。張某交完後,對方說晚了3天構成違約,需要交納兩個月的租金作為違約金,共計7400元,不交就得馬上搬走。張某不搬,劉某等人就不分晝夜地打電話,不僅言語威脅,還派人按門鈴。

張某不堪其擾,於是選擇退租,劉某等人答應將剩餘房租在3個工作日內退到張某的銀行卡上,但張某等來的卻是劉某等人失聯。

截至案發時,張某等25名被害人被強行收取或者因“違約”被強行扣除的錢款達30萬元。經法院審理,劉某等7人犯敲詐勒索罪,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1年6個月至7年不等。

相比租賃市場,房屋買賣市場的黑中介牟利手段更為惡劣。

在北京三中院審理的一起案件中,楊某成立房屋中介公司後,夥同張某、李某在北京某小區從事二手房買賣、租賃業務。其間,楊某通過威脅其他中介公司業務員,壟斷了這個小區的二手房買賣、租賃業務。

楊某對沒有通過他而擅自進入小區的其他公司中介人員,輕則施以言語威脅,重則拳打腳踢。據賣家薑某介紹,當時其他公司的中介人員在接待他時,直接就說要想在這個小區買賣房屋就必須給黑中介錢,不然會被搗亂。

事實上,對於拒絕配合的小區業主,楊某確曾通過堵鎖眼、往屋裡潑水、潑油漆等軟暴力手段,阻止房屋過戶、租賃。根據被害人報案,法院進行核實,這個惡勢力團夥通過上述方式先後勒索11名被害人共計44萬餘元。最終,楊某犯敲詐勒索罪,被判處有期徒刑11年6個月,罰金30萬元。

北京三中院法官告訴記者,黑中介大多會通過控制某一區域的房屋買賣市場,強迫房主必須通過其買賣房屋或者必須向其繳納費用,否則就通過各種手段阻止房屋過戶;或者以稍低於市場的價格引誘租客簽訂《房屋租賃合約》,在租客按照約定繳納房租後,又強迫租客繳納各種名義的費用,或者故意製造違約,索要所謂的違約金。

據介紹,黑中介大多都是非正規房屋中介公司人員或所謂的“二房東”,涉案公司或是沒有在工商局登記備案,或雖在工商局登記備案,但未在注冊地經營,當事人被騙後往往無法通過公司注冊地找到這家中介公司。

涉案的“二房東”則普遍具有曾經在房產中介公司工作的經歷,了解租賃市場行情,為吸引租客,他們往往在房租、中介費方面給予極大的優惠,以此為誘餌吸引租客簽訂合約,以便後續實施敲詐勒索。作為群體性犯罪,犯罪分子多是結夥作案,在作案過程中相互配合。

黑中介騙人套路多

租客謹防掉入陷阱

誰被“黑”得最多?據統計,近5年來,北京三中院轄區內審結的黑中介刑事案件中,被害人85%是23歲至30歲的年輕人,多為應屆畢業生或初來北京找工作的外地人。

法官分析認為,大學畢業生剛剛走出校門、步入社會,奔波於畢業和找工作,沒有充分的時間對中介公司仔細甄別,社會經驗較少,對租房市場了解不多等,都是被騙的主要原因。外地來北京找工作的年輕人面對北京較高的租房價格,希望多尋找一些報價比較低的中介。黑中介算準了這種心理,常以低價為誘餌,等被害人上鉤。因為人生地不熟,被害人迫於威脅,往往選擇忍氣吞聲,這也助長了黑中介的囂張氣焰。

通過對相關案件的梳理,北京三中院發現黑中介的敲詐勒索行為已形成了較為固定的套路:首先,他們會根據年輕人喜歡網上找房的習慣,通過互聯網平台發布租房信息,並精心製作照片,讓房源更具吸引力。

其次,租客電話聯繫後,中介人員會催促租客盡快現場看房,並以“最近有優惠”等誘惑租客。當租客詢問除了房租是否還有其他費用時,往往會承諾絕無其他費用。此外,還會聲稱自己是正規公司並經營多年,或者以拉關係、套近乎的方式讓租客放下戒心。

成功簽約後,黑中介會千方百計製造租客違約,索要不法利益。比如租客入住後,會再讓其繳納超出約定的費用,或者以租客擾民等各種借口索取違約金,不繳納就威脅租客要被趕出房子,且定金不退。

最後,當多數租客認識到黑中介的不法企圖,並提出異議時,黑中介則會通過半夜敲門、堵鎖眼等方式,對租客進行滋擾並施加壓力,讓租客搬離,或者虛假承諾可以退房租但需要公司審批,要求租客先行搬離等待退錢。待租客搬離後,便直接拉黑微信、拒接電話。

對於當前房屋交易市場存在的亂象,北京三中院建議,互聯網信息平台應加強內部管理,完善客戶服務,通過各種機制手段,加強對上傳房源信息真實性的核實,對曾因不誠信經營行為被投訴的中介公司、中介人員進行“拉黑”和禁言,擔負起信息平台的責任,對其中涉嫌違法犯罪的,應及時固定證據並提交警察機關。

此外,還建議工商和住建部門加大對房屋中介領域的執法力度,有效監管,對中介違規違法行為及時處罰和整頓,必要時應責令退出市場,並向司法機關移送相關犯罪線索。

法官提醒,租房者應提高防範意識,了解黑中介的相關套路,謹防掉入陷阱。尋找租房信息時,應通過正規房屋中介公司,不要輕信網上發布的租房信息,盡量到房屋中介公司的辦公場所進行谘詢、辦理租房業務,並核實中介人員的身份。此外,應當在相關政府官網查詢中介機構有無備案,是否存在被列入經營異常名錄等情況。

在租房前,應了解相關區域的房屋租賃價格情況,在網上篩選租房信息時,切莫輕信租賃價格明顯偏低的廣告,警惕不法人員套近乎、拉關係的行為。簽訂合約時,應認真閱讀合約內容,尤其是涉及的房租價格及各種費用、違約責任、轉租棄租規定等。如果在簽訂租賃合約後,不法人員以暴力或威脅手段索要承諾價格以外的費用,應及時報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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