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肝功能正常,B肝人群需不需要抗病毒治療?

根據我國15年的B肝防治指南中內容,B肝患者開始抗病毒治療是需要達到對應的抗病毒條件的。而指南中對於抗病毒標準,其中一條就是出現肝功能谷丙轉氨酶升高,下面我們來具體了解一下。

2015年的B肝防治指南中關於B肝患者開始抗病毒的條件:

(1)HBV DNA水準:HBeAg 陽性患者,HBV DNA ≥20 000 IU/mL(相當於105 拷貝/ml );HBeAg陰性患者,HBV DNA ≥2000 IU/mL(相當於104 拷貝/ml);

(2)ALT水準:一般要求ALT持續升高≥2×ULN(超過3個月);如用干擾素治療,一般情況下ALT應≤10×ULN,血清總膽紅素應<2×ULN。

同時滿足以上兩種條件的,即達到B肝抗病毒要求,這類人群應該及時進行抗病毒治療。

目前的抗B肝病毒藥物都不能完全清除B肝病毒,只能抑製病毒的複製,再加上免疫耐受期B肝病毒攜帶者肝臟損害輕微,此時治療的效果並不太好,所以,一般情況下肝功能正常的B肝病毒攜帶者暫緩治療。

那麼,只要肝功能檢查正常是不是就真的不需要進行抗病毒治療了呢?其實,並非如此。首先,和大家分享一個案例:近期有一位早期肝硬化患者來諮詢,問是不是B肝病毒攜帶者就不需要抗病毒治療。我說:是的!接下來患者便說,我肝功能一直正常,屬於B肝攜帶,為什麼這次檢查突然有肝硬化了?我問他以往相關檢查結果,可是患者一直以為自己是B肝病毒攜帶者,所以從未做過系統檢查。

其實,B肝人群是否需要進行治療,並不僅僅參考肝功能是否正常,還要結合患者的年齡、家族史、疾病史等多種因素進行綜合考慮。而單一的一次肝功能檢查結果並不能直接判定是否開始治療。有許多B肝病毒攜帶者都有一年檢查一次的習慣,殊不知偶爾一次的肝功正常並不代表無肝細胞損傷。有可能這次就已經有輕微肝損傷,只是檢查沒有發現,而在下一年的複查還沒開始時,此次的輕微損傷就演變成嚴重損傷!

在B肝防治指南中也有特殊說明,對持續HBV DNA陽性、達不到上述治療標準、但有以下情形之一者,疾病進展風險較大,可考慮給予抗病毒治療:一是,存在明顯的肝臟炎症(2級以上)或纖維化,特別是肝纖維化2級以上。二是,谷丙轉氨酶持續正常(每3個月檢查一次,持續12個月),年齡大於30歲,伴有肝硬化或肝癌家族史,建議行肝穿或無創性檢查明確肝臟纖維化情況後給予抗病毒治療。三是,存在肝硬化的客觀依據時,無論谷丙轉氨酶和HBeAg情況,均建議積極抗病毒治療。

肝功能是B肝抗病毒治療的指標之一,但不是唯一的硬指標。肝功能檢查正常不等於肝臟就沒有病變,B肝人群一定要注意定期監測,不要被1次肝功能正常所矇騙。定期複查,全面評估,在病情需要下及時進行治療,才能有效防止B肝病毒感染者的疾病進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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