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蘭州警方打掉“套路貸”團夥 資金流高達3億元

9月7日,16名以浙江籍人沈某為首的特大“套路貸”犯罪團夥主要犯罪嫌疑人被警方押解抵蘭。 張軍揚 攝

中新網蘭州9月7日電 (記者 崔琳)9月7日,16名以浙江籍人沈某為首的特大“套路貸”犯罪團夥主要犯罪嫌疑人被警方押解抵蘭。歷時一個多月,蘭州市警察局經偵支隊在浙江瑞安、金華兩地打掉犯罪窩點4個,抓獲、審查涉案人員28人。

圖為警方押解犯罪嫌疑人抵達蘭州。 張軍揚 攝

4000元半年滾利25萬,淫穢P圖騷擾借款人

警方介紹案情稱,7月6日,司某、張某夫妻二人到蘭州市警察局經偵支隊報案稱:2017年11月至2018年6月期間,二人通過微信在網上借款4000元,並在“有憑證”“今借到”“借貸寶”等網絡平台與出借人簽訂“借款合約”。後借款逾期未還,先後有多家出借人通過虛增債務、收取高額利息等手段逼迫二人向他人借款償還債務,截至7月9日,二人在網上所借的4000元借款已滾至25萬餘元。

迫於借款人的威脅、恐嚇,夫妻二人向家人親戚借款償還了18萬元債務,因確無償還能力,剩餘款項未償還。出借人為此每天對二人頻繁進行電話、簡訊騷擾,並向其父母朋友發送有借款人頭像的淫穢P圖,嚴重影響了二人及其親屬朋友的正常生活。

經偵支隊於7月9日受案調查,7月11日立案偵查。

簽訂“陰陽合約”,逼迫借款人以貸養息

經查:司某、張某二人實際在網上借款4000元,出借人通過與其在網絡平台簽訂“陰陽合約”,即合約借款3000元,扣除“手續費”900元,二人實際到手2100元。若二人一周後不能償還3000元的貸款本金,就要支付出借人900元的“續期費”,用於續期一周償還本金的費用。

圖為警方押解犯罪嫌疑人抵達蘭州。 張軍揚 攝

出借人在催收過程中采取電話頻繁騷擾借款人、向借款人親戚朋友撥打恐嚇電話、發送威脅簡訊等方式,迫使借款人向出借人推薦的其他放貸人繼續借款以償還出借人的高額利息及逾期費用,借款模式如出一轍。短短三個月,司某、張某夫妻二人借款本息、逾期費累計高達25萬餘元。經辦案民警研判確認,該案系典型的“套路貸”案件,且為團夥作案。

“套路貸”組織架構、層級人員分工明確

為及時打掉這一“套路貸”團夥,經偵支隊迅速成立“7·11”專案組,並立即與蘭州市警察局反電詐中心、合成作戰室及網安支隊同步開展工作,確定了涉案的81名犯罪嫌疑人所使用的微信及支付寶帳戶,分別在浙江杭州、溫州、瑞安、金華,江蘇鹽城,四川成都等地。專案組對上述地區的作案窩點落地布控,並對相關犯罪嫌疑人活動軌跡分析研判後,以浙江瑞安人沈某為首的犯罪團夥逐漸浮出水面。

經查,該團夥在浙江瑞安、金華各有兩個作案窩點,4個窩點之間互不聯繫,獨立開展業務,窩點負責人使用化名遙控指揮,組織架構嚴密,人員分工明確,作案手段專業。

該團夥組織架構為四級,沈某為第一級團夥核心成員,其下控制的張某、夏某、蔡某為第二級,具體負責公民個人資訊收集,設定套路等;三人雇傭的沈某、胡某、池某等7名財務人員為第三級,具體負責放款、收款,采取軟暴力對受害人進行敲詐勒索;第四級為社會招錄的業務人員。

該團夥通過在各大網絡社交平台推送廣告、中介人員聯繫方式等招攬生意,並利用購買的“王者口袋”等4個APP平台,大肆開展網絡套路貸業務,資金流高達3億餘元。

8月29日,蘭州市警察局抽調經偵、法制、網安、特警等部門精乾警力前往浙江與專案組一起實施收網行動。8月31日下午,4個行動小組在瑞安、金華兩地同時收網,一舉端掉4個犯罪窩點,抓獲張某、夏某、蔡某等涉案人員28人,兩個主要層級負責人全部被抓獲,同時查獲作案電腦28台、手機89部,涉案銀行卡56張。

目前,16名主要犯罪嫌疑人已被押解回蘭,案件正在進一步偵辦中。

警方提示:遭遇“套路貸”及時報案

警方揭露,網絡借貸平台假借民間借貸之名,通過簽訂“陰陽合約”“虛增債務”“製造資金走帳流水”“轉單平帳”等方式,採用欺騙、脅迫、騷擾、糾纏等手段催收,屬於套路貸,其真實目的是假貸款,真套路。

同時,警方提醒民眾要理性消費、理性借款,不要輕信無金融從業資質的個人、公司發布的各類無抵押免息貸款廣告資訊。如遇符合上述“套路貸”作案特徵的違法犯罪行為,應及時收集固定證據並向警察機構報案。(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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