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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慶一女子分手後 男友找其還“戀愛費”

幾天前,26歲的周敏和男友於先生正式分手,從男方家中搬走的時候,對方居然拿出了账單,提出讓她還“戀愛費”,這讓周敏覺得無法接受。

戒指、項鏈、包包全還我

昨天下午3點,記者在楊家坪西城天街1樓見到了周敏。今年26歲的周敏,身高160cm左右,身材非常窈窕,目前在一家語言培訓機構做助理。提起男友要求還“戀愛費”的事,周敏忍不住吐槽:“真的很奇葩”。

周敏和男友於先生戀愛了一年多,今年三月兩人開始頻頻吵架,冷戰了近三個月後,終於正式提出分手。提完分手後,周敏去龍湖西苑男友家拿走自己的衣服和生活用品。沒想到剛到男友家,男友就把周敏拉過來,要求她歸還戀愛時送的價值四千多元的戒指和項鏈。“這些貴重物品,我都放盒子裡帶上了,就是準備過來還給他。”

但讓周敏沒想到的是,她把首飾還給對方後,男友又指了指她背的包包,讓她把包包也放下,周敏一時還沒反應過來,男友就拿出了網購的账單,原來他的意思是周敏背的包包也是他送的禮物,也需要還給他。

隨後,男方依然不依不饒,拿著電子账單跟周敏“對账”,除了包包,還有送的一些衣服和小禮品,統統要求周敏歸還。對方還表示:“吃飯的錢我沒記账,就算了,你把這些東西還給我,要不按價格賠給我也可以。”

最後因為這事,兩人又吵了一架,本來想好聚好散,沒想到最後還是鬧得不歡而散,讓周敏心裡很不舒服。

男友曾為50元斤斤計較

周敏告訴記者,自己跟男友是在一次聯誼會上認識,男友比自己大一歲,在銀行工作。當時對方追求自己時,天天都跑來接她,時不時還喜歡製造點浪漫,兩人很快就確定了戀愛關係。

不過周敏很快發現,男友有些愛斤斤計較。去年8月底,周敏帶著男友和朋友一起到三亞旅遊,說好先由朋友墊付所有錢,等旅行結束後,大家再來AA。結果最後回家後,朋友發來的AA账單裡計算錯了一次吃冰淇淋的錢,多算了50元在周敏倆人頭上。“我當時想50元就算了。”沒想到於先生居然私下聯繫周敏的朋友,讓對方退50元。之後還是朋友告訴周敏,周敏才知道這件事,“當時我覺得特別尷尬。”

記者隨後聯繫上周敏的這位朋友梁雯,她在電話裡告訴記者,當時於先生用微信告訴她多算了50元,她馬上就把錢退給於先生。後來她跟周敏逛街,隨口提起這事,周敏稱根本就沒有收到50元。當時她就覺得於先生這人有問題,但礙於情面也不好多說。

周敏說,值錢的首飾她已經悉數還給對方,而對方要求她退還的包包、衣服等加起來還不到一千塊錢。而且這些東西都是女士用品,對方拿回去也沒有任何用。這種情況下仍要求她歸還,這讓她很生氣。“我也曾經給他買過禮物,如果要這麽計算,那怎麽算得清楚?”

昨日下午4點多,記者聯繫上於先生,他承認當天分手時的確拿著手機账單要求周敏歸還東西,但那是出於對分手不甘心,所以一時生氣想整整周敏,並沒有真的想要求她歸還這些東西。

專家解讀:

別為意氣丟了體面

重慶師范大學心理學教授周小燕:戀愛是雙方的事,在戀愛過程中你享受愛情帶給你的甜蜜,而為戀愛產生一些花銷也是必然的。如果你對戀愛產生的經濟費用非常在意,那麽建議於先生不妨此後戀愛前,都跟對方有個明確的說明,看看對方是否願意接受再戀愛。對戀愛的人來說,即使不能走到最後,也請在分手時及時調整自己的心態,畢竟在一起的日子也曾經美好過,千萬別因為一時意氣,丟了自己的體面。

都市熱報記者 龍玉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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