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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朝著名冤案空印案是怎麽回事

“空印案”是中國歷史上著名的冤案之一,與“胡惟庸案”、“藍玉案”和“郭桓案”齊名,在這場官吏大整治中,“數千百人”掉了腦袋,其影響之廣,範圍之大,實屬罕見。

明初規定各地都要派專管錢谷的官吏到南京的戶部去呈報本地的錢糧數量和收支账目,若是與戶部所記錄的數字哪怕有一絲差別,就得再回到地方官府,重新製造账冊,然後蓋好地方官府的官印再送到戶部去。

因明初的都城是南京,略偏東,史書說“省府去部遠者六七千里,近亦三四千里”。但不管怎麽說,這種無聊的“對账”要求即使不合理,也得執行,但“上有政策,下有對策”,有人想出了一個方便又省事的方法:就是在上南京報账時,順便帶上由本地政府加蓋了官印的空白账紙來,按照戶部“正確”的數字抄一遍。既可避免路途的顛簸,又能節省大量時間,這就叫“空印”。這個小聰明很快就流行了起來,成為一種“官場潛規則”。

這些官員雖然在這個問題上耍了小聰明,但是他們忘了一件事,那就是朱元璋為了加強中央集權專門設置了錦衣衛,就是用來監視臣民的。這點小聰明怎麽能瞞得過朱元璋的眼?而且朱元璋出身貧民,見慣了徇私舞弊,空印的出現可以隨時更造,也為貪汙舞弊提供便利,因此明初因空印而滋生的腐敗並不少見。官吏僅憑“一印一紙”便可“為文移以虐民耳”。而底下官員不向他匯報就搞出“空印”,這讓朱元璋感覺到皇權受到了威脅,於是他決定要殺雞儆猴,誅殺空印案的涉案人員,其實是在維護自己的至高無上的統治權,可以說朱元璋有極大的統治欲。

空印案與郭桓案類似,是朱元璋藉此懲治貪汙的案件,空印案造成數百人被殺(也有說法認為被殺者數萬),數千人受杖戍邊。究其發生的具體時間,因官方史書並未記載,學界一直未能形成統一的看法,有說是洪武八年(1375年)的,有說洪武九年(1376年),也有認為是洪武十五年(1376年)的。朱元璋得知下面官員的這點小伎倆後大怒,認為這是官員間互相私通、貪汙,因此下令將與此事相關的官員一並嚴懲,下令“凡主印者淪死,佐貳以下榜一百,戍遠方”。此令發出後,從戶部尚書到各地主守空印的官員皆被處死。

空印案發生後,在朝中造成了很大的反響,官員們紛紛保持沉默,不敢再諫言,不過也有例外。一位名叫鄭士利的生員向朱元璋上書,直陳空印案的利弊,最後被朱元璋分配到江浦服勞役。不過空印案對明初吏治的肅清還是起到了一定的作用,許多貪汙腐敗者自此不敢妄為,朱元璋也乘此進行大刀闊斧地改革,洪武十八年(1385年)郭桓案的爆發迎來了清算貪官劣吏的高潮。

無論空印案的追究有再多的可取之處,但有一個十分關鍵性的問題,那就是,這個案件完全是一個捕風捉影,定性錯誤的冤案。誠然,國家管理是要有法度和“規矩”,但在君主專製中央集權的政體下,法律和規章的缺失這並不是為下者之錯吧。問題是在傳統中國社會中,只有下面的錯,沒有上面的錯,上級領導永遠都是正確的,這是專製體制下的任何臣民都應該永遠要記住的生存之道。

“空印案”所涉官員或許只是為了提高辦事效率,不想卻招來了殺身之禍,而朱元璋嚴厲處理“空印案”也並非全是犯渾的行為,這或許就是朱元璋作為皇帝備受爭議的原因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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