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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廢給500,拆了賣上萬,網友:為何不拆掉自己賣?

隨著國家對汽車報廢政策的更改,原本15年的年限報廢制度被取消,變成現在“60萬公里強製報廢”的新規。當我們的愛車達到報廢裡程時,我們將車開到車管所,只能拿回500元“撫恤金”,加之辦理報廢的手續多,證件不齊的情況還得貼錢,為此很多人表示不願意報廢車輛。

此外,很多車主對愛車往往都會像對愛人一樣悉心照顧,日常保養、汽車護理以及汽車美容方面一樣不落地做足全套,就算車子達到報廢裡程後仍然保持出色的車況。那麽懂得理財的網友開始躁動了:把狀況良好的發動機、變速箱等大件拆下來後賣出去,少說能賣大幾千,加上其他部件直接能賣上萬元,我要靠賣部件養她!

但是編者需要告訴在座各位,“賣報廢車輛部件”這個想法很危險。因為國家一直有規定,嚴禁私自將報廢車輛的零件拆開進行倒賣,一經發現,將會受到重罰。為此,很多車主即使不去報廢車輛,也不會把部件單獨銷售。這樣的規定主要為了防止車輛私自組裝以及保障車輛被盜,如果車輛部件單獨銷售是被允許的話,相信車頭大燈一夜失蹤、汽車輪胎不翼而飛和汽車被人“奪門而出”的新聞會層出不窮。

除了防止小偷對汽車部件進行竊取,汽車報廢制度也可以令車主避免更多麻煩事。因為車上的每一個部件都有自己的識別碼的,比如發動機號,變速箱編碼,車架號等等,這些都是在車管所有登記的。上重要部件都綁定在一起,所以即使你賣了發動機,只要一查登記記錄,就能知道你私自販賣了汽車部件。並且如果你賣部件給人,這個人用這個部件組裝了車輛,又乾違法或者出現事故的情況,你可以是要負上連帶責任的,後果不堪設想。

那麽作為消費者,怎樣才能最大化地減少損失?我們可以通過提前報廢申請來獲得更多的補貼,但像使用年限已到和車輛技術狀況不達標,是沒有報廢補貼的。此外,最初買車時已經領過國家補貼、在2016年8月1日前已經有注銷登記的機動車以及在 2017年新政施行前已經達到強製報廢標準的機動車均不能提前申請報廢。所以大家可以根據愛車的實際情況主動申請報廢,才有機會獲得補貼!

根據我國2018年報廢車補貼頒布的內容來看,報廢1.35升以及以上排量轎車,每輛補貼18000元;報廢1升(不含)至1.35升(不含)排量轎車,每輛補貼10000元;報廢1升以下排量轎車、專項作業車,每輛補貼6000元。報廢1.35升以及以上排量轎車,每輛補貼18000元;報廢1升(不含)至1.35升(不含)排量轎車,每輛補貼10000元、報廢1升以下排量轎車、專項作業車,每輛補貼6000元。

雖然提前申請報廢的決定很艱難,但拿18000元補貼總比拿500元的“撫恤金”要強。

寫在最後

當我們的車快要滿足報廢要求時,我們可以通過提前申請報廢,從而獲得更大的補貼。此外,切勿將愛車進行拆件並出售,因為這種私自販賣汽車部件的行為在我國屬於犯法行為,是有明文禁止的。

所以為了給車輛一個好的“歸宿”,為了避免給自己惹來不必要的麻煩,夠60萬公里直接開去報廢即可。不能靠賣部件養她那麽就換台舒服的車載她,違法的事情咱不做!

(文章視頻圖片來源於網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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