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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亞人才喜提“紅包”!大學生每月可獲1500元租房補貼

中新經緯客戶端6月21日電 據三亞市委宣傳部官方微信“三亞發布”21日消息,《三亞市人才住房保障實施細則》(下稱“《細則》”)近日印發,明確三亞將通過提供保障性住房、人才公寓、住房貨幣補貼三種方式予以人才住房保障,符合購房條件的人才也可購買商品住宅解決住房問題。其中,本科畢業生住房租賃補貼為1500元/月,購房補貼為1.8萬元/年。

根據《細則》,三亞人才住房保障範圍為2018年5月13日後新引進的人才,具體以2018年5月13日後第一次繳納個人所得稅或社會保險時間為準。曾在海南工作、2018年3月31日前已離開海南,並於2018年5月13日後重返三亞市工作的符合條件的人才,可列入本次保障對象範圍。

《細則》明確,人才住房保障的對象共分為六類,一是經海南省級職能部門認定的符合《海南省高層次人才分類標準》(2019)規定條件的大師人才、傑出人才和領軍人才;

二是經海南省級職能部門認定的50歲以下且符合《海南省高層次人才分類標準》(2019)規定條件的撥尖人才和其他類高層次人才,急需緊缺人才可放寬至55歲(含外籍和港澳台地區人才);

三是40歲以下全日製碩士畢業生及35歲以下全日製本科畢業生(含國外、境外高校畢業生);

四是35歲以下具有中級專業職稱、技師職業資格、執業醫師資格或具有國家和本省已明確規定可聘任中級專業技術職務的執業資格人才;

五是招商引資落地企業引進的高級經營管理人才;

六是經海南省、三亞市政府認定的其他人才。公務員及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部門工作人員不納入人才公寓、住房貨幣補貼保障範圍。

《細則》規定,人才公寓面向2018年5月13日後引進的大師人才、傑出人才和領軍人才供應,每戶家庭限供一套。免租金入住,工作滿一定年限且做出相應貢獻的,贈送一定產權份額。具體為:大師人才的標準為200平方米(建築面積,下同),最高可享受不超過500平方米的房屋作為工作室(工作站);傑出人才不超過180平方米;領軍人才不超過150平方米。

人才公寓免租金入住,根據《細則》人才全職工作滿5年,經三亞市委人才發展局、人才所在行業主管部門和用人部門共同進行評估,經評估合格的,報市政府同意後無償贈與80%產權;全職工作滿8年,經三亞市委人才發展局、人才所在行業主管部門和用人部門共同進行評估,經評估合格的,報市政府同意後無償贈與100%產權。工作未滿5年的在工作期間隻免收租金,不贈與產權份額。贈與的住房,涉及到個人應繳納稅費部分由個人自行承擔。

住房租賃補貼方面,《細則》要求,在沒有充足的人才公寓房源時,可按其享受的面積標準以市場租金標準發放住房租賃補貼,由其本人自行租賃住房,或先行以現有房源保障並對面積不足部分按市場租金標準發放住房租賃補貼。

住房貨幣補貼包括住房租賃補貼和購房補貼,其中住房租賃補貼累計發放不超過36個月,即時受理即時發放;購房補貼累計發放不超過3年,即時受理,每年集中發放一次。

住房貨幣補貼須在人才引進之日起5年內申請領取完畢。已領取購房補貼的,不再發放住房租賃補貼。領取購房補貼前,已領取住房租賃補貼的,應扣除已領取的住房租賃補貼。人才或其配偶已在本市享受購買公有住房、經濟適用住房、限價商品住房、部門集資建房、配租公共租賃住房的,不得再申請住房租賃補貼和購房補貼。

住房貨幣補貼標準為:撥尖人才住房租賃補貼5000元/月,購房補貼6萬元/年;其他類高層次人才住房租賃補貼3000元/月,購房補貼3.6萬元/年;碩士畢業生以及具有中級專業職稱、技師職業資格、執業醫師資格或具有國家和本省已明確規定可聘任中級專業技術職務的執業資格人才,住房租賃補貼2000元/月,購房補貼2.4萬元/年;本科畢業生住房租賃補貼1500元/月,購房補貼1.8萬元/年。

申請購房補貼的,所購房屋須為2018年5月13日後新購買的住房(含商品住宅、產權式酒店、酒店式公寓、限售商品住房),購房時間以購房合約備案時間。

同時,《細則》指出,支持和鼓勵各類人才購買商品住宅解決住房問題。各類人才自在海南落戶之日起購買住房,享受本地居民同等待遇,柔性引進的高層次人才經認定也可享受同等待遇;符合《海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中共海南省委人才發展局關於完善人才住房政策的補充通知》中關於總部企業、機關事業部門人才住房政策的,本人可在三亞市購買1套住房。

再者,與三亞市政府簽訂戰略合作協議,並將總部、板塊總部或區域總部落戶在三亞的企業,其符合海南省規定的引進人才標準的員工,家庭成員(含本人、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在海南省無住房,且2018年5月13日後無購房記錄的,本人可在三亞市購買1套住房。在產業園區(崖州灣科技城、現代服務業產業園、高新技術產業園等)落地科研部門的教育科研人員,且具備本科及以上學歷或中級及以上職稱的,其家庭成員(含本人、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在海南省無住房,且2018年5月13日後無購房記錄的,本人可在三亞市購買1套住房。

《細則》強調,強化誠信管理。加強社會信用體系建設,建立失信懲戒制度,對違反規定或弄虛作假騙取人才購房資格的部門和個人,依法依規追究責任,並列入誠信“黑名單”,實施聯合懲戒。(中新經緯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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