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最新頭條.有趣資訊

敗訴後久不道歉 法院強製執行於正瓊瑤版權糾紛案

宣判結果宣判結果
瓊瑤瓊瑤
於正於正

  新浪娛樂訊  4月26日,適值第18個世界知識產權日,北京市第三中級人民法院今日強製執行陳喆(瓊瑤)與余征(於正)侵害著作權糾紛一案。由於此前於正不主動執行判決內容,瓊瑤要求於正在《法制日報》刊登本案判決主演內容,並且所需費用由被執行人於正承擔。

  於正和瓊瑤的版權糾紛案持續了數年,經北京市第三中級人民法院審理查明:劇本《梅花烙》與1992年10月創作完成,電視劇《宮鎖連城》內容與《梅花烙》、小說《梅花烙》的獨創安排高度相似等等。根據法院之前的判決,於正還應於判決生效之日起十日內在新浪網、樂視網、鳳凰網顯著位置刊登道歉聲明,向瓊瑤賠禮道歉,消除影響。

  但是在判決生效後,於正方面沒有執行判決,“執行團隊向執行人的經常居住地郵寄了執行通知書、傳票,但相關司法專郵均被退回。”此後,執行團隊由多次郵寄、並且邀請於正代理人到法院談話。3月19日,於正代理人表示正在與瓊瑤方代理人商議和解事宜。隨後,瓊瑤方表示不接受對方的執行和解條件,要求法院強製執行。因此,在4月26日,因為被執行人於正未主動履行判決內容,且雙方未達成執行和解。三中院依法在《法制日報》刊登本案執行依據。(實習生喬喬/文)

獲得更多的PTT最新消息
按讚加入粉絲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