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崔連群:急性冠狀動脈綜合征的非靶血管介入治療|CIT 2019

急性冠脈綜合征(ACS)是指冠狀動脈內不穩定的粥樣斑塊破裂或糜爛引起血栓形成所導致的心臟急性缺血綜合征。指南建議,在ACS急性期隻處理靶病變,那麼,非靶病變就一定不需要處理嗎?在第十七屆中國介入心臟病學大會(CIT 2019)上,山東省立醫院崔連群教授在題為《ACS的的非靶血管介入治療》的報告中指出,特殊情況要特殊處理,指南不一定適合所有病例,個例也不能推廣為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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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非靶病變進行PCI,可使穩定的斑塊變為不穩定,例如導致斑塊變形、脫落、撕裂、斑塊內出血,組織激活物暴露,激活凝血系統,炎症因子和局部因子釋放,支架貼壁不良、中止在彎曲處、未完全覆蓋的夾層。

那麼,哪些非靶血管可以進行處理呢?可以進行處理的情況包括:

①靶血管處理好後,血流動力學仍不穩定;

②同一支血管存在兩處病變;

③病變位於分叉處,影響到兩支血管;

④靶病變無法開通,但閉塞血管遠端有豐富的側支循環,側支發源血管有嚴重病變;

⑤靶血管無法開通,僅存的殘餘血管有嚴重病變。

事實上,即使是靶血管,也可能不需要處理。可以不處理的情況包括:

①很小的靶血管;

②經溶栓等治療,達到TIMI血流3級;

③靶血管病變瀰漫,不適宜PCI;

④同時合併有心臟機械性併發症;

⑤存在PCI禁忌證。

總之,ACS患者的PCI應首先依據指南推薦進行操作,特殊情況下可根據經驗(包括患者的具體情況、術者的經驗、部門的具體條件等)靈活掌握,但要慎之又慎。記住,指南不一定適合所有病例,個例也不能推廣為指南。

醫脈通-CIT 2019專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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