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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次檢查均未發現胎兒畸形 醫院被判賠12萬多

微信公眾號「撫州發布」8月12日報導,市民小蘭(化名)在江西撫州第六醫院先後做了4次產前超聲檢查,均未發現胎兒有畸形,然而胎兒剛出生3天就被查出患有先天性心臟畸形。歷經三年的訴訟,這起醫療損害責任糾紛案終於塵埃落定。近日,江西省高級人民法院依法作出終審判決,認定撫州第六醫院存在漏診的醫療過錯,賠償小蘭共計126000元。

小蘭因懷孕到撫州第六醫院做孕檢,於2015年4月15日、5月25日、7月14日及7月28日,先後四次在撫州第六醫院做了產前胎兒超聲檢查,四次檢查均未發現胎兒有畸形。同年7月,小蘭在撫州第六醫院產下一名男嬰,男嬰出生後出現頸部、臉部向右側歪斜,左側胸鎖乳突肌增粗,新生兒哭時嘴角向左側歪斜、鼻唇溝變淺。2015年7月30日,男嬰被送至江西省兒童醫院進行彩色超聲檢查。經檢查,男嬰患有先天性複合性心臟畸形(法洛氏四聯症、房間隔缺損、動脈導管未閉、左上腔靜脈殘存)。

小蘭隨後就此事向醫院討要說法,但是雙方未能達成一致協商意見。在臨川區法律援助中心的幫助下,小蘭走上了訴訟維權的路線。

2016年2月29日,江西天劍司法鑒定中心出具的司法鑒定意見書稱,產前超聲檢查,重要切面必須明確顯示。只要熟練掌握了標準手法並實現規範的檢查,雖不能診斷胎兒所有畸形,但也不會漏診胎兒重要畸形,比如:心臟大的畸形等。該司法鑒定意見書的鑒定意見為:撫州第六醫院在小蘭孕檢(超聲檢查)過程中存在對胎兒複雜心臟畸形(法洛氏四聯症等)漏診的醫療過錯,承擔50%過錯責任。

2016年8月4日,小蘭委託江西天劍司法鑒定中心對嬰兒的傷殘等級進行鑒定,經鑒定嬰兒的傷殘等級為傷殘七級。

今年7月9日,江西省高級人民法院依法作出終審判決:撫州第六醫院在判決生效後十日內支付小蘭賠償款人民幣共計126000元。

(原題為《漏診!撫州第六醫院被判賠償12萬多!4次檢查均未發現胎兒畸形》)

責任編輯:李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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