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春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取消
棚改項目貨幣化安置購房獎勵政策的通知
各城區人民政府,開發區管委會,市政府有關部門:
為加強房地產市場調控,穩定建案銷售價格,鼓勵被徵收人選擇房屋安置,經市政府同意,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新啟動實施的棚改項目取消貨幣化安置購房獎勵政策。
二、鼓勵有條件的棚改項目新建一定數量的回遷安置住房。
長春市人民政府辦公廳
2018年8月13日
(此件公開發布)
責任編輯:謝長杉
長春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取消
棚改項目貨幣化安置購房獎勵政策的通知
各城區人民政府,開發區管委會,市政府有關部門:
為加強房地產市場調控,穩定建案銷售價格,鼓勵被徵收人選擇房屋安置,經市政府同意,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新啟動實施的棚改項目取消貨幣化安置購房獎勵政策。
二、鼓勵有條件的棚改項目新建一定數量的回遷安置住房。
長春市人民政府辦公廳
2018年8月13日
(此件公開發布)
責任編輯:謝長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