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雨林火災並非雨林自然更新的一種手段

文 | 飛雪之靈

#亞馬遜大火#相關問題探討第二。

雨林火災是雨林自然更新的一種手段【誤】

我在之前的結論中得出的觀點是“從目前來看和往年一般水準沒有顯著差異”。因此一些網友將結論擴大化為“雨林火災是自然現象”、“雨林火災是正常的”,乃至表示“雨林火災是雨林的自然更新手段”。其實這是誤解。

首先,沒有顯著差異的意思是指和往年的火災記錄(對於巴西來說是從2003年開始)的統計值相比,沒有顯著差異。這意味這亞馬孫雨林火災每年都在以一定的頻次和規模在發生,但這並不意味著是“自然”或者正常的。因為對於雨林來說,其降雨頻繁濕度大、淋溶作用強烈、林下可燃物堆積少等因素,使得雨林本身是一個不易發生火災的區域。雨林火災通常都是發生在雨林邊緣的稀樹草原地區,且向雨林深處蔓延一段時間後就會因為上述原因自行熄滅。

其次,所謂“雨林火災是雨林的自然更新手段”,則是和亞熱帶森林、溫帶森林和草原植被系統混淆了。對於後者來說,因為掉落物分解較慢且降水相對較少,因此會累積更多可燃物。此時一些自然產生的林火的確能燒掉這些可燃物並為其他植物的生長讓出生態位,從而形成“自然更替”。這與雨林的情況有較大不同。

事實上,雨林火災和人類活動有更多的關係。人類砍伐雨林造成了更多破碎深入的雨林邊緣,這些邊緣地區由於蒸發量提高相對乾燥,更易起火;而人類活動本身從無意和故意兩方面也會造成雨林火災,前者是一些事故等偶然起因,而後者則主要是為農業或畜牧業開辟新的場地而故意防火。

可見,由於人類的活動,每年旱季時期都會造成雨林的火災,因此對於雨林火災用不著大驚小怪。

但是另一方面,雨林火災的確是主要因人類砍伐、農業活動等人類活動而起,雨林火災的頻次和人類活動的劇烈程度呈正相關,因此並不能說這是一個“自然”或“正常”的現象。更合理的利用雨林資源,減少因人類活動而造成的雨林火災,是雨林周邊地區需要重視的議題。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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