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得不說,
對於有些人的“勇氣”,
蜀黍都覺得
……
呵呵!!
眾所周知,
國家對達到報廢標準的機動車實施強製報廢,
駕駛報廢車存在極大的安全隱患,
也是蜀黍一直嚴厲打擊的重點交通違法行為。
可有人,
還是不管不顧,
開著報廢車上路!!!
膽兒可真夠肥的吖!
近日,
東平交警大隊發現一輛涉嫌報廢的小轎車
正行駛在西山路龍山街上。
隨後,民警立即對該車進行攔截。
通過了解,
車輛檢驗有效期到2016年,
到目前已經脫審3年,
屬於逾期未檢驗達報廢標準。
通過交流得知,
駕駛員於某準備開著車去買新車,
剛看完新車,準備再買件衣服,
走到西山路龍山街路口就被交警攔下了。
民警依法對駕駛員作出了
罰款1500元、收繳車輛,
並吊銷行車執照的處罰。
駕駛員於某駕駛報廢車進城,
不僅新車沒買到,
連行車執照也被“作”沒了~~
報廢車的危害
1、報廢車輛因為使用年限時間太長,機件受到嚴重損壞,機動車的操作靈活性、穩定性、製動性能等大大降低,事故概率遠遠大於其他車輛,時刻威脅著過往車輛和行人的安全。
2、由於報廢車的發動機嚴重老化,耗油量明顯增多,排放尾氣中汙染物嚴重超過國家規定的標準,不僅造成能源浪費,而且嚴重汙染了大氣環境,不符合環保要求。
3、報廢車輛一旦發生交通事故,往往肇事逃逸,增加了破案難度。即便交警找到了車主或駕駛人,但因為車輛沒有保險,導致受害者得不到應有的賠償。
為了您和他人的安全,
請拒開報廢車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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