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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洞版權絆倒“版權衛士”!@視覺中國,請回答這錐心三問

沒有一絲絲預兆,在傳媒界令人“聞之色變”的視覺中國就這樣翻車了:

4月11日深夜,天津網信辦連夜約談視覺中國,責令網站全面徹底整改;

4月12日早盤,視覺中國直接封死跌停,公司總市值蒸發19.6億元。即便如此,仍有52萬手等待賣出;

同時,關於視覺中國、全景網等圖片類網站“碰瓷式”維權、“釣魚式”維權的指責,仍在網上迅速發酵……

視覺中國們為何引發眾怒?導火索是關於幾張照片、圖案的版權聲明。

1、就在人類史上首張黑洞照片發布的第二天,有網友發現,視覺中國居然聲稱其從歐洲南方天文台(ESO)處“買下”了照片版權,以後想商用,就得花錢購買。但歐洲南方天文台表示,視覺中國的這種版權主張不合法,且視覺中國從未就黑洞圖片聯繫過ESO。

2、有網友發現,視覺中國竟然將國旗、國徽、領導人肖像、烈士遺像、人民幣等圖片明碼標價出賣。共青團中央官方微博忍無可忍,發文質問:國旗、國徽的版權也是貴公司的?

就在網友憤怒無比,各類媒體紛紛介入時,另外一個事實更加讓人目瞪口呆:一些媒體、企業、機構等赫然發現自己的logo、產品,甚至官網截圖都成了視覺中國的版權圖。按照這個邏輯,今後這些媒體、企業、機構想用自家圖片,每張居然要給視覺中國繳納數千元版權費。

於是乎,一場“超大型網絡維權”拉開了序幕:

河南共青團甚至“嚇”得改了頭像:視覺中國別偷俺頭像!

網友們既疑惑又憤怒:我都沒有給你視覺中國授權,你憑啥把我的圖據為己有還拿去賣?

在強大的輿論壓力之下,12日凌晨,視覺中國再發致歉信,表示根據相關法律法規自願關閉網站開展整改,自願接受天津市互聯網信息辦公室的處理。

目前,該公司網站已無法打開。

視覺中國一向以“版權衛士”自居,但12日上午國家版權局的表態,可能讓它更加尷尬。國家版權局表示:圖片版權保護將納入“劍網2019”專項行動,各圖片公司不得濫用權利。有業內人士表示,其指向已非常明顯。

面對一邊倒的輿論,也有部分媒體、自媒體試圖從版權維護角度,為視覺中國等網站正名。但正如我們昨天在《黑洞照片也成你家的啦?這事可不能成“黑洞”》中所說:對於尊重版權、維護版權,這已有普遍共識。對網絡媒體、自媒體濫用圖片圖案,很多人也痛恨不已。

可視覺中國等維權行為,已經讓不少使用者感到極度困惑和緊張。就連名聲在外的“俠客島”也不能幸免。

就連用清代的照片,也需要向視覺中國繳納版權費用。不少網友好奇:他們是如何拿到這些照片版權的?

北京市京師律師事務所律師張新年在接受經濟日報記者採訪時表示,若視覺中國通過圖片搜索技術將網上的圖片盜用至其網站上,再聲稱具有相應版權予以售賣或“維權”的行為,經有關部門調查屬實,依據《著作權法》及《民法總則》規定,視覺中國已經構成對相關圖片權利人著作權的侵犯且涉嫌不當得利,應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

其實,聲明對黑洞照片這一類作品擁有版權,視覺中國們早已輕車熟路了。只不過,這一次老司機翻車了。

比如,美國國家航空航天局(NASA)拍攝的照片就被視覺中國據為己有了。

張新年表示,雖然視覺中國平台可能存在侵權行為,但如果將其自行拍攝、製作或可以確定版權歸屬的圖片放於平台,則依據《著作權法》仍可以對其主張權利。

對於國旗、國徽等具有公共屬性圖片的使用問題,張新年表示,根據我國《著作權法》的規定,對於相應的攝影作品是應當受到保護的,其中也包括對於國旗、國徽的拍攝。若視覺中國網站上的國旗、國徽圖片是通過攝影器材拍攝形成的,則對其進行版權保護也是合情合理。

但是我國《國旗法》《國徽法》中明確規定禁止使用國徽、國旗及其圖案進行廣告用途的使用。因此視覺中國將國旗、國徽圖案放於網站上公開宣稱版權的行為是否應定位於廣告用途,仍需仔細推敲。

天眼查數據顯示,2016年9月份至今,視覺中國主體公司為視覺(中國)文化發展股份有限公司,該公司法律訴訟有138條,旗下兩家公司漢華易美涉及法律訴訟4011條,華蓋創意涉及法律訴訟8000余條,三家公司涉及糾紛案件共12000余條,其中案由絕大部分為起訴他人公司作品侵權。

如此密集的訴訟,讓很多網友懷疑,以訴訟方式獲得巨額侵權賠償,正成為視覺中國們的盈利模式。

因此,視覺中國必須回答這錐心三問:

1、利用合法手段維護版權,理所當然,但版權主張的邊界在哪裡?

2、如果遭遇版權所有者“碰瓷”維權,使用者又該如何應對?

3、作為一家上市企業,能否清晰地向公眾說明公司的核心盈利模式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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