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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是徐大神說的印象流?理性分析:科比和詹姆士誰的三分能力更強?

在某直播平台看到某著名籃球大神又談起了科比和詹姆士,這次徐大神談到的是科比和詹姆士的3分球效率的問題。徐大神談的內容大概是科比的3分投射能力看似比詹姆士強很多,但是實際上效率和數量都不如詹姆士,而很多球迷都誤認為詹姆士的遠射不如科比,隨後徐大神就在直播間談了一大。針對徐大神的這種觀點,我雖然不是著名籃球評論員,但是作為一個多年愛好籃球的從業者,我個人還是有點點看法的。

我個人並不認同徐大神的數據流說法,也不讚同詹姆士的遠射真的優於科比。

首先列出兩人的3分球基本數據,從數據上顯示,科比職業生涯的3分球命中率為32.%,其中出手次數為5546個,命中3分球數為1827個,場均出手4.1次,命中1.4個。

而詹姆士截止到目前為止,他的3分球命中率為34.4%,其中出手次數為5409個,命中3分球數為1860個,場均出手4.3次,命中1.5個。

從出手次數和命中次數來看的話,詹姆士確實用更少的出手獲得了更多的命中數字,因此在3分球命中率方面詹姆士也比科比高了有接近2.2個百分點。如果單純的從數據上來分析,我們會發現原來一直以擅長突破為主的詹姆士,竟然在遠投方面還優於以投射能力見長的科比,這實在有點令人意外了。

當然數據肯定不會說謊,畢竟這能反映兩人最直觀的比較。可是數據就能真的說明一切嗎?尤其是在畢竟詹姆士和科比兩人在3分線外能力的時候,數據顯然存在偏差。為什麽這麽說呢?我這裡簡單的做個回答。

首先詹姆士的打法有助於他更好的把握3分球的機會,也許我這麽說大家有點不了解。

簡單的說就是詹姆士作為球隊的主控者,他如果處在1號位的時候,他的打法更多的偏向於快速反擊,或者擋拆後的強行突破。大家如果在看比賽的時候,一定有很明顯的發現,當詹姆士在3分線外持球的時候,防守球員一定是相對的往後靠一點的,這種防守策略的目的就是在於阻止詹姆士依仗速度和身體優勢進攻內線。因為一旦你貼身過緊的話,詹姆士就能強突你,這種優勢在詹姆士身為playmaker的時候尤其明顯。

而且很多球隊防守詹姆士突破的時候,甚至會采取包夾,或者禁區內采取阻礙的方式,但詹姆士依然可以憑借無解的內線技術造對手犯規,這種攻擊能力,在NBA歷史上也是絕無僅有。另外數據顯示,在詹姆士生涯裡面,除了新秀賽季的籃下命中率僅有52.7%外,其他16個賽季的籃下命中率都高於60%,而13-14賽季的時候,他的籃下命中率更是達到了74.7%,這樣的效率基本上已經達到了頂級中鋒的行列了。

所以事實上出於忌憚詹姆士的突破能力(包括他的突分阻止能力),大部分球員在防守詹姆士的時候,其實給予他的外線空間比較大。因為你讓詹姆士投射3分,其實遠比他突破內線的進攻效率低,所以給詹姆士相對大的空位去投射3分,從對手方面來考慮的話,這是一種不錯的戰術選擇。

而且如此防守也給了詹姆士必然的進攻機會,那就是堅決投射3分,同時這樣有助於切斷詹姆士利用突破分去帶動隊友得分。也就是說我讓你詹姆士一個人得分,但是其他人休想靠你的傳球去獲得出手機會,因此詹姆士在3分線外的投射機會其實遠比科比多。

對於科比來說,他的3分選擇性顯然與詹姆士不一樣,科比是那種終結得分手,他接球後一般不到迫不得已不會去傳球,這是由他的性格和使命來決定的。而且科比在外線運球的時候,防守球員絕對是緊貼他的,一定會給予他足夠的空間壓力。因為從判斷的角度來分析,科比最終投出的概率遠大於他的傳球概率,這就是他“獨”的標簽。另外如果你不給予科比足夠的壓力,他的外線命中率其實是非常可觀的,比如他常規賽單場12記3分就是最好的見證,因此對於防守超級得分手而言,對手一般都會選擇死磕。

另外科比持球進攻的話,他本人不像詹姆士那樣喜歡往內線突破,因為這種方式會消耗更多體能,科比早期還能用身體硬扛內線,打法也十分暴力,但到了中後期的話,他的中距離投射已經成為主攻方式。

而詹姆士從進入聯盟一直到現在,他的突破效率似乎沒有明顯的下降,這主要是取決於詹姆士的身體素質實在是太強了。剛進入聯盟的時候,年輕可以隨便硬扛,到了現在聯盟的防守遠不如當年,因此即便詹姆士突破威懾力有所下降,但是得益於現在防守太糟糕,他的籃下效率依然頂級,所以詹姆士並沒有完全的改變主攻方式。

除此之外,還有個很直觀的觀點需要解釋下,那就是對於大部分NBA外線球員而言,23英寸的高位中遠距離投射,跟25英寸至29英寸的3分投射難度相差沒有那麽大,比如很多球員3分線半步遠跟踩著3分線投射,其中命中率差不了多少。

不過防守球員在執行防守的時候,他們的選擇就有很大的差別。比如詹姆士如果踏進3分線內的話,那麽防守干擾程度就會增加,但是詹姆士要是離3分線有點距離,那麽防守球員基本不會過多的干擾。這是因為所處的進攻威脅不同,畢竟大部分球隊不會在三分線外對詹姆士進行貼身干擾,基本都是放他一步防突和被擋拆,至於理由上面我已經解釋了。

另外我還能給出一個數據,那就是科比職業生涯有過17次打四分成功,而這個數據詹姆士至今只有4次。從難度系數來看的話,3分線外造成對手犯規還能將球打進,這種投射能力可以說NBA歷史上都少有,要知道NBA歷史打4分最多的球員是哈登,其次是克勞福德,這兩人都是在外線擁有極強的投射能力,你若是給他們一點空間,那皮球空心入網的概率極大。正是因為科比在3分線外的造犯規能力遠強於詹姆士,這就可以體現出兩人三分線外威脅和對手的布防了。

最後需要提醒大家的是,詹姆士的3分投射一般都會離線有些許距離,其實他選擇投的更遠也是為了拉大防守空間,如果你上來封阻的話,他就能利用線外空間執行突破,你防守球員如果不上來防那我就投。對於防守人來說,在錯位執行防守詹姆士的話,你很難做到防止他的突破,所以乾脆收縮防守放他遠投,至於進不進就看運氣了。

總之從科比和詹姆士的個人打法,以及防守球員對於他們倆的防守戰術的差別對待來分析,詹姆士確實在遠射方面更輕鬆點。打個比方來說,如果當詹姆士和科比分別在3分線外持球,你是更願意去貼身防守科比還是詹姆士呢?顯然科比的防守待遇要更好一點,如果你還不信,你還可以去看看科比超難度的3分壓哨絕殺,也許你就會明白了。

當然我再強調一點,從數據分析來看,詹姆士的3分效率和數量都優於科比沒毛病,但是如果真的要從兩人當中選擇一個3分射手的話,我想科比依舊會是大多數球隊的選擇,僅此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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