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詹姆士一生之敵是誰?並非科比柯瑞鄧肯,而是歷史第一人喬丹!

原創/氧氣是個地鐵

(抄襲必究!)

詹姆士十七年職業生涯,跨越了三個年代,被普通認為從2009年開始至今都是聯盟第一人。他出道即巔峰,度過早期後基本鎖定MVP候選,本賽季還可能獲得常規賽MVP、總冠軍和總決賽MVP。這樣偉大的人物也被公認為是籃球歷史上僅次於喬丹的時代超巨,論歷史競爭的話,榮耀上魔術師、賈巴爾和拉塞爾等其余總統山成員跟他一檔,只有喬丹能超越詹姆士。

看職業生涯:在不同階段,詹姆士碰見的對手也不一樣——從早期的四大分衛和一群優質內線,到過渡期的科比、韋德、安東尼、羅斯、杜蘭特、霍華德和柯瑞等,到現在的杜蘭特、萊昂納德、阿德托昆博,還有錫安和東契奇兩位未來第一人候選。那麽這麽多對手,到底哪個才是詹姆士的一生之敵呢?

先來一波波排除——

首先被早期定義的,比如安東尼和韋德等,都是前期跟上詹姆士,實力在開始很多時間裡也差不多,但後來大榮耀、地位和統治力都拉開差距,跟不上,因為不是宿敵。

羅斯和霍華德這一類中期競爭者,因為巔峰期太短,所以從未構成“一生之敵”的討論。

再後期跟上的比如杜蘭特和柯瑞,底蘊上首先落後太多,而在直接交鋒中又因為兩大超巨聯手而統治力無法實際呈現,因為論宿敵還是太過牽強,詹姆士本人也不接受,隻當對手。

另外就是一些依附球隊的球星,鄧肯和皮爾斯等,只能說馬刺和凱爾特人,以及活塞和勇士,以球隊為部門,可以被稱為詹姆士階段性宿敵。

比較特殊的是科比。雖然科比和詹姆士從未在季後賽(因為東西部關係,這裡只能是總決賽)上從未相遇,但他們由於時代統治力、實力、影響力和受歡迎程度等除了歷史地位外的綜合效應非常接近,因為被熱炒成宿敵。其實也能成立,如果提名科比作為詹姆士的一生之敵,比他在職業生涯碰到的其他任何球員都靠譜。不過,有比科比更適合當詹姆士一生之敵的運動員,那就是歷史第一人喬丹。

詹姆士和喬丹是一生之敵?這個觀點看起來比較激進,然而確實有科學道理的。首先這裡的“一生之敵”必須擴大範圍,隻談論籃球的話會矮化這歷史上僅有的幾位能超越籃球上升達到文化層面的人物。可能有人會說,這樣的話,賈巴爾、魔術師和拉塞爾同樣可以打破次元壁跟詹姆士“一生之敵”了?按照第一個標準是可行的,不過該討論並未成型是因為後面幾位總統山還只是停留在籃球層面,沒有到達喬丹、詹姆士和科比這樣吃綜合效應的程度。

詹姆士和喬丹的“一生之敵”關係,是真的人生而非職業生涯。儘管詹姆士和喬丹,沒有過實戰對決,但一點都不妨礙他們成為一生之敵,具體就是人生。詹姆士和喬丹有非常多接近的地方,比如他們都是成功商業大佬,喬丹至今都在吃耐吉球鞋代言福利,在這方面的年收入破億是第二名詹姆士的四倍(詹姆士同樣跟其他超巨拉開差距)。喬丹和詹姆士是籃球歷史上最具影響力的兩位時代超巨,喬丹重新發明籃球,而詹姆士穩定住喬丹重新發明的籃球。詹姆士甚至還有比喬丹做得更優秀的地方,那就是在參與公共事務討論、為弱勢群體發聲和對抗種族歧視上,他一度憑借這項優勢被小範圍認證“歷史第一人”。

詹姆士和喬丹“一生之敵”的集中體現是:商業。我給出一個說法:喬丹是最賺錢的運動員,詹姆士是最能賺錢的運動員。喬丹賺錢主要是憑借他的知名度和時代優勢,成為黃蜂隊老闆以及終身代言耐吉,加上一些投資,支撐起他21億美元的身家。詹姆士的賺錢方式就更加燒腦,跟巴菲特學習投資,市場行銷經歷被哈佛大學商學院教授做成課件給未來世界500強高管科普常識,還跟華納兄弟和蘋果等大型機構合作,以及成立娛樂體育媒體公司,等等。喬丹和詹姆士兩個人分別的商業活動基本不衝突,可是以金錢為主的結果卻可以直觀體會到。在這點上,喬丹和詹姆士要競爭一輩子,是真正的一生之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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